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9 17:51:41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公共安全治安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為了加強本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保障公私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概念)
本辦法所稱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以下簡稱技術防范)是指:運用科學技術手段,預防、制止、延緩盜竊、搶劫、非法入侵、破壞、爆炸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以下簡稱技術防范產品)是指:用于技術防范活動,具有入侵探測、防盜報警、出入口控制、安全檢查等功能的專用設備。
本辦法所稱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以下簡稱技術防范工程)是指:運用技術防范產品和其他相關產品所組成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技術防范產品的安裝、維修、使用,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施工、維修、使用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主管與協管)
*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是本市技術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公安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轄區內的技術防范管理工作。
工商、建設、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技術防范管理工作。
第五條(配建技術防范工程范圍)
下列場所和部位應當采取技術防范措施:
(一)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生產、存放場所;
(二)廣播、電視、電信單位的要害場所或者部位;
(三)集中存放重要檔案資料的館、庫;
(四)存放重要計算機數據庫的場所;
(五)金銀等貴重金屬、珠寶的加工、儲存、經銷場所;
(六)貨幣、有價證券的制造、存放場所和金融營業以及金融信息運行、存儲等場所;
(七)博物館、展覽館、文物店等集中陳列、存放、經銷文物、珍寶和貴重物品的場所;
(八)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致病性細菌、病毒的集中存放場所;
(九)星級飯店、高級商務樓及大型活動場所的重要部位;
(十)國家和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采取技術防范措施的其他場所和部位。
第六條(技術防范產品管理)
本市產品的質量監督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質量技監局)負責。本市技術防范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由市公安局在市質量技監局的指導下實施。
從事安裝、維修技術防范產品的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事先報經市公安局核準。
第七條(技術防范工程產品的標準)
技術防范工程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由市質量技監局會同市公安局制定地方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安裝使用。
第八條(技術防范工程的標準和規范)
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修,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有關規范執行。
第九條(技術防范工程的建筑設計)
本市技術防范工程建筑設計規范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局制定,并納入本市建設工程設計規范。設計部門在進行建筑設計時,應當遵守技術防范工程建筑設計規范。
第十條(技術防范工程的使用)
使用技術防范工程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技術防范工程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技術防范工程的正常、有效運行,并接受公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技術防范工程從業和使用單位的要求)
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維修和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行國家和本市安全保密規定;
(二)加強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安全保密制度;
(三)嚴格限制技術防范工程知密人員的范圍,并登記注冊;
(四)妥善保管技術防范工程的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
(五)不使用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受到治安拘留處罰的人員。
第十二條(禁止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技術防范工程使用規定,禁止下列行為:
(一)毀壞技術防范工程的設備、設施;
(二)擅自改變技術防范工程的用途;
(三)泄露技術防范工程的秘密;
(四)影響技術防范工程使用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法律責任)
違反本辦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六條第二款、第八條規定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其中對非經營的,罰款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違反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執法保障)
公安人員應當遵紀守法,秉公執法。對、、、索賄受賄、枉法執行者,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規定)
建筑項目中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應用解釋部門)
1 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
3 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 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5 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發生;
6 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務知識。
二 質檢部安全職責
1 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2 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 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 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 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 監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
4 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 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 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 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 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 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落實。
五 后勤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 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工作;
2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章制度;
3 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 負責廠內宿舍、飯堂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5 負責廠區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六 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 在編制生產計劃時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 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 在生產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 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 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 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 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在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1)
2 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 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 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 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行。
八 班組長安全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 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 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 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
6 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九 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 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 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 按規定著裝上崗作業,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為切實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保持全市經濟社會平穩有序,現就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作如下責任分工。
一、健全機制,形成全社會協調聯動工作格局
(一)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二)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市政府市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明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按照《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要求,建立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
(五)建立健全市、鎮、村三級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管理責任制。實行機動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每個村、組、社區設立由村干部、社區干部、司法助理員、農機安全管理員兼職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員,每個村、組、社區配齊2名以上專職交通協管員。協助公安交管和農機部門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勸阻交通違法行為工作。
(六)組織農村派出所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嚴格管理,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控
(七)監督駕校嚴格按照培訓大綱培訓,不得減少培訓項目或縮短培訓時間,嚴格管理教練員隊伍。對掛靠經營、不按規定進行培訓的駕校和教練員進行清理。
(八)每年對駕校考生的考試合格率以及所培訓駕駛人三年內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和交通事故發生率進行考核排名,對排名靠后的駕校采取減少報考名額、暫停考試等懲罰性措施。
(九)開展文明交通進駕校活動,每個駕校都必須開展“五個一”活動,即設立一個文明交通宣傳陣地、講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識課、每位學員看一次文明交通宣傳片、參與一次交通勸導服務、每位新駕駛人參加一次文明駕駛宣誓儀式。
(十)完善駕駛人考試管理辦法,增加場地考試項目,明確實際道路考試距離,增加夜間考試和重點車型長距離考試比例,提高考試難度,確保考試質量。
(十一)加強對營運客車、城市公交車、營運貨車、旅游客車、出租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等職業駕駛員的管理,嚴格準入門檻,嚴把職業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凡具有吸毒、嗜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駕駛人,一律不得聘用其駕駛客運車輛,并要求運輸企業每年對本企業的職業駕駛員進行不少于15天的安全教育培訓。
(十二)加強拖拉機駕駛人培訓管理工作,嚴把拖拉機登記和駕駛人考試關,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無牌無證發生率控制到20%以下。
(十三)完善客運企業、駕駛人誠信體系和“黑名單”制度。
根據客運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實際安全生產狀況分為紅、黃、綠3色等級管理,對達到紅色等級的企業掛牌進行整改,并向社會公布。實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或者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客運駕駛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取消其從業資格,列入黑名單庫。
(十四)實施機動車保險費率與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情況掛鉤。
(十五)加強營運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旅游客車、校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建立專門管理檔案,建檔率達100%。
(十六)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客運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除收回肇事車輛的經營許可證件外,從發生事故之日起1年內,不得受理該車實際經營者新增客運經營申請。
(十七)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管理和資金投入,解決學生乘車問題,并配套解決校車駕駛人及車輛運行、維護保養等費用。2012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配置率達到40%,2013年達到70%,2014年達到90%,2015年達到100%。
(十八)落實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格校車安全源頭管理,加強對學校和幼兒園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校車及駕駛人檔案,建檔率達到100%,落實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向公安部門備案制度;強化校車安全技術狀況定期檢驗;嚴格校車駕駛人聘用,對駕駛人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經歷、年齡超過60周歲、最近3年內有記滿12分記錄、發生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有飲酒或者醉酒后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有駕駛客運車輛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及有犯罪記錄、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記錄的,一律禁止駕駛校車。為所有校車配備教輔人員,安排、引導學生有序乘車,杜絕出校返校時發生超員交通違法行為。
(十九)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為全市學校配備護學員,做好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維護,嚴防發生校車超員現象。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飲酒和醉酒駕駛以及無牌無證車、報廢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接送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使接送學生車輛違法率下降到10%以下,加強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落實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備案制度,備案率達到100%。
(二十)認真調查摸排寄宿制學校周末放學返校情況,提出運力需求,積極協調客運企業,支持客運企業在周末增加運力,解決寄宿制學生回家返校乘車難問題。
(二十一)加強公交車和出租車管理,嚴把車輛安全性能關,加強駕駛人職業道德教育和文明駕駛教育。建立健全駕駛員誠信考核檔案,建檔率達100%,嚴格資格審核和崗前培訓,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交通安全各項措施,依法查處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二十二)落實客貨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抓好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建立駕駛人檔案,建檔率達100%,嚴把駕駛人出車關。同時要加強車輛的日常檢驗、維護、檢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不得安排生產運營任務。
(二十三)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評估工作。對客運企業、危貨運輸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企業、出租車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開展評估,將發生重特大責任交通事故的企業列為重點對象進行監控,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二十四)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方便檢測的原則,制訂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設置規劃。
(二十五)實現機動車安檢機構與車管所計算機系統聯網,對車輛檢測信息數據實時傳輸。凡未聯網的檢測機構,公安部門對出具的檢測報告不予認可。
(二十六)凡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車輛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檢驗機構,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其檢驗資質。
(二十七)依法嚴格落實對大型客貨車輛、營運車輛報廢解體的監督職責,嚴厲打擊利用報廢機件拼裝機動車違法行為。凡不按規定解體報廢車輛、利用報廢車輛機件拼裝機動車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廢回收企業、汽車修理改裝企業的經營資質。
(二十八)整頓客運市場秩序,嚴厲整治非法營運的“摩的”、“面的”、“黑出租”,凈化客運市場。
三、完善設施,構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
(二十九)將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設施、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道路危險隱患點段治理、交通科技建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執法裝備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務的增加逐步增加。
(三十)建設交警中、大隊營房。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營房建設納入基本建設規劃,分五年逐步解決交警中、大隊營房建設問題。(市公安局牽頭,發展改革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配合落實。)
(三十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常住人口、道路通車里程、機動車保有量及駕駛人總量,制訂交警大隊、中隊警力配置規劃,及時調劑補充新建公路所需警力,切實解決交警警力不足問題。在人員密集、交通復雜、事故多發的鎮場或干線公路,合理布建交警巡視點,并落實機構、人員、營房、經費和裝備配備。
(三十二)規范交通協管員管理。將交通協管員工資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依據警力配置等因素,按照民警與協管員1:3的比例配備交通協管員。
(三十三)在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和事故多發等重點路段,設置警示標志、防撞護欄護墩等安全設施,2012年設置率達50%,2013年達10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安監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四)建立對新建、改建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規劃設計、施工方案審查、施工以及道路竣工驗收等階段全面落實交通影響評價的工作機制,公安、安監部門參與項目評審和驗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十五)嚴格道路施工報備制度,落實施工作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督促道路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布設施工作業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市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公安局配合。)
(三十六)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根據道路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制訂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劃,實行定期排查、掛牌督辦制度。(市安監局負責,交通運輸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七)將“公路安保工程”向農村道路延伸,完善農村道路的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加大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確保農村公路安全暢通。(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安局、安監局配合。)
(三十八)加強三輪汽車、摩托車管理。按照“先納入管理,后逐步規范”的原則,出臺鼓勵農民群眾入戶辦證的政策規定,解決農村地區三輪汽車、摩托車無牌無證問題,2012年三輪汽車、摩托車上牌率達60%,駕駛人持證率達70%,2013年三輪汽車、摩托車上牌率達90%以上,駕駛人持證率達95%以上。(市公安局負責。)
(三十九)制訂農村公共交通發展規劃,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農村公共交通發展,加強農村客運市場監管,按照農村群眾出行特點和規律,合理安排運力,有效解決農民群眾出行難和出行不安全問題,2013年行政村公共交通覆蓋率達10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安局配合。)
四、科學管理,推進道路交通管理科學化建設
(四十)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市、縣(區)三級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建立110(122)報警服務臺與120、119急救電話之間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饋制度,實現救援單位同步聯動,最大限度地提高交通事故傷員救治率,降低死亡率。國省道干線公路、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斷等公共安全事件,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
(四十一)指定交通事故傷員定點救治醫院,定點救治醫院要建立“綠色通道”。(市衛生局負責,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二)管好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確保事故傷員得到及時救治。(市公安局負責,財政局配合。)
(四十三)建立惡劣天氣預警機制。及時向社會降雨、降雪、霧、道路結冰等天氣預報、警報、預警信息。
(四十四)及時收集道路通行條件變化信息,交通安全預警,采取相應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做好公路搶通恢復工作。(市公安局負責,交通運輸局配合。)
(四十五)進一步加強城市交通指揮中心建設,完善系統功能,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指揮控制能力。全市重點路段電子監控設備逐步增加,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市公安局負責,財政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四十六)公路客運(含農村地區客運汽車)、旅游客運、危險物品運輸車衛星定位行駛記錄儀安裝率達100%,重型貨車、出租車等車輛衛星定位行駛記錄儀安裝率達80%。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運輸企業充分發揮衛星定位行駛記錄儀的監管作用,及時提醒車輛駕駛人員按規定速度行駛,對監管平臺發現的車輛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督促企業按內部規定予以處罰。對不按規定使用、監管的車輛和企業,責令停業整頓。
(四十七)制訂公交優先發展規劃,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提高城市交通公交分擔率,中心市區公交分擔率、覆蓋率、準點率逐年提高。(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財政局配合。)
(四十八)加快鄰近主干道的住宅集中區、繁華商業街區、學校周邊的道路中央隔離設施和行人過街設施建設。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區、繁華商業街區、學校等人口密集區的停車場配建,充分利用背街小巷等道路資源,規劃建設停車泊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配合。)
(四十九)積極培養和引進交通組織和交通管理專業人才,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才庫。(市公安局負責,財政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五、強化宣傳教育,落實行政問責制度
(五十)加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每年組織制訂市交通安全宣傳實施方案,安排必要的交通安全宣傳經費,確保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順利開展。全市30%以上社區、村鎮、企業、學校建立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宣傳覆蓋率達100%。(市公安局負責,宣傳部配合,2012年底前完成。)
(五十一)市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設立固定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在黃金時段播放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內容和公益廣告。市廣播電臺、電視臺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數量不得少于2條。(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負責,公安局配合。)
(五十二)行政村、社區、中小學校、駕校、檢測站、客運站、客運企業、物流場站、鎮(場)街道等重點單位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設置率達90%以上;每個鎮(場)每年在道路沿線建筑物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標語不少于10條。(市宣傳部負責,公安局配合。)
關鍵詞:安全心理;安全管理;事故;心理健康
1. 安全心理概述
1.1 安全心理的定義
安全心理學是應用心理學的一個分支領域,它是研究人在勞動過程中伴隨生產工具、機器設備、工作環境、作業人員之間關系而產生的安全需要、安全意識及其反應行動等心理活動的一門科學。
1.1 研究安全心理學的意義
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之一,在導致事故發生的種種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一種很重要的原因。
人們之所以有不安全行為是因為他們在以某種不安全的方式工作時,大多從未受到過傷害,“我一直都是這樣做的”是最常見的解釋。但如果我們對事故三角形有所了解,就會意識到其實事故正向我們逼近。Heinrich(海恩里希)法則指出每330次不安全行為中,就會有29次導致輕微傷害,而其中1次則導致嚴重事故。因此,那些長期以來從未受到任何傷害的不安全行為,實際上在增加最終嚴重后果可能性。
人的不安全因素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而人的不安全行為又起源于人的行為動機和心理需要。通過研究分析廣大生產人員的心理,了解他們在各自崗位上的需求與愿望,預測他們的工作行為及動向,有利于制定出切合實際、保護廣大員工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及時矯正各種影響安全的不良心理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2. 職工心理健康安全的影響因素
從宏觀方面講,影響員工心理健康的因素主要有外在因素和內在因素兩個方面,但是起決定作用的則是個人因素,它直接影響著個人的健康觀念與行為。
2.1 內在原因
一般來說,心理健康內在因素主要與生理的、心理的諸多因素有關,同時也與個體的思想意識、工作心態、生活態度等因素有關。
(1)從眾心理:主要表現為工作不思進取,遇事懶惰。
(2)應付心理:平時工作不努力,遇到問題盡量繞著走。
(3)僥幸心理:一般表現為“明知故犯”
(4)冒險心理:表現為強烈的虛榮心,好面子。
(5)逆反心理:是一種無視社會規范或管理制度的對抗性心理狀態,表現為當面頂撞或口是心非。
(6)其他:好奇心理、情緒波動、思想不集中、厭倦心理等。
2.2 外在原因
在企業日常生產與管理中,員工對來自外部環境的影響相對敏感,包括工作場所、工作環境、家庭社會導致的情感問題等等。
2.2.1 環境方面
員工工作環境中的溫度、濕度、照明、色調、色調及噪聲等自然因素超出人們的感覺功能的限度時,都會干擾人的正常思維判斷,導致判斷或操作失誤,從而釀成事故。
2.2.2 工作方面
現在許多企業崗位津貼差別較大,部分員工對優越崗位的需求和向往更為迫切,易使員工產生失衡心理。企業生產管理的程序化及標準化程度的提高,導致員工缺乏工作創新,易產生懶惰心理。另外部分管理者管理方法過于直接,易造成員工產生嚴重的逆反心理。
2.2.3 社會方面
現代社會人們家庭負擔重,工作壓力大,導致長期精神壓抑,認為理想和現實脫節、前途迷茫等,對一些不良的社會現象容易產生抱怨和抵觸情緒,這種狀態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則會進一步加重個體的心理不健康,進而影響到工作質量。
3. 安全心理在企業安全管理中應用
3.1 事故前安全心理的應用
如今,傳統安全管理模式的事故后處理方式漸漸轉變為事前管理,預報、預測及預警成了現代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在企業安全管理實踐中必須能得到充分運用。
3.1.1人員心理適應性選拔
不同性格和氣質的人適合于不同的崗位,要做到人崗相適,人力資源機構可以通過研究安全心理學分析個人性格特點,對影響整個系統運行或與安全生產有非常關鍵作用的崗位,選拔合適的人選。
3.1.2重視心理訓練
心理品質包括一個人的感知覺、思維、注意力、行動的協調聯貫,反射建立,反應能力等,這些素質都可通過教育培養得到提高。人的性格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關系,無論技術怎樣好的操作人員,如果性格不好,馬馬虎虎,也會經常導致事故發生。因此除了技術能力的培養外,對員工的心理品質教育、加強自我修養也顯得尤為重要。
3.1.3合理建立規章制度
通過安全心理學對主觀和客觀心理現象的分析,可以幫助管理人員認清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堅持以人為本針對性地、合理地制定制度、辦法,摒棄條條框框,更加注重人性化的管理,避免造成員工的逆反、應付等各種不安全心理,從根本上減少事故發生的概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2 事故后安全心理的應用
發生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安全管理人員應分析員工的事故心理,總結事故致因中人的因素,從本質安全著手降低風險,排除隱患,防止同類生產事故的重演。
3.2.1 心理干預
發生安全事故后不少目睹現場的人員其心理必然會受到或多或少的影響。這時就需要管理者主動實施心理干預。對患有嚴重事故心理的人,應適當調換工種或崗位,讓其在較好的安全氛圍環境中逐步進行事故心理感化。對于那些對安全抱無所態度,常常故意違章作業的工作人員,可以有目的地組織他們觀看重大事故現場的錄像、圖片展覽,激發他們對安全的責任感,改變他們的不健康安全心理。但此方法應注意適度,不能因矯枉過正而產生負面的影響,給員工增加額外的心理負擔。
3.2.2 事故分析
事故發生后,對事故的調查不應當把精力集中放到尋找設備和機器的原因上,而是應對事故產生的深層原因、情境因素與人的心理進行分析。通過對大量事故進行統計分析,找出事故產生原因及其變化規律,可以辨識出事故隱患以便采取最適宜的預防措施,防止以后不再發生同類原因的事故。
3.2.3 做好本質安全
運用安全心理學的知識,對生產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工作環境等進行工程心理學(人機工程學)的研究,使裝置設備符合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工作場所適合人的操作,工作環境不影響人的安全和健康,從而達到操作方便、減輕勞動強度、節約勞動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設備能力、降低能耗、減少工傷事故的目的。
4. 加強員工心理健康安全的建議和對策
4.1 努力創造良好的員工安全健康環境
如石油化工生產企業應從實際出發,重點美化工作環境。從人體舒適度的需要出發,盡可能消除如黑暗、潮濕、悶熱、噪音、有害物質等惡劣環境對員工的不良的心理機能和心理狀態的干擾,給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提高員工的安全感和舒適感,使其身心愉快地去工作。
4.2 注重員工的職業心理健康
完善企業內部員工職業健康檔案,做好員工心理健康評估工作。保持領導層、管理層與普通員工三者間溝通渠道的暢通。認真關心職工切身利益,重點解決職工的后顧之憂。
4.3從心理學角度把握安全教育工作
從心理學的角度,有效地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應首先從人的態度入手而不是從人的行為入手。因為人的態度具有穩定性,一旦形成某種態度后,就會產生一種行為定勢。當人的態度結構還未完全穩定時也就著手進行教育是最佳的時機。因此,車間新員工的入廠安全教育應該是第一位的。
4.4 運用正確的激勵機制
正確的激勵需要事先掌握信息,了解情況,然后對癥下藥、有的放矢,不要等問題積累成堆了或產生不良后果后才著手處理。通常表揚或獎勵容易調動員工積極性,適時的說教誘導也能使其產生積極的行為。
5. 小結
良好的安全心理活動可以發揮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可以為提高安全效果提供穩定可靠的保障。在實際工作中,如果使工人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有一個穩定的心態,我們的安全生產就會在某種程度上趨于穩定。
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者,應具備一定的安全心理學知識,努力提高管理的技巧和水平。通過掌握員工的愿望和動機,把安全管理由被動地事后控制變為主動地事前分析、預測,從很大程度上減少事故的發生。
總之,在生產活動中,人始終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以人為本,把人的工作做好了,才能從根本上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保證。我們要各個層面、各個環節,加大對生產人員心理問題的重視及研究力度,保證企業長、穩、安地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 栗繼祖.安全心理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關鍵詞】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 安全措施 安全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14
安全,對于萬物生靈來說,是一種存續的保障;對于人類社會來說,是一種進步的體現;對于各類企業來說,是一種實力的反映。它體現著人文思想,科學技術和管理水平,是一個永恒的、不懈探究的命題。
1 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思想上不重視安全生產
在全國市場經濟剛剛起步階段,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業主要負責人思想上并不重視安全生產,主要表現:一是部分企業老板“要自己的錢,不要別人的命”,違法生產經營或者知法犯法,導致事故不斷,死傷眾多;二是有些企業由于產品對路,適應市場的需要,效益較好,再加上多年沒有發生大的事故,對安全存有僥幸心理,認為安全無關緊要;三是地方政府監管不到位。 1.2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需要進一步落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作用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保證。但是,很多企業并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對有關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進行培訓。
1.3 安全生產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產保障
企業安排適當資金,用于改善安全設施,更新安全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對于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達到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業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審批制度,未進行安全評價和安全論證,留下事故隱患;沒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有的企業采用比價采購的辦法,降低成本,導致采購的勞保用品質量低劣;沒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從業人員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無法獲得醫療救治、職業康復和經濟補償。
1.4 勞動者的文化素質低,缺乏安全自我保護意識
我國勞動者文化和技術素質較低,參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且大部分勞動者還是考慮如何賺錢養家糊口的問題,希望多掙一些錢來改善家庭的經濟生活而忽視了平安即是福的簡單道理。另外,他們從農村的環境一下轉換到陌生的工業環境,精神處于緊張狀態;有些民工未經培訓就上崗,甚至從事一些特種作業或者危險作業,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 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
3 明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訂立合同之后,安全管理工作應與其它工作同步開展,同步進行。要依法明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并明確安全控制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要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
4 抓好施工前與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產生于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與管理。
4.1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的準備工作,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調查研究。針對現場的地形、地物、地貌進行勘查、記錄,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因素。并依據實地記錄、設計文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以及現場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產準備階段,施工企業的管理層,要根據施工項目的特點及容易發生事故的處所,開展好安全生產的宣教,實施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2 狠抓施工生產安全計劃的落實
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4.3 確保材料供應的質量
材料部門對于各種原材料,應建立健全進場前檢驗驗收和取樣送檢制度。為此,要求材料員、工程技術人員,都要加強技術業務的學習,掌握好常用材料的質量標準和性能,熟悉材料在保管和運輸的規定,做到分門別類的保管和堆放。凡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運到工地,以確保材料不會造成施工安全問題。
5 預防措施與對策選擇安全對策
首先必須考慮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工程技術進行層層把關,確保技術的安全可靠性;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實現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的安全;然后是教育訓練,利用各種形式的教育和訓練,使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掌握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知識和技能。現場主要預防措施與對策如下。
(1)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各項臨時設施,按規定的區域進行材料堆放和安置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 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2)進行事前、事中與事后及過程控制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物資不放行、不合格過程不通過,組裝完畢后應進行檢查驗收。做好事前、事中與事后的控制工作,事前主要是進行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及安全技術交底,制定管理程序等; 事中主要是對施工階段各分部分項工程、工序過程的安全防護、違章操作的檢查、監督與管理;事后主要是對工序完成后的交接檢查是否存在物的不安全狀態,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現場安全防護重點根據施工現場五個方面的主要危險點,采用行政手段,必須加大安全投入、宣傳、檢查和培訓,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技術方案,層層落實崗位安全責任,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進行安全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及標準,獎罰分明,約束人們的違章行為,從源頭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6 安全控制的有效方法
如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是預防控制事故發生的關鍵,防止傷亡事故的有效方法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從制度上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通過制度來提高人們的安全防護意識,強化安全防護技術的應用,保證必要的安全設施與措施費用。
(2)強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班組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與安全意識,對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統一管理生產與安全工作,不斷審查和改進技術方案和安全防護技術通過安全防護技術的應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 還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
(4)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與工具做好高處作業、洞口臨邊、垂直運輸設備、現場施工用電及施工機具等的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