發布時間:2023-09-18 11:21:2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1篇工程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探討,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引言
在稅收監管日趨嚴格的態勢之下,稅務精細化管理是適應監管環境變化的必然要求。在新的趨勢下,稅務管理工作具有多層次、全流程、廣泛性的特點。在項目總承包模式下,項目稅務管理工作從項目執行階段向前拓展到合同簽訂階段,從業務管理層面上升至戰略管理層面,為項目管理工作拓展了新的空間。
工程項目總承包是集設計、采購、施工等多個環節于一體的一個“過程”,主要是指由工程總承包單位依據合同要求以及施工標準全權負責整個項目的實施。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具有周期長、難度大的特點。工程總承包項目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合同簽訂階段,二是合同執行階段,三是竣工結算階段。在項目不同的生命周期階段,稅務管理工作重點和內容各不相同。合同簽訂階段是項目稅務管理的開端,應重點關注涉稅條款,識別涉稅信息,審核涉稅條款的合法和合規性,警惕稅務風險,并對項目整體的稅負情況進行初步的測算,開展項目經濟可行性分析。項目執行階段是項目稅務管理的主要階段,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稅務管理工作的重點是稅務策劃、識別項目需繳納的稅種、開展具體稅種的納稅申報和繳納等工作。竣工結算階段是稅務管理的最后階段,該階段的管理重點是清理項目的稅務工作,完成項目稅務清算等事項。在總承包項目開展過程中,生產流動性大,涉及稅種較多,不同區域的稅務機關在具體執行與解讀稅收政策法規時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不同之處,加大了稅收風險防控的難度。同時,工程承包項目涉及的內容比較多,大部分都屬于混合類型,在整體上呈現出非常明顯的復雜性,增加了稅務管理難度。
基于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的特殊性,針對性地開展稅務管理工作,加強稅收管理,防范和降低稅務風險,對項目穩健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二、稅務管理概述
(一)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是指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依法開展項目稅務工作,合理適用法律,盡量降低企業稅負,減少資金占用,降低項目執行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稅務管理的目的,除了減輕企業稅負和降低企業涉稅風險外,更重要的是為了有效管控企業的運營資金,實現資金的時間價值,進而提高企業自身的經濟利益,使企業的生產運營變得高效靈動。項目稅務管理活動包括制定稅務管理策略、防范稅務風險、識別涉稅信息、預測稅務負擔、開展稅務籌劃、申報繳納稅款、完成稅務清算等工作。
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有四個維度的內容:一是前提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二是管理方向,應當符合稅收政策法規導向;三是管理節點,必須是在項目管理工作結束前;四是管理的目標,實現項目稅負最小化。
(二)總承包項目涉及的主要稅種
現階段,我國形成了完善的稅收征收管理體系。在總承包項目的執行過程中,涉及的主要稅收共五種,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環境保護稅、印花稅,不同稅種、稅率及稅收依據如表1所示。
三、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增值稅管理
1.合理制定價格分項,降低稅收負擔
在總承包合同中,合同內容包括設計、施工、采購三個主要部分。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時,對應不同的增值稅稅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在總承包項目中,若未分別約定不同分項的價格和稅率,則需要從高適用稅率,即按照合同總額適用13%稅率開具發票。因此,在總承包項目合同簽訂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劃分不同項的價款,單獨列示不同分項的稅額,并列明對應稅率,防止適用較高稅率的風險。
具體為:在合同中分別列示設計(E)、采購(P)、施工價款(C),同時明確各項費用就設計、采購、施工價款分別向業主開具6%、13%、9%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對于項目管理費、項目服務費、HSE管理費、場地準備費、臨時設施費、工程保險費等歸屬劃分不清晰的相關費用,盡量通過商務談判將其放入稅率較低的價格分項中,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此類費用所開具發票的內容。
2.合理選擇分包對象,壓降項目成本
目前國內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身份的采購分包商、施工分包商和設計分包商分別適用稅率為13%、9%和6%,屬于兼營行為人的分包商,可以同時提供不同稅率的進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的分包商適用征收率為3%。實務中,選擇不同的分包商會導致在稅率上存在較大差異,需要綜合考慮供應商的報價水平,同時考慮成本、利潤和進項稅額后,綜合選擇最優方案。具體情況如下。
分包商報價相同時,則應優先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分包商,且在保證商品及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選擇為一般納稅人的分包商,保證能夠取得合規、足額的可抵扣進項發票憑證。
若供應商報價不同時,需要綜合平衡選擇。例如,存在A、B兩家采購供應商,A為一般納稅人,對應增值稅稅率為13%;B為小規模納稅人,對應增值稅稅率為3%;A的報價為X,B的報價為Y,該分包對應收入為R。供應商報價方案對比如表2所示。
根據表2中的計算方式,通過供應商報價方案對比成本、利潤、進項稅額以及資金流出情況,選取利潤最高的供應商。施工分包和設計分包同樣適用上表中報價方案對比測算方式,只需將稅率替換為適用稅率即可。
3.動態平衡進銷金額,減少資金占用
總承包項目的開票節點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照項目付款進度開票,另一種是按照里程碑方式開票。為了保證銷、進項開票進度能夠匹配,不增加項目的納稅負擔,減少項目資金占用,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合理約定與分包商、供應商的相關開票條款,確保分包合同中的開票條款不優于主合同。
4.嚴控項目納稅時點,謹防稅務風險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項目增值稅的繳納時點為項目收到款項(預付款除外)、項目與業主辦理進度款結算、業主確認應付公司款項時,滿足任意條件時,項目即應申報繳納銷項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為了防范納稅風險,在簽訂總包合同時,應明確約定收款及開票的具體時點。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根據稅法規定、合同約定和履約進度,及時辦理進度結算,發起開票申請流程,收取進度款。同時還應關注項目收入與結算的進度匹配。項目執行期間,嚴格遵守稅務機關的具體要求,合理安排好稅款的繳納時間,確保稅款及時足額繳納。
5.及時管理分包結算,按期抵扣進項
為確保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抵盡抵,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開票與付款的具體時點。分包商請款時,應根據分包執行進度,及時辦理結算,收取進項稅發票,并發起發票審批流程,確保發票及時入賬,按期認證抵扣。
6.加強進口稅負管理,明晰責任義務
對于進口設備涉及的進口增值稅,在簽訂總包合同時,為明晰雙方責任義務,應與業主明確進口設備清關責任單位,相關稅款承擔責任單位,及時獲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同時專用繳款書應及時認證抵扣。
(二)企業所得稅管理
“國稅函2010年第156號”規定,總承包企業跨省異地提供建筑安裝服務的,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向項目當地稅務機關預繳企業所得稅。目前對于“實際經營收入”的理解各地稅務機關有兩種觀點,北京市稅務局認為“實際經營收入”是收入概念,指的是向業主開具施工發票的不含稅金額,境內大多數稅務機關也認同該觀點。同時,也有部分地方稅務機關認為“實際經營收入”概念是指向業主開具施工發票的不含稅金額與收到施工分包發票的不含稅金額之間的差額。以上觀點的不同造成目前項目現場繳納企業所得稅有以下兩種計算方式。
方式一:企業所得稅預繳額=開具的建筑安裝發票的不含稅金額×0.2%
方式二:企業所得稅預繳額=(開具的建筑安裝發票的不含稅金額—收到的建筑安裝發票的不含稅金額)×0.2%
在企業所得稅的管理工作中,稅務人員應充分了解項目當地稅務局對所得稅計稅依據的規定,盡量采用差額納稅方式納稅,減少項目資金占用,降低項目執行成本。
(三)個人所得稅管理
在總承包項目執行過程中,應重點關注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納地點和申報的方式。“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規定,總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應由總承包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依法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國內大多數地方稅務機關認可在公司所在地按照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在項目所在地進行零申報。就征收方式而言,個人所得稅主要有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方式。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開具施工發票金額×征收率
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人員工資×適用稅率
如果按核定征收方式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存在增加項目成本、重復征稅的弊端;采用查賬征收方式時,不會增加項目成本且無須重復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辦稅人員須提前了解項目所在地稅務局政策,避免個稅重復申報。
(四)印花稅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對于印花稅計稅依據的規定,合同中明確列示不含稅價格和增值稅稅額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分開注明的,以包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為計稅依據。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需要明確合同交易價格及其他相關計算基數是否包含增值稅,如果合同中未約定可能會在開具發票環節存在爭議并影響項目執行進度。
(五)環境保護稅管理
我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了《環境保護稅法》,實務中,部分項目現場稅務機關已要求總包單位在當地繳納該部分稅款,環境保護稅的稅額計算比較復雜,稅務籌劃主要涉及“四項指標、三個公式”,其中:“四項指標”是指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當量值、污染當量數和稅額標準;“三個公式”就是根據排放的應稅污染物類別不同而采用的三種不同計算方式。在稅務籌劃中,項目組需要與當地稅管員積極溝通,由于環境保護稅的納稅地點即為施工所在地,執行的是施工所在地相關政策文件規定,各項規定的具體執行標準因人而異,項目組需要積極爭取,盡量僅在當地繳納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
四、總承包項目稅務管理建議
(一)樹立全流程稅務管理理念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業務模式下,稅務管理工作不只局限于項目執行過程中的一個業務流程,而是貫穿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活動,關乎項目整體的推進和盈利。在總承包項目的核算中,項目繳納的稅費會直接導致項目現金流流出。因此,項目稅費的高低對項目成本核算和經濟效益有著重要影響。在總承包項目的管理過程中,樹立全流程的稅務管理理念至關重要。全流程的稅務管理理念不僅將稅務管理工作提前至總承包項目合同簽訂時,為后期具體稅務工作做好戰略引領,同時全流程的稅務管理理念也可以更好地促進項目稅務風險管控,提高項目稅務風險意識,降低稅務風險,助力項目經濟效益的提升。
(二)加強信息化稅務管理建設
信息化是時代發展的潮流,加強總承包項目數字化管理是實現稅務精細化管理的關鍵。總承包項目應加強稅務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稅務信息化管理水平。稅務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對稅務管理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有重要影響。稅務信息化建設有利于增強稅務信息的價值,突破傳統稅務的狹義范疇,促進稅務工作由基礎稅務核算向政策維護及分析決策轉型,為稅務管理拓展新的價值增值空間。
稅務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加強項目全流程的稅務風險防范能力,有效識別項目業務執行中財會核算和發票開具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明確劃分稅務風險防范責任,從根本上降低項目稅務不合規造成的損失。同時,稅務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優化稅務管理工作流程,推進稅務管理標準化,強化稅務數據分析,挖掘稅務數據價值,享受稅收優惠,降低項目執行成本,提升稅務管理效率。
(三)搭建全方位稅務人才體系
項目稅務管理是一項系統工作,涉及人員眾多,稅種廣泛,科學、完善、合理的稅務管理工作需要全員參與。既要培養專業的財稅人員,也需要提升其他項目參與者的稅務知識,為全員稅務管理提供人才基礎。專業的稅務工作者應掌握行業最新的稅收征管法,及時跟進調整稅務管理工作,做好新舊稅務管理工作銜接,避免政策銜接期間出現風險問題;要暢通稅務信息了解渠道,全面準確了解和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優惠政策扶持,開展合法的稅收籌劃工作,有效節稅,助力項目成本管理實現降本增效。對于項目參與者,應強化內部稅務管理培訓,提升參與者的稅務知識,及時識別潛在稅務風險,輔助項目稅務管理,為全方位、多層次、全流程的稅務管理工作創設條件。
參考文獻
[1]?朱瑋.EPC總承包項目中涉稅問題研究[J].財會學習,2021(07):135-137.
[2]?林明.建筑施工企業稅收風險及管控研究[J].建筑經濟,2021,42(05):9-12.
[3]?黎山飛.EPC工程總承包項目財務風險管理及防范分析[J].財會學習,2023,358(05):61-62.
[4]?阮仁勝.“營改增”后建筑施工企業的稅務管理研究——基于建工模式下的稅務籌劃措施分析[J].經濟研究參考,2017,2817(41):64-65,71.
作者:何甲 黃本盛 單位:中國五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