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3 15:36:3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知識產權實施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當前,我國高校校級層面知識產權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和制度化,但二級院系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一)產權保護意識薄弱,配套體系滯后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現象,不少二級院系的領導重視不夠,未做好關鍵技術的保密工作,無意中造成科技成果的流失。此外,管理者自身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缺乏管理者與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的聯動機制。權責明確的組織機構設置是有效管理的保障。目前,院系缺少專人專職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機構的設置缺失導致難以有效有序地開展工作;院系缺少與學校層面配套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導致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缺乏從事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積極性;院系缺乏與校級管理機構(或企業)緊密聯動渠道,獨立的科研行為未完全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接軌,影響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高校是科學技術的前沿陣地和人才培養的基地,具有人員流動頻繁的特性。例如,為了提高學術水平,高校教師經常通過從事博士后研究、去外校做短期訪問學者或出國留學等方式進一步加深對自身學術領域的研究;大量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參與導師的研究課題,學業完成后離開學校走向工作崗位;還有一些高校教師以辭職、調離、兼職等方式創辦或協辦高新技術產業,諸多情況都可能導致知識產權流失。有研究人員發現,高校知識產權流失中,外單位竊取的為40%,隨人員調配的占20%。
(二)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缺失目前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的培養是非常急切的。但是,因為此類人才定位尚不夠準確明晰,很難確定知識產權人才相應的發展方向,嚴重影響到知識產權管理者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水平的提高。當下情況是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很少接受過正規的系統培訓,許多管理人員是從行政管理職位轉崗來的或身兼數職,沒有全面系統的知識產權知識,難以勝任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各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發展不均衡不同的二級院系學科屬性不同,有些偏重基礎研究,有些偏重應用研究,有些偏重成果轉化,且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不同,導致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有較大差異。不同院系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形成知識產權產生、評估、許可、轉化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統籌管理體系。
二、完善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分析
院系知識產權管理是高校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保證,針對院系的實際情況,各二級院系應全面客觀分析,充分研究,精心設計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制度。
(一)以意識教育為抓手,多渠道提升管理隊伍保護意識在二級院系進行宣傳教育,真正使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理解知識產權對于科研成果及其商業化的重要性,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從思想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可綜合采用傳統媒介和新媒體進行宣傳教育:(1)繼承傳統媒介的優勢,采取各種形式的培訓會、宣講會、交流會、匯報會,定期對師生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熟悉申報、資助以及授權的各個環節,掌握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技巧;(2)充分利用新興媒體的即時傳播功能,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采用專題網站、展板、櫥窗、QQ等載體形式進行宣傳,深入各部門、各實驗室、中心,以定期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師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維護合法權益。
(二)以隊伍建設為重點,全方位提升管理人員素質高校在人才引進方面基本實現了高學歷化,行政管理人員也是如此。但高學歷化并不能很好地與當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相契合。要提升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在人才引進方面要嚴把關,要求應試者接受過法律專業或知識產權知識的課程學習,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全方位、有計劃地提升管理人員素質,結合當前知識產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對管理人員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培訓,定期以專題講座的形式實時跟進最新的法律法規。
[關鍵詞]知識產權;運營管理;體系構建
一、當前我國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發展形勢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從國際形勢看,知識產權領域呈現新的發展態勢,對我國知識產權發展既是重大機遇,又是嚴峻挑戰。知識產權重要性不斷提升,國與國之間知識產權合作日益加強,由發達國家推動的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趨勢不斷發展。知識產權保護成為發達國家在我國的重大利益關切點。我國企業在海外遭受知識產權侵權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識產權成為我國企業利用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的先決條件。
從國內形勢看,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進入歷史最好的發展時期。隨著建設創新型國家宏偉目標的提出,我國進入了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對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給新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提供了十分廣闊的發展空間。知識產權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顯示度日益提升,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不僅是履行國際承諾的需要,更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選擇。
從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國知識產權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我國的自主知識產權競爭能力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明顯,企業的創新能力不強,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和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的能力不高。我國的工業企業共有145萬余家,但92%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超過99%的企業沒有發明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很多企業在技術創新、研發方面投入還很低,處在有制造無創造、有技術無產權的狀態;知識產權宏觀管理仍需進一步加強,政府職能有待加強;知識產權制度的政策導向作用仍然不強,科研與生產仍然存在脫節,優勢領域知識產權未能得到有效保護和應用,流失現象較為嚴重;知識產權維權成本過高,侵權現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領域還比較嚴重;濫用知識產權行為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逐步顯現;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識產權專門人才較為匱乏,知識產權交易秩序尚待規范,知識產權服務支撐體系發展滯后。
綜觀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國內形勢,我們既有快速發展之根基,又承擔著歷史性的艱巨任務;既面臨著良好的機遇,也面臨著嚴峻挑戰。總的看來,機遇大于挑戰。我們要乘勢而上,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二、轉變觀念。切實重視和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自主創新的主體,更是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主體,必須切實重視和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業知識產權的發展可以大致分為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戰略三個層面。在知識產權保護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專利、商標的申請注冊以及防范和應對侵權訴訟。在這個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是比較消極被動的,知識產權的市場經濟特性沒有被發揮出來,上升到知識產權運營層面,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目標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經濟利潤,因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更加注重專利抵押轉讓、商標許可使用等知識產權的市場化運營。在知識產權戰略層面,企業的知識產權能力有了顯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成為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擁有較多的自主知識產權,甚至形成專利技術標準,以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優勢,壟斷市場,獲得較高經濟利潤。
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和司法保護。在當前我國社會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制意識尚待提高的情況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社會自身發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們僅片面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而弱化了知識產權的運營管理,則忽視了知識產權的市場特性和經濟意義,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運用能力,不利于推動知識產權戰略在企業乃至地區、國家層面的實施。我們只有從運營管理的視角重視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戰略意義,才能使企業認識到從事自主創新活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價值所在,才能激發企業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的積極性,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速推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隨著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的提出和實施,傳統的“重開發,輕管理”、“重保護,輕運營”的觀念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變“消極的防御和保護”為“積極的管理和利用”已成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以時代的視角構建現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內涵
在現代企業中,知識產權工作涉及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以及保護等各個層面,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美國學者費里蒙特·E·卡斯特認為:“管理就是計劃、組織、控制等活動的過程。”因此,“管理”實際上就是管理者對管理對象加以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使其發展符合組織目標的活動和過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為規范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從法律、經濟和科技的角度,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保護、運營而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
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要達到以下幾個主要目標:
1.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的過程中,通過宣傳、培訓、教育等方式來增強企業管理層和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從而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2.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大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技術開發的管理、專利的申請、商標品牌的宣傳和推廣。通過企業的自主研發以及品牌的推廣,可以促進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發展,從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企業可以通過知識產權管理來規范企業及其員工的行為,防止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比如,商標在境外被搶注,企業的技術因為未申請專利而被他人無償使用,企業的商業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過知識產權管理,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是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產,但知識產權本身只有通過實際利用才能為企業帶來實際的收益。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運營,如用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融資、投資,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轉讓等,都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
5.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只有通過及時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企業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時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復研發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避免產生知識產權糾紛爭端。尤其是應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攻勢。
(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
1.加強教育培訓,增強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意識。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結合起來,開展有針對性、多層次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使企業領導、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意識,從而提高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高素質的復合型管理人員。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下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職能包括:負責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其實施;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管理和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與戰略制定;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教育;負責建立企業內部專利文獻、科技信息等數據庫。同時,應任用高層次管理人員來進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結構多元化和人才知識復合化相結合,團隊內部有精通管理、技術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管理隊伍。
3.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使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指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職能劃分、職責規定、工作規程等所制定的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的制度規范。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專利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著作權管理制度、技術秘密及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制度;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獎懲制度等。
4.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投入,保證管理機構的有效運轉。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企業的長期任務,需要企業從全體部門、所有員工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的積極參與和支持,需要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擬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絕非是簡單成立一個部門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通常需要企業從人員、物質、資金等各方面進行長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達到成熟。此外,還可以積極爭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資金支持。
隨著世界經濟步入知識經濟時代,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將人的智慧創造成果轉化為財富已經成為全社會發展的核心問題。
中國入世15年后,中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仍然面臨嚴峻形勢。在此過程中,知識產權制度起著至關重要作用。歐美國家利用知識產權設置非關稅壁壘,搶占技術市場的壟斷地位(以337調查為例,相關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0年,共有56起關于中國企業遭遇美國337調查,其間案例總數就超過前20年的綜合。到2013年涉及中國企業的337調查案例達到200起,至此,我國已經連續13年成為遭遇美國337調查案件數最多的國家)。隨著知識經濟的迅猛發展,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將更加重要,目前,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而企業作為社會發展的主體,開展知識產權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概述
知識產權作為一項重要的生產要素,其自身并不能直接帶來競爭優勢,只有經過有效的管理將其與其他生產要素合理配置,方能形成競爭優勢。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創新、集成能力的綜合體現,其應定位于企業創新系統的核心,是企業最具競爭力的戰略資源。知識產權管理能將益于資源優化配置、組合,促進技術創新與非技術創新高度聚合,即展開“1+1>2”的協同功效。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的戰略能力。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主要包括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知識產權資產管理、知識產權運營。風險管理主要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進行風險識別預防規避、監控、跟蹤、風險清除及糾紛應對。知識產權資產管理主要是指將企業經營活動中所形成的智慧成果依法形成知識產權,并對其進行維護管理。知識產權運營指企業充分運用法律及商業手段進行知識產權布局、組合、轉讓、許可、訴訟等實現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的專業化管理行為。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現在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技術含量較低,相當一部分企業通過仿制國內外創新企業的產品來實現自己的產品,并且仿制產品大多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企業高層看中短期利潤,而知識產權管理的實施需要較大的前期投入,知識產權管理所產生的效益卻在短期內很難體現出來,導致企業高層對知識產權管理缺乏信心,只重視企業研發部門和技術部門,缺忽視了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因而我國目前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較低
許多已經建立知識產權管理的企業,也只是根據申報項目的需要而建立,管理水平還很低。這些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有所認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實踐局限于對文件的管理、分發和學習,對知識產權的創新能低,隱性知識的管理和挖掘能力不足。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發揮的功效低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最終目的在于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但是目前由于存在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供給與需求市場信息不暢,企業缺乏相應的實施資金、成果轉化的優惠政策難以到位等原因,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工作還比較滯后,這就影響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功效的有效發揮。
三、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發展的建議
1、提高企業高層對知識產權管理的支持和重視程度。高層領導的介入是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必要條件。領導者要加強自身的知識產權意識,把知識產權管理列入領導工作議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必要保障。要用戰略思維把知識產權放在企業全局進行考慮,從企業整體發展和長遠發展進行統籌規劃與決策,要把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經營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大投入并常抓不懈。
2、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是決定企業管理水平的關鍵因素,缺少這因素,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就無從談起。一般情況最適合企業的知識產權人才主要靠企業自身培養。企業在培養知識產權管理人才時,首先要挑好人。要招聘或選拔具有理工科和法律雙學歷背景的人員。其次是培訓人。一方面對人才進行知識產權理論培訓;另一方面對人才進行多崗位生產實踐培訓,將知識產權管理人才放到第一線,加深其對本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的了解,尤其是加深其對各環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關鍵點的認識和理解。再次是用好人。企業要給其提供能夠充分施展其才華的工作平臺。最后,要留住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的價值往往不能夠顯而易見,這是因為知識產權是需要長期積累,厚積薄發的工作。企業需要在生活及待遇方面給予應有的體現,在精神和物質兩方面吸引并留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優秀人才。
3、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工作機構。負責制定企業知識產權規章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培訓、研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和發展規劃、對本企業技術、產品領域的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和動態進行分析,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建議和對策,及時對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同時預防本企業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活落入知識產權陷阱。企業的各項重要決策均應聽取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的相關意見和建議。
4、建立企I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的基礎,也是健全和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立應當遵循企業管理的內在規律和客觀要求,為全面實現企業的系統化和規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應從研發到生產加工和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所涉及的知識產權行為和活動進行規范。建立健全包括專利申請、技術秘密保護、商標注冊和著作登記以及企業對外貿易與合作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在內的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制度。對企業員工特別是接觸和掌握企業重要知識產權的人員簽訂知識產權問題的協議,包括商業秘密協議、職務技術成果歸屬、競業禁止協議等。完善獎酬制度,對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員予以重獎,將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質量作為技術人員晉升職務和工資的標準,以調動企業員工的積極性。
5、完成企業知識產權文化建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需要有良好的企業知識產權文化來支撐,同時知識產權文化建設也是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應從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樹立知識產權價值觀、營造崇尚尊重知識產權的氛圍、重視知識產權宣傳教育等方面進行知識產權文化建設。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知識產權是指法律賦予知識產品的所有人對其具有創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最為本質的法律特征就是具有獨占性,主要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作用就在于通過給予權利人在一定時限內具有排他性的專有權利,以此來鼓勵與促使權利人能夠公開智力成果,從而鼓勵人們廣泛地傳播智力成果。現實之中,雖然存在許多初具規模,而且對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的企業,但是卻還是未能真正建立起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疑慮。筆者認為,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要點在于根據法律創設出對企業合法、有利,而且又行之有效的制度。其重點是創設制度,因此企業管理者一定要有所作為,建立起適合自身實際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一、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當今這個世界正從物質型經濟快速向知識型經濟轉變。知識經濟時代迫切要求企業進一步強化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企業要強化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首先一定要了解與把握知識產權具有的鮮明法律特征。企業知識產權包括了企業所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植物品種權及商業秘密等,是人們用創造性的智力勞動凝聚而成的一種無形資產,也是企業最為寶貴的知識資源。知識產權通常具有以下三大法律特征。
第一,專有性。知識產權的專有性,主要是指他人在未經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享有與使用這項知識產權。權利人所在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知識產品,從而贏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并大力推動知識產品進行的轉讓,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價值。應當說,積極引進知識產品,不但能使企業避免重復的勞動,而且能使企業利益間接得到有效保護。
第二,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主要是指根據一個國家的法律所能獲得的知識產權,只能在本國的范圍內受到法律的保護,而要獲得其他國家的保護,那就必須根據其他各國的法律規定或相關的國際協定,依據特定的程序而獲得。企業運用地域性條件,能夠合理地避開地域的限制,并合法地使用他人提供的知識產品。當然,權利人所在企業也可充分利用本企業的地域價值,從而贏得最大的利益。
第三,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主要是指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規定的有效期限。在期滿之后,知識產權就將自行終止。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時間性為非權利人所在企業無償地使用他人擁有的知識產品提供了良好的機會,企業一定要充分利用好這種機會。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意識較為淡薄
總理指出:“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樹立我國國際信用、擴大國際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勵國內自主創新的需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就是鼓勵科技創新。”但是在目前,不僅尊重他人知識產權,而且能夠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觀念仍然在企業中普遍缺乏。企業領導、技術人員、經營管理層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還較為薄弱,相當一部分企業的領導對于知識產權工作還不重視,未能將這項關系到提升企業長遠發展戰略的工作進行認真研究與部署,對國際規則的了解也較為貧乏,難以很好地運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企業發揮知識產權的功效不高
由于參與市場競爭的準備及經驗嚴重不足,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十分欠缺,因而很多企業仍沒有能夠真正成為知識產權實施的主體。重論文和輕專利等現象還十分突出,即使企業意識到知識產權的財富價值以及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性,但是也無法很好地利用知識產權這一功效。例如,2005年我國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是9.3萬件,國有和民營企業的申請量只有1萬多件。這與我國幾百萬家企業的總數相比就很少了。很多企業處在有“制造”沒有“創造”,有“產權”無“知識”的狀態。
3.企業尚未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當前,企業一般都沒有建立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而且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的建設較為薄弱。絕大多數企業的知識產權基礎工作十分薄弱,大量存在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工作措施不夠到位、工作實效不夠明顯等困難,遠遠未能形成規范化、制度化與全方位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三、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途徑
1.提高企業知識產權意識
企業要依據自身發展的總體戰略目標,認真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研究,從而形成核心技術或產品,并對研究、創新、生產、銷售等全過程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并在管理的各個環節之中,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導向性作用。
一是要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重要性的準確認識,將知識產權的保護提升到一個戰略新高度,并與生產經營戰略緊密聯系起來,切切實實地將專利運用到生產實踐之中,踏踏實實地促成成果的轉化,從而產生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真正讓現實說話。
二是要將知識產權管理貫穿在企業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之中,讓企業真正能夠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要著力加大投資的力度,不斷提高企業技術創新的軟件和硬件水平,全面致力于自主研發與技術創新,并全力加大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庫的建設力度,從而形成自有的智力支持系統。
三是要將專利制度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在建設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應當有計劃和有步驟地實施培訓學習,使企業科技工作者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能夠很好地掌握專利保護知識。要通過健全完善齊全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企業利用專利制度的水平及專利保護的能力。
2.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專門部門
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負責知識產權管理事務的專門部門,或者是在法務部門中明確由專門人員來管理知識產權事務。由于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十分強的業務,應當要具有相應專業素質的人員才能勝任。一些國際知名公司,比如日立、豐田等企業,都在企業內部配備了擁有數百人之多的知識產權機構。知識產權專門部門的事務主要包括了申請、登記、繳費、專利檢索、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處理糾紛、實施教育培訓、確定規章制度等。對于本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不能簡單地大一統,而是要在詳盡了解各類知識產權制度利弊的基礎之上,有針對性地選擇對企業最有利的形式,從而確立起多角度管理機制。比如,專利保護的力度比較強,但是保護的期限卻很有限,但是商業秘密在期限上卻沒有什么限制,但不足是保護較弱。鑒于這種情況,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一部分技術作為商業秘密進行管理。與此同時,還應配合公開的專利管理,從而實現技術壟斷及市場獨占。又如,在對一些代表企業形象進行設計時,不僅可以注冊商標,而且也可以開展著作權登記,同時還可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假如是知名商品,還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權等實施保護。所以,知識產權管理并不是簡簡單單地,只要是技術類的,就都申請專利;只要是標識類的,就都申請商標,而是應當采取分層交叉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管理的優勢,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絕不是越長就越好,對已失去技術優勢的專利,或是顯然已被淡化的商標,都應當及時停止繳納年費,從而規避不必要的支出。
3.健全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制
一是要形成健全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企業應當建立一整套與此相關的工作制度,不斷強化知識產權的基礎建設,從而把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到統一的考核制度之中,建立起工作激勵制度、科技創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是要切實增強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企業要不斷完善技術創新機制,繼續堅持將企業技術中心作為企業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緊緊圍繞產業技術升級與產業結構調整,不斷開發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與前瞻性技術,從而切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技術,從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要通過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制,加快出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行動計劃》的步伐,逐步構建起適合企業特點的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
三是要積極推進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各級知識產權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并實施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優惠政策,要積極扶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型企業實現產業化,尤其是要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及相應配套技術的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四是在自主知識產權相關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加以維護,積極應對跨境知識產權糾紛。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行業協會、商會有義務在這些方面給企業積極的支持和幫助。
4.完善企業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融資難與對接難是制約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的兩大瓶頸,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是促進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的關鍵一環。如果不能確定知識產權的合理價值,就難以在知識產權買賣雙方之間形成合理預期,知識產權交易就難以達成,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也就無法順利實現。
企業應當對其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定期開展評估,這是由于無形資產可以說是企業總資產中的一個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對無形資產作出合理的評估,不僅有利于及時了解企業資產情況的變化,能夠及時調整企業的發展戰略,而且根據我國《擔保法》和其他一些法律法規之規定,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是能夠進行權利質押的,可以在其上面設定權利質權,從而對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作出評估,這就有利于企業進行融資等商業活動。此外,準確而及時地進行知識產權評估,對于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及使用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知識產權評估主要由專門機構作出。企業在開展知識產權評估時,應考慮各種因素,比如,專利評估就必須考慮到這一專利是屬于發明、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中的哪一類,該專利離保護期滿的時間長短,近期市場中是否出現了更為先進的同類產品或技術等。
四、結束語
總的來說,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立,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然而,從目前來看,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任重而道遠,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與密切配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目的,從而為實現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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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高等學校專利權申請與實施的現狀,與其基礎的科研地位極不協調,高校知識產權的激勵機制不完善是導致這種情形的重要因素。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科研成果的管理、專利權的檢索、申請等事務;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改變由項目經費承擔專利權申請與維持費用的情形,從而有利于專利的申請、維持、保護及轉化;提高科研成果的獎勵標準,并確定相應的程序保障規則;此外,應當將專利權的申請數量與實施效果納入職稱評定體系。
論文關鍵詞 高等學校 知識產權管理 激勵機制
世界處于知識經濟時代,科學與技術已成為社會與經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國際競爭力以科技創新能力為核心,高等學校作為知識創新與積累的核心機構,對于推動我國科技創新、促進知識經濟發展發揮著關鍵作用,高等學校科研創新的主體為科研人員。據中國科技統計2009年公布數據,大專院校專利授權量為14391,占總授權量的27.53%,這與高校科學研究的基礎性地位極不協調,有待進一步改善;高校理、工、農、醫領域技術轉讓專利出售數為1571項,占同期授予專利權總數的10.92%,折射高校專利權的轉化率低。此外,實踐中高校職務發明專利“逃逸”、“沉睡”現象比較嚴重。問題的出路除了明確高等學校職務發明專利屬于高校之外,如何激發作為高校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問題凸顯,我們從以下方面完善我國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激勵機制,從而鼓勵創新,平衡相關主體的利益。
一、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1999年教育部3號令第16條規定:“高校應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工作機構”。然而,許多高校并沒有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各高校曾采取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方式主要為:一是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武漢大學在科研處下設知識產權辦公室,職能為:全校科研成果的鑒定、登記、申獎;專利審批過程中的有關事務及專利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為領導決策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咨詢意見等。該機構的職能主要為知識產權的管理,不包括有關知識產權的轉移問題;二是在科研處下設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科室,大連理工大學由三個科室管理知識產權:成果科、專利中心與科技開發部;三是未設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由科研處的相關機構附帶管理,主要管理專利權成果及其轉化。實踐表明,這些方式并不是知識管理機構的最優選擇。
我們認為應當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知管辦”),可以在科研處下設,由專職人員與非專職人員兩部分組成,明確與其他相關機構的職責劃分。在人員組成上,根據實際情況,可酌情設置相關非專職人員,比如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服務,可以由高校內設置的法學院或法學系(人文學院下設)的教師提供,或者聘請專業律師負,提出預防糾紛的建議,擬定與知識產權與關的合同條款,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糾紛與爭議等。此外,知管辦的主要職能為知識產權的管理、保護與轉移,具體而言,負責學校知識產權(高校的發明創造獨占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商業秘密等)的管理、保護、專利權的申請、檢索以及相關技術成果的轉移等,科研人員只需要向知管辦登記完善的發明創造,由其負責專利的申請與專利的實施許可工作,這樣會提高專利申請的數量以及專利權轉移的效率,使科研人員不受這些瑣碎程序的煩擾,專心于科學研究工作,也能防止專利科技成果流失。此外,知管辦還應負責相關知識產權的轉移,比如專利權的實施,由其代表學校進行相關的磋商與簽訂合同的行為。
二、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
目前許多高校沒有設置知識產權專項基金,高校中職務發明的專利費一般由項目組從項目經費支付,項目組的臨時性以及項目經費的有限性,導致項目任務完成后,專利就很難維持,近年來,高校專利權提前終止的比例逐步提高,與專利維持經費不足有直接聯系。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1999年),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對于一些具有市場競爭力但無力支付費用的技術,在專利的申請與維持上給予資金支持,如果該項專利在實施或轉讓中獲利,則可以收回基金的支出,再用以支持其他項目,做到良性循環。實踐中部分高校設立了專利基金,如清華大學每年用于專利申請和維持的基金達300多萬元,東南大學的專利基金有100萬元,南京大學2004年用于發明專利申請補助、授權專利獎勵達110萬元。高等學校應當根據自身狀況建立知識產權專項基金,并且根據需要規定每年增加的比例,用以支持專利的申請、維持與保護,并由專利權的實施中回收投入,從而促進專利的申請、維持、保護及轉化。
三、優化高校科研人員物質激勵措施
明確高校與科研人員之間關于知識產權的利益分配關系,除保障科研人員的精神權利(如署名權、榮譽權)外,還應進一步完善現行的物質激勵措施,建立合理的獎酬機制,保護高校科研人員的知識產權收益權。
高校對科研人員獎酬標準的法律依據為《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其中確立了“一獎兩酬”制度,適用的前提是被授予專利權單位與發明人之間對于獎酬方式與數額沒有約定。其中“一獎”,是指職務發明專利權取得后,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對于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獎勵,其中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其中“兩酬”,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每年從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2%、從實施外觀設計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0.2%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一次性報酬;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許可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應當從收取的使用費中提取不低于1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一獎”制度的立法初衷,是為了使《專利法》的一般規定不流于形式,確定了最低獎勵的標準,但是,實踐中很多單位將最低標準作為統一標準,使得獎勵的方式與額度固定化,加之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這種標準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顯得越來越低,我們認為應當確定一個相對變化的計算基數,比如科研人員所在高校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工資水平,此外,確定一個合理的比例,使得這種獎勵的標準也有一個增長的趨勢。
“兩酬”制度有兩個問題值得探討:一是關于“兩酬”的程序保障措施。《專利法》實施細則對于“兩酬”規定了最低比例要求,沒有規定程序性的保障措施,應當在《專利法》中明確規定發明人的知情權,即發明人對于在專利權實施過程中所得的營業利潤有法定的知情權,高等學校、其他實施專利的單位與個人應當將實施專利的營利利潤及計算方法告知發明人(如科研人員)。比如在一部手機中,只有一個部件是科研人員研發后取得的專利,那么如何計算這個部件在整個手機營業利潤中的比例,應當將計算方法與依據告知科研人員,聽取其意見,雙方對此發生爭議,需要法院介入時,法院應綜合考慮專利實施者所獲得的營業利潤、專利部件對于整部手機的貢獻等情形,確認科研人員所應享有的權益。二是關于“兩酬”的標準過低,我們認為高校可以采取兩種方式給予科研人員報酬:其一為固定比例制,即將營業利潤的一定比例在相關主體之間分配,如科研人員、院系與學校各得1/3;其二為累計遞減制,高校可以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凈收入的累計值門檻,科研人員所得收益比例,隨著門檻的提高而降低,比如專利許可凈收益達10萬元以前,發明人得40%,院系為30%,學校為30%;累計超過10萬元后,發明人得30%,院系為35%,學校為35%……同時應當鼓勵高校與科研人員之間約定可以一次性獎勵,也可以分期獎勵,可以以現金形式,也可以采取股權等其他形式。通過專利實施收入的分配,在經濟利益上平衡不同主體的訴求,激發科研人員的能動性,同時促進學校的教育與科研水平。
四、完善高校教師評價體系
各高校都會制定本校教師職稱評定的標準,評價體系涵蓋科研項目、科研經費、著作、論文、課時、鑒定與獲獎等科研成果,近年來,專利技術的成果才得以確認,部分高校把專利權與專利技術納入科研成果,并確定相應的評價標準。這種做法應當推廣,可以考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門規范性文件,改革現有職稱評價標準,把專利權及專利技術納入職稱評價體系,在確定評價標準時,應當考慮專利申請的數量以及專利實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專利申請如果在之后,會導致發明喪失新穎性,為防止這種情形發生,各高校根據自身的情況,可以要求科研人員專利申請必須在之前,即要求科研人員在向知管辦提交專利申請后,再。一般而言,實踐中二者并不矛盾,較高水平的期刊,的周期要長于專利申請的周期,這種做法能夠實現“雙贏”或“多贏”,一方面在職稱評定層面,提高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又能增加專利申請的數量以及專利的實施,創造更多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