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2 17:40:2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電磁輻射理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移動基站環境安全電磁輻射模型軟件仿真
一、引言
隨著通信需求量的增加,為保證整個網絡的信號覆蓋和通信質量,興建了大量的基站,這同時增加了環境中電磁輻射水平,引起了社會對電磁輻射對公眾健康的影響的廣泛關注。因此,探究基站電磁輻射對環境及公眾健康的影響意義重大。對于處于不同的地形地貌、環境、地區等的不同類型的基站天線,電磁輻射也各不相同,實地測量費時費力,需要對于具體移動通信基站天線輻射的電磁場值的大小和分布情況,才能研究電磁污染程度,從而確定通信基站選址是否合適。本文從理論數值計算方面分析和研究,模擬基站天線電磁輻射過程。實用軟件進行仿真,節省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更高效,合理,全面的建立基站。此模型的建立與推廣應用對通信基站的輻射環境管理,設計建設,環境影響預測和評估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對誠城市可持續發展,城市電磁輻射環境規劃和保護具有現實意義和深刻影響。
二、國家頒布的技術標準
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頒發了《公眾照射導出限值》(GB8702-88)與《環境電磁波容許輻射強度分級標準》(GB9175-88)兩個主要技術標準,并頒布了《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兩項技術標準。1997年3月,又國家環境保護18號令及《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88)規定:在一天24小時內,電磁輻射場量在任意連續6 min內的平均值應滿足(30~3000MHz):
職業照射≤2W/m2=200滋w/cm2
公眾照射≤0.4W/m2=40滋w/cm2
三、模型建立
3.1電磁輻射模型一:理論預測模型
自由空間是指一種理想、均勻的、各項同性的介質空間,當電磁波在該介質中傳播時,不發生反射、折射、散射和吸收現象,只存在電磁波能量擴散而引起的傳播損耗。
電磁波在自由空間中的傳播損耗公式為:
Ls=32.45+20lgr(Km)+20lgf(MHz)
式中:Ls―――電磁波在自由空間的損耗;r―――天線軸向與被測點的直線距離;f―――電磁波的頻率;
測試點實際接收的電磁波接受功率為:
從表四的預測結果中看出,當遠場軸向距離為14.63m時,符合國家一級標準,功率密度已下降到0.08W/m2以下。
兩個模型得到的安全距離大致吻合,也就是說,當場點距離大于14.63m以后,都符合國家一級標準,移動基站的電磁輻射不會對環境造成危害。
四、軟件仿真
在實際操作中,模型的計算比較繁瑣,而將理論模型導入軟件,制出專門分析移動基站電磁輻射的軟件,便于我們對移動基站的選址、估算。
我們利用VC++中MFC應用程序框架制作軟件進行仿真,將上述兩個模型導入軟件中,系統自動計算,只有當兩個模型的求解值都滿足國家一級標準時才輸出可以建立基站。
在圖3中輸入相應參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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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磁輻射 污染防治 對策
一、電磁輻射污染概述
電磁輻射污染( pollution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是指人類使用電磁輻射的器具而泄露的電磁能量流傳播到社區的室內外空氣中,其量超出本底值,且其性質、頻率、強度和持續時間等綜合影響而引起該區居民中一些人和眾多人的不適感,并使健康和福利受到惡劣影響。我國目前的電磁輻射污染嚴重,尤其是在大城市更是集中,并且隨著城市人口增加、建筑密度不斷加大,城鄉居民家用電器的迅速增加以及電力、通信、交通事業的發展,電磁輻射污染有由大城市迅速向中小城市及農村擴散的趨勢,與電磁輻射污染引起的種種糾紛也日益增多并多數得不到迅速合理地解決。
二、我國電磁輻射污染防治中存在的問題
(一)科學研究不足,法律發展滯后
目前,電磁輻射污染對人體致害的機理還未完全明確,電磁輻射的安全標準、電磁輻射污染與人體健康受損之間的因果關系在科學研究上尚無定論,客觀上造成了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律研究的困難。由于法律理論研究的不足,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相關的產業部門就電磁輻射污染對人體危害性認識也普遍不足,這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律的滯后。我國的《城市規劃法》、《電信條例》、《電力法》等主要法律法規中均沒有考慮電磁輻射污染的因素。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從整體上缺乏規劃,單個電磁輻射建設項目選址不當的現象大量地“合法”存在。
(二)風險防范意識不足,末端治理不力
由于電磁輻射隱蔽性、潛伏性等特征決定了這種特殊形式的污染危害一般情況下很難被人們所意識到,所以風險預防就顯得更為重要,但是現實中,射頻設備集中使用的單位、部門間因為重經濟效益而忽視周圍輻射環境的保護的情況大量存在,生產家用電器設備、產品的廠家也以其危害性沒有得到科學上的證實為由忽視對于這種無形污染源的控制。雖然說風險預防不等于完全消滅風險,但是對于電磁輻射污染而言,對其進行事后治理往往花費巨大,需要采取大規模搬遷等方案作為解決辦法,而這些原本是可以通過對城市建設的科學布局、合理規劃就可以避免的。
(三)現行立法缺失,標準尺度不一
現有電磁輻射污染方面立法僅有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現環境保護部)頒布的《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1988年原國家環境保護局的《電磁輻射防護規定》和1989年國家衛生部的《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規范性法律文件,在《憲法》和《環境保護法》中均沒有明確規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缺少單行法律。此外,電磁輻射的國家標準過于陳舊,且存在嚴重空白和內容沖突。有些標準雖然在行政上得到了統一,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于有關檢測部門和執法部門在援用標準尺度不一,這對于消費者而言,仍然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
三、我國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的對策
(一)加強理論研究,嚴守現有立法
法律發展的滯后源自法學理論研究的不足,而關于電磁輻射污染這一新型污染的法學理論研究往往必須依賴于物理、生物、醫學等相關自然科學的發展程度。同時,在此基礎上加強關于電磁輻射污染帶來的各種糾紛的法學理論研究,真正讓立法者立法有理可依,有據可循。更要注意的是,這些理論研究也不能是紙上談兵,必須理論聯系實踐。
雖然目前我國的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尚不健全,但是也并非是無法可依。《電磁輻射防護規定》、《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都有對于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的具體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法》、《廣播設施保護條例》、《行政許可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某些地方立法中也可以找到控制污染源、解決污染引發糾紛的法律依據。所以筆者認為,嚴守現有立法對于緩解現階段電磁輻射污染情況,減少并及時解決由污染帶來的各種糾紛具有一定效果。
(二)普及事前預防意識,確立風險預防原則
我國公民對于這種隱藏性、潛伏性強的新型污染預防意識薄弱,很多時候甚至是在電磁輻射的損害結果產生后才意識到這種污染的存在。因此,對于我國公民、單位普及關于電磁輻射污染的預防意識是急需重視的環節。
另外,電磁輻射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污染源,其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它的產生甚至是結果都不易被人們所察覺,而一旦污染發生,產生的損害結果將是影響巨大的。因此,僅僅通過宣傳教育的軟性手段是不足的,還必須在法律法規中確立風險預防原則。風險預防原則的確立能夠有效地在事前采取預防措施以避免環境惡化的可能性,這也是當前世界各國對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的普遍做法。但是,風險預防不等于完全消滅風險。電磁輻射相關產業是風險與收益并存的行業,既不能對風險視而不見,也不能為了預防風險而停止發展。風險預防原則要求根據人體健康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將人為電磁輻射水平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而不是消滅電磁輻射。
(三)建立統一標準,條件成熟時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
我們當前要做的首先是應當盡快統一電磁輻射強度國家標準,并明確其適用范圍,特別是要制定多輻射源的國家標準。這不僅僅是為執法司法提供依據,對于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與產品的出口外銷也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統一標準的確立只是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的一個方面,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隨著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推進與電子科技的日新月異,電磁輻射污染終會像水污染、土壤污染一樣成為一個不得不由國家立法所解決的問題。我國目前已經積累了一定的電磁輻射管理經驗,對電磁輻射污染的科學防治也在研究之中,當條件成熟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是發展的必然趨勢。一部完整的立法應該對基本原則、基本制度都有比較全面的規定,具體到《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而言,筆者認為,應該重點包括以下內容:基本原則方面,上文提到的風險預防原則具體到立法中應該體現為預防優先、科學控制、統一規劃這三者的結合,環境保護法中的環境民主、環境責任原則在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中也應該有所體現。基本制度方面除了傳統的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制度以外,還應該特別注意建立健全如電磁輻射規劃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公眾參與制度、特殊群體保護制度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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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移動通信;基站天線;電磁輻射;分布規律;安全防護
中圖分類號:P427.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10007802
1 引言
為了對基站天線電磁輻射的影響進行充分的了解,國內外有關這方面的研究和監測工作也在不斷增加。力爭在不影響人們身體健康的同時,構建一個良好的移動網絡運行環境。因此,為了更好的了解這方面的內容,文章通過下文進行了探究,目的是為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提供一定的幫助作用。
2 具體布設方案分析
在通信行業不斷發展的背景下,為了能夠確保用戶的通信水平,需要科學的布設移動通信基站天線,這就要求優先,制定出合理的天線參數,從實際情況入手,選取正確的場地,布設檢測點,最后通過科學的設備和儀器進行布設和控制。
2.1 天線參數
通過應急通訊車進行試驗監測,圖1為網絡天線的主要參數。
將三根定向天線設置到應急通信車中,其中,可以選擇其中的一根進行試驗,然后在關閉狀態下控制另外兩根天線,通過附近移動通信基站接入天線數據信號。
2.2 選取場地
可以在比較空曠的場地內進行現場監測,確保場內四周無房屋、樹木等障礙物。并且,1000 m以內無基站天線。
2.3 布設監測點
將天線主瓣軸向出垂直面作為試驗的監測面,并且,在該垂直監測面內需要均勻的分布各個監測點。在5~30 m左右控制天線監測面的水平方向距離,在2~3 m之間控制布點間隔距離;在3~15 m左右控制監測面垂直方向上的監測范圍;在1 m左右控制布點間隔。
2.4 監測的基本方法和所用儀器
通過德國SRM-3000分頻電磁輻射分析檢測儀進行試驗檢測。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檢測,連續監測每個測點五次,并且,在15s以上控制各次監測時間,然后將穩定狀態下的最大值讀取出來。如果有較大的監測讀數,需要將監測時間適當延長。
3 分布規律分析及安全防護對策
3.1 根據話務量確定無線電磁輻射強度
以1 m的高度為間隔,將距天線水平15 m的垂面選擇出來,監測不同的話務量,在監測的過程中,利用手機通話的方式進行加載,其中實線、虛線和空線分別為兩個載頻、一個載頻和空載的監測結果。通過分析相應的監測結果能夠發現。網絡天線的電磁輻射在空載時是最強烈的,13.49 μW/cm2為其最大值,在向一個載頻滿載增加了話務量負載以后,這樣就會降低天線電磁輻射功率密度至11.44 μW/cm2。如果向兩個載頻增加了話務量以后,又會向13.08 μW/cm2增加電磁功率輻射密度,并且,不會有較大的變化幅度出現。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網絡天線為多址時分工作模式,以脈沖的形式發射信號,空載時會有較高的脈沖幅值,造成有較高的監測結果出現;并且,在不斷的增加了話務量以后,脈沖量就會被分散到各個信道內,進而就會降低輻射功率,在繼續增加話務量后,因為增加了輻射總量,因此,也會相繼的增加輻射功率密度(圖2)。
3.2 無線電磁輻射空間劃分規律
在相關基站話務量統計結果基礎上,這樣隨著話務量的變化天線電磁輻射強度也會發生變化。對加載時的一個載項WCDMA網絡天線和空載時的GSM900網絡天線作為研究對象,研究瓣軸所在垂面的空間電磁輻射分布規律,以明確天線的輻射范圍與強度。
網絡天線主瓣軸向、空載所在垂面的電磁輻射功率密度監測結果可以通過圖2進行表示,從距離平面的7 m處開始,然后以1 m為間隔,對離地面15 m進行監測為止。通過分析監測結果,監測點和垂直距離與水平距離的距離越小,這樣就會有越高的電磁輻射功率,同天線距離最近的監測點,57.84 μW/cm2控制功率密度。然而,在不斷增大了觀測點和垂直及水平的距離以后,這樣就會迅速減小監測點和天線之間的距離,在和天線水平距離的17 m處,就會不斷降低天線電磁輻射功率密度值,較《電磁輻射規定》內的單個限制小。對應的,就WCDMA網絡天線而言,會在 5、8、10、13、15、17、20、23、25、28、30 m左右控制主瓣軸向所在垂面中的水平距離。從高出地面3 m的高度起,對高出地面14 m的高度以1 m的間隔進行監測。
隨著垂直距離或者觀測點和水平距離的加大,這樣就會迅速減少監測點電磁輻射功率的密度值。
在具體天線下方垂直距離1.5 m和天線水平距離的15 m處,這樣也會降低WCDMA天線電磁輻射功率值,一般會降低到6.06 μW/cm2,并且,對規定內的限制要求要低。
3.3 預測分析天線電磁輻射理論
為了對以上監測結果的準確性進行驗證,首先,通過理論驗證WCDMA、GSM900天線的電磁輻射。因為話務量會隨著天線電磁輻射強度的變化而變化,分別在9W和20W控制 WCDMA和空載GSM900的天線發射功率。在3.0dB、45dB左右控制WCDMA、GSM900避雷器、接頭和網絡天線等總損耗量。
3.4 劃定天線電磁負荷安全保護距離
通常會在天線主瓣方向處控制基站天線的電磁輻射區域,所以,把其垂直安全防護距離按照天線軸向的輻射厚度進行劃定。
按照上述所檢定的檢測結果能夠得知,WCDMA天線加一個載頻、GSM900天線空載時,這樣就會在4 m、3 m左右控制其主瓣垂直輻射厚度,然后對天線最大發射功率情況沒有進行充分的考慮,如果天線在最大的功率條件下運行時,通過相應的分析能夠將其軸向水平方向的輻射厚度計算出來,通過分析得知,其距離主要為21 m和17.8 m。并且,在4.2 m控制主瓣軸向垂直方向上的輻射厚度。同時,因為較大的配置了部分天線的下傾角,為了將電磁輻射對四周敏感目標的與影響度降低,所以,應該在4.5 m左右控制天線的垂直安全防護距離。
4 結語
隨著話務量的不斷變化,不同工作模式下的天線電磁輻射強度也會發生變化,在空載時,GSM900天線會有著最強的電磁輻射強度。在不斷的增加了話務量以后,會首先降低,然后再升高,然而,卻不會有過大的總變化幅度。電磁輻射強度在天線空載狀態下是最小的,在不斷的增加了話務量以后,也會相應的增加輻射寬度。并且,天線的主瓣方向是天線電磁輻射能量的主要集中點,垂直半功率角和輻射厚度有關。按照理論計算結果及現場監測結果,將天線的垂直安全防護距離確定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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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磁輻射;環境監管;策略探析
電磁輻射既是一種資源也是一種環境污染物,而且還具有較強的隱蔽性能,從而也就讓環境監管難度變得更加困難。在我國,主要是運用雙軌監督和分級審批的方式來應對豁免水平之上的電磁輻射體,也就是借助于國家和省級環境保護相關部門進行審批,監督權交由行業主管部門來實施。有關基站電磁輻射具有一定的特點,如果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非常嚴重的污染危害,而且也會給我國的經濟發展造成嚴重損失。
一、有關基站電磁輻射特點
移動通信基站天線大都是呈現一種均勻的平面陣、直線陣或者圓陣,在有效組成成分當中,基本半波振子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通常情況下,將2D2/λ的距離作為天線近場距離遠場的分界判定準則,當中“D”表示天線尺寸的最大值。工程上900MHzGSM是最為典型的一種基站定向天線,以此為例,遠、近場分界距離大致在10米,因此,基站天線一般情況下都是處在天線的近場內天面上。從環境保護視角上來看,移動通信基站遠場電磁輻射水平最為常用的是理論預測方法,但基于近常評估期間,使用的最為普遍的測量方法為現場測量方法。針對理論預算完成相應的計算工作時,通常是用微波遠場軸向功率密度計算公式加以計算。由于計算公式的復雜程度較高,本文不對其進行詳述。如果根據一般角度分析,基于GSM以及WCDMA等系統進行基站遠場電磁輻射水平估算過程中,通常采取的方法為天線軸向電磁輻射水平測量;而針對于TD-SCDMA系統基站時,由于其自身具備智能天線,與此同時還不存在固定模式的發射方位;因此,基于系統滿負載監測過程中,以及多波束賦形監測過程中,通常會采取估算電磁輻射水平的方法[1]。若以較為典型的GSM、CDMA基站為例,它的電磁輻射水平、高差以及水平距離之間的關系為:離天線水平距離15m以外的區域電磁輻射水平小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1988)》中0.03~3GHz頻段公眾照射功率密度導出限值40W/cm2,隨著高差的增加,上述距離逐漸減小。此外,據相關的調查顯示,廣東廣州市主城區域移動通信基站周邊,基于公共區域,電磁輻射水平通常是百分之八十;但處于0.80W/cm2內,大致為94%,則在4.0W/cm2以內。介于此,我們能夠看出,移動通信基站周圍環境中電磁輻射水平并不是很高。
二、有關基站電磁輻射防護與環境監管的策略探析
首先,一般情況下,公共場所和居民樓相對比下,前者天面借助于加鎖。設立警示牌,而且還有專人管理等方法,通過這些方法能夠有效的預防群眾進入到天面中,相對于居民樓天面而言,公共場所天面群眾的活動可能性要小很多[2]。介于此,在架設基站的時候,應該更加傾向于選擇公共場所。因為基站天線周圍都會伴隨著非常高的電磁輻射水平且都是在天面上集中,而居民樓天面所處地區很多居民都能夠輕易到達,所以針對于高于電磁輻射水平管理目標值的相關基站,應在整改時盡可能的不借助于加鎖的方式,而應該借助于基站發射功率來約束天線的架設位置、角度以及高度等,從而讓公眾能夠到達的天面區域中所存在的電磁輻射水平在管理目標值內。其次,對存在較高電磁輻射水平的天面各個監測點位的站點,應該對其周圍的電磁輻射源進行著重調查,并及時實施分頻測量;針對于共建共享站,倘若存在基于監測點位當中的電磁輻射水平要遠遠高于項目管理所設定的目標值的情況下,那么則需針對天面上每一個基站的信息進行深入分析、評估,進一步明確分頻測量方法及成果。第三,要明確的要求驗收基于驗收環節,需明確的內容包括:(1)時基站變更的數量;(2)是不是屬于共建共享站;(3)天線屬于何種類型,天線采取何種架設方式;(4)基站所處區域的類型以及基站變更的發射機參數類型以及應如何處理未驗收的站等方面;嚴格規范典型站的抽測比例和典型站的選取原則。第四,針對基站發射功率來說,基于環評以及驗收批復過程中,需明確的是絕對不可高于核準功率。倘若需對天線角度進行調整,并對相關功率進行調整,則需做好該基站環境的電磁輻射水平的檢測工作,并交由相關的環境保護機構進行備案和記錄。第五,從基站的建設性質的視角上來看,尤其是對界定擴建、改建以及技術改造等進行明確的過程中,將對基站的各個參數進行填寫的過程中,應該保證參數的規范性和正確性,在改建或擴建基站的過程中,應該在基站信息表中記錄好改建或擴建之前的基站信息。最后,要詳細的解釋室內基站和微蜂窩基站分布的原因,并明確給出能否可以將其設為評價對象,如果需要評價,則應該嚴格的規定它的監測和評價內容;倘若對室內分布基站完成了相對應的評估,同時對微蜂窩基站完成了相對應的評估,那么基于驗收監測期間,應該明確規定是否需要對其進行驗收,如需驗收,驗收方法選擇哪一種[3]。
三、小結
隨著當下相關基站的迅速發展,人們在對其所帶來的便利進行享受的同時,也更加重視電磁輻射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所帶來的危害。因此,只有國家或省級環境保護相關機構對電磁輻射水平做到嚴格監測,在建設、規劃和維護相關基站的過程中,嚴格規范電磁輻射防護措施的實施工作,落實貫徹環境保護意識,才能讓公眾和環境得到更好的保護。
作者:吳俊 單位:成都理工大學核技術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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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磁輻射;污染;輻射源;傳播途徑
近些年來,由于無線電廣播、無線移動通信以及電視、雷達、遙感等事業的普及與發展,不僅射頻設備大幅增加,[1]其功率也呈現逐級增大的趨勢,造成人類生存的大氣中電磁輻射大幅增加,很多場所已達到能危害人類健康的邊限。電磁輻射也成為繼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后的第四污染[2]。而且由于電磁輻射無形、無色、無味,且可以穿透物質,因此電磁污染的危害更應該引起人們的警惕。
1 電磁輻射源的種類
電磁污染源可以分為天然和人為兩類電磁污染源。前者是由自然現象引起的,歷史由來已久,比如雷電、太陽黑子活動的磁爆、黑體放、銀河系恒星爆發等都能產生電磁輻射。
當今世界的電磁污染主要來源于人為電磁輻射污染。人為電磁污染源一般可分為三類,(一)脈沖放電:切斷電路的大電流時產生的火花放電,類似于天然電磁污染中的雷[4]電,比如輝光、弧光放電 以及火花放電等。(二)工頻場源:無輻射電磁波,但在附近有較強的電磁場,以大功頻輸電線路產生的電磁污染為主,比如變壓器、發電機、交流高電壓輸電線等。(三)射頻場源:射頻電磁波是非電離輻射,其輻射總功率正比于電磁波頻率的平方,頻率越高輻射電磁波的能量越大。
2 電磁輻射污染的傳播途徑
一般電磁輻射污染的傳播途徑可以歸結為三類。
(1)導線傳播,根據集總電路理論,電路中的能量實際上是以電磁波的形式在電路附近的空中傳播的,所謂電磁能通過導線進行傳播只是一種近似的說法。
(2)空間輻射,電氣與電子設備的工作過程類似于一個發射天線,向空間輻射電磁能。這種輻射也分兩種,其中電磁能傳播以電磁感應方式為主作用于附近的人體,稱為近[2]區場,比如微波爐、電磁爐、射頻電熱器、氦弧焊機、計算機、轉換開關以及各種醫療理療、檢測器械等。另一種是以空間放射方式施加于人體,稱為遠區場,比如無線對講機、電臺和電視臺的發射機、雷達、衛星通信裝置等。
3 電磁輻射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88)[1,3]8h,電磁輻射防護限值的基本限值為:職業照射在每天工作期間內,任意連續 6min 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應小于 0.1W/kg。公眾照射在一天 24h 內,任意連續 6min 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應小于0.02w/k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 GB16203-1996《作業場所工頻電場衛生標準》規定“作業場所工頻電場強度 8h 最高容許量為5kV/m”;根據電力行業標準 DL/T799.7-2002 規定“0.1mT 作為作業場所工頻磁場的最高容許量”。對高頻射頻波和甚高頻電磁波等還有專門的衛生標準限值。[4]鑒于此,電磁輻射污染的防護 要注重這些方面:輻射場強、頻率、輻射作用時間與作用周期、與輻射源的間距、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濕度、受體性別與年齡以及適應與積累作用等。
4 了解我們身邊的電磁輻射污染
1)X 射線,X 射線雖然穿透能力強,但如果控制 X 射線量在較小的容許范圍內,則影響不大。2)微波爐,所有的微波爐都使用2.45GHz 的微波,其正前方65cm 的地方,可測出 10mGS 的電磁波輻射,距離 2m 開外,測到 1mGS。3)電磁爐,其灶面以上十公分處電磁波強度約840mGS,距離100 公分處電磁波的強度仍有 4.5mGS,遠高于安全標準。4)電熱毯,其電磁輻射強度一般大于100mG。4)電吹風,1200W 電吹風 15cm 開外電磁輻射值 50mG。5)電動剃須刀,其中交流式剃須刀在電源啟動時,在距離剃須刀刃 3cm 處,最大電磁輻射值15000mG。5)電腦,電腦顯示器和主機是電腦輻射最大的兩個部件。經常使用電腦的建議每工作一小時休息十五分鐘,每周工作不超過 32 小時。6)手機,電磁波發生源開始一個波長之內被稱作“邊近界”,當手機貼在耳朵上時,頭部正好處在“邊近界”區域,且手機信號剛接通時,輸出功率最大,輻射也最大,建議距離人體2.5cm 處[5]。7)電視機,保持與電視機的距離為視屏尺寸乘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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