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5:05:3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房屋風險評估,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以下簡稱房屋征收與拆遷),在項目實施前,都必須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第三條市、縣(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的維穩辦對各自區域內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縣(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的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具體負責各自區域內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儀征市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化學工業園區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參與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西區、風景名勝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第四條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主要內容是:
(一)合法性評估。主要評估實施項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與拆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合理性評估。主要評估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兼顧到各方面群體的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是否能為多數被征收拆遷人認可。
(三)可行性評估。主要評估項目實施的時機是否成熟,補償安置資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經落實到位。
(四)安全性評估。主要評估項目實施后是否會引發重大社會矛盾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這些隱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條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程序:
(一)制定評估方案。評估前,由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項目的拆遷人等組成項目風險評估工作小組,根據評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特點,制定評估方案,明確評估具體內容、方法步驟和時間要求,保證工作有效開展。
(二)廣泛聽取意見。評估工作啟動后,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將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示,讓被征收拆遷人充分了解。采取召開座談會、重點走訪、問卷調查等方法,廣泛聽取各有關部門、房屋征收拆遷有關單位和被征收拆遷人的意見、建議。實施項目應當履行聽證的,需組織由被征收拆遷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評估工作小組綜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項目風險評估初步報告。
(三)分析研判預測風險。由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職能單位)牽頭,組織維穩、、綜治、監察、發改、規劃、國土等部門,成立屬地房屋征收與拆遷風險評估報告研判小組,對提供的項目風險評估初步報告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作出評估預測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應急預案。
(四)作出評估報告。根據房屋征收與拆遷風險評估報告研判小組的分析研判結論,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部門形成項目風險評估報告。
第六條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征收與拆遷的目的和范圍、擬實施時間和期限、項目范圍內住戶和單位狀況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狀況,發改、國土、規劃等部門對項目符合各項規定的認可材料或批準文件等。
(二)補償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眾意見情況。包括補償安置方案在項目現場公示后群眾的反映;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建議;依法應當履行聽證程序項目的聽證情況;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建議進行修改的情況。
(三)對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的評估預測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補償標準、安置房地點、騰倉過渡期限等補償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規。
2、補償安置資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經落實。
3、因搬遷給特困企業和住房困難家庭帶來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處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慮周到。
5、有可能引發不穩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預案是否制定。
(四)明確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風險防范和維穩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五)對項目做出可以實施、暫緩實施或不予實施的評估結論。
第七條項目屬地的維穩辦要全程跟蹤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過程,對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審核,并作出明確的備案意見。
第八條對已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的房屋征收與拆遷項目,項目屬地的維穩辦應會同房屋征收與拆遷管理、、鄉鎮(街道)等責任部門和單位全程跟蹤,及時發現和化解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將不穩定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
第九條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積極主動落實房屋征收與拆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各項要求,年終將該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按《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考核辦法(暫行)》(辦發〔〕69號)執行。
(一)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基礎
了解民情民意、集中民間智慧是制定政策的基礎,也是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關鍵。從我市房屋拆遷(征收)工作實踐證明,充分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吸納民智,能夠最大限度地確保房屋拆遷(征收)決策科學,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力量,防止因決策不當帶來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這是實施房屋拆遷(征收)的重要基礎。
(二)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據
房屋拆遷(征收)的目的是加快城市建設步伐,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提高城市的綜合功能,增強城市的競爭力。這是推進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平衡和協調私有財產和公共利益及城市建設需要的關系,使合法私有財產得到更為有效的保護。因此,更多的傾聽民意、了解民情、掌握實施房屋拆遷(征收)之前可能面臨的問題和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依據。
(三)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實施房屋征收的重要環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2011年590號)第12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二、我市房屋拆遷(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發展的兩個主要階段
(一)在房屋拆遷項目過程中實施風險評估階段(2011年前)
按照2005年《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穩定工作新體制、新機制、新制度的若干方案制度規則規定細則的通知》(沈委辦發[2008]7號)中《關于對重大建設、改革項目實施穩定風險評估的規定》文件精神,我市起草了《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把穩定風險評估作為房屋拆遷審批重要程序,成為全國首創的新舉措。此階段也是我市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起步階段。雖然對保證拆遷工作順利開展,取得我市和諧拆遷、平安拆遷良好局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制度的制定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撐。我市房屋拆遷穩定風險評估起步較早,是在建立我市穩定工作新體制、新制度、新機制形勢下逐步摸索建立起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以及《遼寧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02]年145號)以及《沈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04]31號)文件中并沒有在拆遷許可之前必須施行穩定風險評估的規定。而且也與《行政許可法》不得隨意設定、增加行政許可的審批程序和環節的規定相沖突。
二是制度的實施缺少有效的評估手段。我市起草的《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圍繞房屋拆遷事項可能存在的穩定風險,開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評估工作,分析評估不穩定隱患和問題的風險程序和可控程度,并對房屋拆遷事項易引發穩定的關鍵點予以明確。但只停留在參與評估的專家的感性認識階段,對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等的具體規定,缺少有效的評估手段。
三是制度的實施缺乏主動性。《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中規定了市聯席會議是全市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機構,市大廳是全市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機構,各地區黨委、政府是本區域的風險評估責任主體,但由于房屋拆遷實施穩定風險評估是一項新規定,是一個新生事物,從接受的過程和實施過程來看,缺乏評估的主動性,存在“要我做”的心態。從評估的前期民調工作開展和評估相關資料的準備來看,還缺乏主動細致的工作程序和環節。
四是風險評估時點設定沒有更廣泛的被拆遷人的參與和建議權。《城市房屋拆遷風險評估實施辦法》規定房屋拆遷穩定風險評估是房屋拆遷許可的前置條件。就風險評估的內容,過多的考慮了項目的合法性,而就補償的合理性以及風險的可控性,由于拆遷許可之前,項目的實施主體并沒有和被拆遷人進行更多的溝通,就補償方案和補償計劃以及回遷安置方案等群眾關心的問題,被拆遷人也無法得到明確的意見和更多的參與,從而增加了被拆遷人的抵觸情緒。
(二)在房屋征收項目中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階段(2011年后)
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頒布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房屋征收決定前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步驟,我市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進入了規范化操作階段。此階段有如下特點。
第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社會風險評估體系。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房屋征收實行市、區兩級管理體制,各區政府為房屋征收主體,為了使風險評估工作更具操作性,我市制定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流程》,明確項目評估申報程序、項目評估民意調查程序、項目組織論證程序及項目審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現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第二,加大了被征收人的參與權、建議權、知情權。在房屋征收過程中,被征收人作為利益相關者,當然希望參與和影響政策的決策和實施,使政策向有利自己的方向發展。同時,通過參與和增加知情權,使被征收人減少了對立和抵觸情緒,促進了征收過程。征收項目啟動前,各區征收辦與街道、社區、屬地派出所等部門成立民調工作組,研究制定民意調查問卷、開展民意調查,同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結合市場交易價格,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在征收現場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項目現場設置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收集、歸納和整理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負債率——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地方GDP,國際上一般認為警戒線是45%,歐盟國家要求的警戒線是60%,國內地方政府一般以30%-60%作為債務的可控但警示范疇。
債務財政比率——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地方公共財政收入,一般 100%為可控閾值,超過 100%風險較大。
償債率——債務年度還本付息額/地方公共財政收入,警戒線一般以 20%為準。
而綜合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指標和地方政府償債能力(包括財政收支、土地出讓以及地方國有資產盈利能力),我們認為當前地方債務的總量風險可控,但局部性壓力比較明顯,從地域上看,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債務風險相對較高,從行政級別看,地級市以及縣級市的債務風險較省級單位更高。
總量風險:尚屬于可控范疇
就全國整體來看,根據2011年債務審計的結果,地方政府主要的債務風險指標:
負債率方面,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整體的負債率是27%,我們估算的2012年底大概是28%-30%,低于30%-60%的風險警示范疇。
債務財政比率方面,不考慮擔保債務,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整體的債務率略低于100%,2012年預計大概在90%-100%之間,仍屬于可控范疇;如果考慮擔保債務,2012年底債務率大概在 130%-150%左右,則風險壓力相對增加。
償債率方面,按照 8%-12%的融資成本考慮,即使考慮擔保性債務,2012年底的償債率大概在11%-18%。
因此,從靜態的債務風險指標來看,總量風險不是很大,從動態總量平衡角度看,現金流風險也不大。
總的來看,地方政府債務的總量風險尚屬于可控范疇。
結構風險:中西部地級市縣級市風險較大
從債務風險指標上看,中西部東北地區省份風險相對較高。
從2011年審計署公布的主要省市數據看:負債率方面,2010年底債務率超過30%的省市包括甘肅、吉林、寧夏和海南;債務率方面,2010年底大多數省市不含擔保債務的債務率都超過 100%,考慮擔保債務的債務率更高,但整體看與負債率相似,債務率相對較高的主要是中西部省份和東部地區。
從償債能力的角度看: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風險高于東部,地級市縣級市風險高于省級和省會大城市。
首先,從地方公共財政收支的角度上看,中西部省份尤其是地級市和縣級市財政赤字壓力最大。由于財政收入層面東部地區較中西部地區更加穩定,而財政支出層面中西部地區在2008 年以來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更快,投資項目盈利能力相對較差,因此中西部省市的公共財政收支缺口更大,赤字率要遠遠高于東部省市。而考慮到當前財權事權分配向上級政府傾斜,中西部的地級市縣級市財政壓力更大。
其次,從地方土地出讓的角度看,近幾年這對地方財政支出的貢獻大幅增加,但地級市和縣級市的不穩定性最大。從調研情況看,這主要源于兩個方面:一是其土地儲備-出讓制度不夠完善,機制不靈活,可持續性差;二是因為地級市和縣級市的人口聚集能力較差,在過去兩年大肆開發之后,土地價格不再具備上漲空間,且部分地方的土地儲備量非常有限。
關鍵詞:財務風險 衛生體制改革 防范措施
近年來,日益激烈的醫療市場的競爭環境帶來了醫院財務風險的空前提高,這就要求醫院必須提高風險意識,時刻做好應對新形勢下的財務風險的準備,確保醫院的財務目標的能夠圓滿實現,保持醫院的健康發展。
一、醫院財務風險的概念及分類
(一)醫院財務風險
醫院財務風險指的是在醫院經營各項活動的過程中,由于某些無法控制或難以預料的因素,導致醫院財務工作的運行脫離預定目標,進而造成醫院經濟損失的可能性。醫院在對財務活動的管理和組織過程中的某一環節或者某些方面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財務風險,導致音源的償債能力降低,難以償還到期債務,這可能導致醫院陷入信任危機。
(二)醫院財務風險的分類
醫院財務風險大致可分為下面幾類:一是籌資風險,指的是與醫院籌資有關的風險,是因為經營管理決策因素、市場等因素的不確定性,使得籌資能以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二是投資風險,是因為某些不確定因素導致投資報酬率與預期目標產生一定偏差的風險;三是資金回收風險,也就是資金在轉化以及回收過程中所出現的金額和時間的不確定性;四是收益分配風險,指的是因為收益分配的原因可能會給醫院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二、新環境下醫院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資金浪費
現今很多醫院在購置和更新醫院固定資產時,不能夠很好的對投資項目的效益進行分析和評價,沒有根據科學的方法進行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從而出現醫院盲目購置、更新固定資產或投資項目工期過長、資金回收周期長、投資收益很差,造成資金浪費。
(二)流動資金占用過多
現在大多數醫院的藥品支出占總支出有相當的比例,藥品管理將會對資金的使用效益產生直接影響。醫院方面雖然目前已經針對性的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醫院只是刻意的降低藥品的進價來減少藥品的購置成本,卻沒有對藥品的缺貨成本和儲存成本引起足夠的重視,造成了藥品的大量積壓、過多的占用醫院流動資金,導致醫療資金利用率極低。
(三)資產負債比例過高
部分醫院因為投資過于廣泛,出現負債經營現象,資產負債比例較高,償債能力越來越差,財務信譽降低,大量的壞帳爛賬難以收回,導致部分醫院自有資金出現瀕臨30%的警戒線的情況。同時近年,醫療欠費問題越來越嚴重,不少經濟困難的病人都會出現欠費情況,還有部分病人則使用假名惡意欠費,加之很多醫療糾紛的產生出現更多欠費問題,這是醫院非常頭疼的。而正是因為醫藥費的拖欠出現的巨大資金缺口,導致醫院財務報表跟醫院的其實際的財務成果有很大出入,從而會有巨大的財務風險。
三、新環境下醫院財務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財務人員風險意識淡薄
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醫院的財務管理人員沒有風險意識,不能夠客觀地認識財務風險,同時,大多數醫院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低,知識陳舊,以為只要管好用好資金,就不會有財務風險的出現,沒有風險意識是財務風險產生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醫院的資產和負債比例失衡
現今,我國許多醫院的資產和負債比例存在一定程度的結構失衡,部分醫院負債過度,致使難以償還到期債務,同時不能獲得新的融資。資產負債比例倘若持續過高,會降低醫院償債能力,財務信譽降低大量的壞帳爛賬難以收回,導致部分醫院自有資金出現瀕臨30%的警戒線的情況。另外,醫療器械、藥品和醫用耗材等一些不可短期使用的固定資產占用較大比重,而且大多數為積壓存貨,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也使資金流動性降低。
(三)內部財務監控機制不健全
我們國家大多數醫院并沒有成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監控監管機制,即便有,財務監督制度也沒用被嚴格執行,很難在實踐中將醫院管理與監督很好的進行下去。同時,沒有相應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體系,對財經紀律不能很好的執行,難以形成有效約束,財務危機極易出現。
(四)現有的管理體系功能欠缺
新現今的情形下,醫院在多數情況下將精力使用在具體風險管理里,而沒有對醫院風險組合和風險的相互關系進行系統、整體地考慮,使得風險管理的資源分配缺乏合理,對醫院的風險管理的效果和效率產生影響。除此之外,醫院并沒有建立一套相對規范、嚴謹、完整的財務風險管理體系,現行的管理體系中協調功能與風險管理功能都還有很多不足。
四、新環境下醫院財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提高財務人員風險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
要提高風險管理的培訓力度和風險知識的宣傳力度,使財務人員更加準確的認識到財務風險的重要性,了解各種財務風險,樹立風險觀念,熟悉醫院工作中常見財務風險各種表現形式。在對財務人員進行風險意識教育的同時,還要增強他們的風險控制能力。第一,要培養財務人員能夠發現并識別管理過程中還沒有顯現的各種風險的能力,并能預測其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第二,要培養財務人員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專業技術以數量的形式估計風險大小的檢測本領。第三,要增強財務人員正確處理意外風險事項和常規風險活動的應變能力,財務人員還要學會綜合運用各種風險控制方法,運用各種控制風險的決策進行風險控制。
(二)重視資金的時間價值與運營風險分析
資金的時間價值是一個切切實實存在的經濟概念,也是財務管理中需要充分考慮的重要因素。根據以往大多數醫院運營管理情況來看,醫院缺乏對資金的時間價值的重視,導致醫療資金使用效率不高,材料物資和藥品大量積壓,過多的占用了醫院的流動資金;大量的投資項目工期較長,資金回收周期長,投資回報率很低,且長期投資沒有進行投資產出評估。因此,一定要重視資金的時間價值,努力提升醫院的財務管理水平。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分析,醫院運營風險指的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難以預料和控制的因素。醫院財務管理進行投資運營風險分析,不僅可以減少投資風險,同時還可以減少醫院醫療成本,有效保證了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尤其是對那些投資周期較長的醫療項目,做好投資運營風險管理可以大大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三)加強會計內部控制
高效的內部控制系統能夠增加醫院財產的安全性,保障財務活動的合法性以及會計信息的可靠性,降低引發財務風險因素出現的概率,從而有效的防范財務風險的產生。完善會計內部控制要做好下面幾點:增加財務預算控制,把醫院的各項業務發展統籌進行預算控制,在相關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各個崗位做好財務風險的防范,建立好相互制約機制,盡可能地減少意外風險;建立健全科學的組織結構,各部門相互牽制、相互制約,把醫院的各項業務劃分到具體的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責任和權限;將醫院財產的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進行有機整合。在對醫院價值循環進行反映和監督的同時,還要注重實物管理,分析差異、及時發現,并采取相應措施,及時糾正不利差異,防止錯誤的發生。
(四)健全行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
在做好醫院財務風險預警控制的情況下,還要建立一套高效的風險防范機制。具體的說,首先要組織成立財務風險控制小組。風險控制小組成員主要由賬務處理、財務審核、票據管理和門急診、出入院處組長等以及各個崗位的人員組成。另外,風險防范小組還要整合流程再造的管理理念,市場對那些司空見慣的財務流程進行梳理分析,發現重點風險環節以及風險控制點,針對發現的問題制定操作細則和規章制度,并且確保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五、結束語
財務風險是新環境下醫院針對市場競爭形成的必然產物,伴隨著國內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醫療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醫院的財務風險越來越明顯。這就要求醫院的領導決策層及財務管理人員能夠及時發現這些問題,并解決它們。因此,各級醫院要增強風險意識,通過監測、預測以及控制手段來實現降低、消除風險來減少財務醫院風險,只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才能更好地適應新環境下醫院的財務管理,確保醫院能夠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董音茵.醫院財務風險控制與防范的探討[J].現代醫院管理,2010
1材料和方法
1.1主要儀器和藥劑
Waters高效液相色譜儀(帶2487紫外檢測器);高速分散均質機(德國IKA廣州儀科實驗室技術有限公司)、旋轉蒸發儀(上海申生科技有限公司)、微型旋渦混合儀(上海滬西分析儀器廠有限公司)。戊唑醇(Tabuconazole)標準品,純度≥99.0%[購自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25%戊唑醇乳油;乙腈為色譜純(Fisher公司);實驗室用水為超純水(ULUPURE);其余試劑為國產分析純;StrataNH2(55μm,70A)1000mg/6mL固相萃取柱。海南試驗地點為海口市,云南試驗地點為玉溪市。品種均為巴西香蕉。
1.2田間試驗
按照“農藥殘留試驗準則”[11]進行,供試藥劑為25%戊唑醇乳油。1.2.1施藥和樣本采集主要有:(1)殘留消解動態試驗。施藥劑量(有效成分)為450mg•kg-1,于果實生長初期將制劑對水稀釋后均勻噴灑在香蕉果實上,施藥1次,于施藥后2h和1、3、7、14、21、28、42、60d采集香蕉樣本。在香蕉地旁另選一塊20m2空地做土壤殘留消解動態試驗,施藥劑量(有效成分)為450mg•kg-1(推薦劑量的1.5倍),對水后往返均勻施藥,于施藥后2h和1、3、7、14、21、28、42、60d采集土壤樣本。(2)最終殘留試驗。分別采用推薦劑量有效成分300mg•kg-1和450mg•kg-1進行植株噴霧處理,施藥間隔期7d,各施藥3和4次。分別于末次施藥后35、42和49d用隨機的方法在試驗小區(樹)采集12條以上(不少于2kg)的香蕉個體(要求生長正常、無病害、成熟)。土壤樣本在樹冠覆蓋范圍內隨機取5~10個點,用土鉆采集耕作層的土壤約2kg。1.2.2樣品制備分別將全蕉和蕉肉樣品切段、混勻后留樣500g,采集好的土壤樣本除去雜物,混勻后留樣500g,制備好的樣品于-20℃冰柜中保存。
1.3分析方法
1.3.1提取主要有:(1)香蕉樣品。稱取25.00±1g的香蕉樣品,置于150mL燒杯中,加入50.0mL乙腈,1800r•min1勻漿2min后用濾紙過濾,濾液收集于裝有約5g氯化鈉的具塞量筒中,密封后劇烈震蕩2min,在室溫下靜置1h以上,使有機相和水相分層,準確吸取上清液10.0mL于50mL圓底燒瓶中,減壓濃縮(40℃)至干,用5.0mL二氯甲烷-甲醇(體積比90:10)淋洗液溶解,待凈化。(2)土壤樣品。稱取25.00±1g的樣品,置于具塞錐形瓶中,加入50.0mL乙腈,超聲提取1h后用濾紙過濾,濾液收集到裝有10.0mL水和7.0g氯化鈉的100mL具塞量筒中,密封后劇烈震蕩2min,在室溫下靜置1h以上,使有機相和水相分層,準確吸取上清液10.0mL于50mL圓底燒瓶中,減壓濃縮(40℃)至干,用5.0mL二氯甲烷-甲醇(體積比90∶10)淋洗液溶解,待凈化。1.3.2凈化香蕉樣品、土壤樣品:NH2固相萃取小柱用5.0mL上述淋洗液預淋洗,當淋洗液液面高于柱吸附層表面約1mm時,立即倒入待凈化溶液,用50mL圓底燒瓶收集,重復三次用5.0mL淋洗液沖洗圓底燒瓶殘留物后淋洗NH2小柱。收集液減壓濃縮(40℃)至干,用2.50mL甲醇定容后用0.45um有機濾膜過濾,待測。1.3.3高效液相色譜條件SunFireTMC18柱,膜厚5μm,150mm×4.60mm;紫外檢測器,波長220nm;流動相:V(乙腈)∶V(水)=60∶40,流速1.0mL•min-1;柱溫35℃;進樣體積10μL;戊唑醇保留時間約5.7min。1.3.4標準曲線的制作準確稱取0.01g戊唑醇標準品用甲醇配制1000μg•mL-1戊唑醇標準貯備液,用甲醇逐級稀釋成10、5、1、0.1、0.02ug•mL-1標準溶液,見譜圖1。按所建的色譜條件進行色譜檢測,以戊唑醇標準溶液進樣的質量濃度為橫坐標,峰面積為縱坐標繪制標準曲線,繪制戊唑醇標準曲線,相關系數R2=0.9999,見譜圖2。
1.4膳食風險評估方法
采用風險商值(RQ)進行戊唑醇的膳食風險評估。由(1)和(2)式[12~13]計算得出膳食暴露和風險評估結果。EED=(CRL×FI)/bw(1)式中:EED為估計暴露量,mg•kg-1bwCRL為理論殘留量,mg•kg-1FI為食物攝入量,kgRQ=EED/ADI(2)式中:bw為體重,kgRQ為風險商值ADI為每日允許攝入量,mg•kg-1bwRQ數值的大小可體現風險的大小,當RQ大于1時,數值越大風險越大;當RQ小于1時,數值越小風險越小。
2結果與分析
2.1方法的線性范圍和檢出限
在0.02~10mg•L-1范圍內,戊唑醇的質量濃度與峰面積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其線性回歸方程:y=44201x+17365,R2=0.9999。采用向空白樣品中逐級降低標準品添加水平的方法來確定方法的定量限(LOQ)。戊唑醇在香蕉全蕉、蕉肉和土壤中的最小檢出量均為2.0×10-10g,定量限均為0.02mg•kg-1。
2.2方法的準確度與精密度
在未施用過戊唑醇的對照全蕉、蕉肉和土壤中添加戊唑醇標準溶液,添加水平分別為0.020、0.050和0.500mg•kg-1,每個水平設5次重復,按本文所述方法進行添加回收率測定。結果見表1。戊唑醇在0.020~0.500mg•kg-1的添加水平下,平均回收率在84%~101%范圍內,相對標準偏差在1.1%~12.3%范圍內,其準確度和精密度滿足農藥殘留分析試驗的要求[14]。
2.3消解動態
兩地的試驗結果均表明,戊唑醇在全蕉中殘留量的最高值出現在施藥后當天,21d后其降解率達50%以上,42d時達80%左右,60d時均達90%以上,結果見表2。戊唑醇在香蕉中的半衰期海南、云南分別為18.9d和19.8d。戊唑醇在土壤中殘留量的最高值出現在施藥后當天,14d后其降解率達50%以上,42d時達80%左右,60d時均達90%以上。其消解動態符合一級反應動力學模式(見表2)。戊唑醇在香蕉中的半衰期海南、云南分別為15.5d和14.1d。
2.4最終殘留
采用25%戊唑醇乳油按推薦劑量(300mg•kg-1)和1.5倍推薦劑量(450mg•kg-1)于香蕉結果期施藥,第1、2次施藥在斷蕾前植株噴霧;第3、4次施藥在斷蕾后果穗套袋植株噴霧;每次間隔7d,距最后一次施藥間隔35d、42d和49d采樣測定,全蕉、蕉肉和土壤中戊唑醇殘留量,間隔35d時分別為0.0262~0.0582mg•kg-1、0.0207~0.0415mg•kg-1和0.0268~0.1760mg•kg-1;間隔42d時分別為<LOQ~0.0472mg•kg-1、<LOQ~0.0258mg•kg-1和<LOQ~0.0475mg;間隔49d時分別為<LOQ~0.0230mg•kg-1、<LOQ~0.0207mg•kg-1和<LOQ~0.0300mg•kg-1。結果見表3。
2.5膳食暴露和風險評估
根據我國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15~17],戊唑醇的ADI為0.03mg•kg-1•bw,按照我國人均體重63kg計算,則人均日允許攝入量為1.89mg。根據《中國居民膳食指南》,我國人均膳食結構中水果的每日攝入量,成年人一般為200~400g,結合筆者研究測得的香蕉中戊唑醇的最終殘留量最高為0.089mg•kg-1,可以推斷我國每人每天通過香蕉所攝入的戊唑醇最大量為0.0356mg,風險商值(RQ)僅為0.022,遠小于1,其膳食暴露風險較低,處于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3結論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