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0 09:46:1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辯論的主要特征,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培養學生聽說讀寫的能力
人類智能的主要特點表現在,腦眼耳口等智能器官創造性地進行思讀聽說寫等語言信息的加工和交流。聽說讀寫相輔相成,互為表里,呈現出不同的科學序列,各有著不同的素質要求,進而會產生不同的成果效應。從語文教學上看,教師培養學生的聽說讀寫能力,要不斷拓寬語文教學的范圍,讓它同現實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同時適用多樣化的教學方式,創造立體化的能力培養的空間。
聽話是讀者靠聽覺從言語聲波中接受信息,領悟思想感情。它要求聽者在辨音、注意、理解、記憶、聯想、概括、組合、品評乃至察顏觀色上機智敏捷、快速應對,真正做到聽得準、懂得快、記得清。教師培養學生聽的能力不僅要拓寬學生聽的范圍,還要提高學生聽的速度和效率。如教師有意識設置特殊情境或讓學生深入社會洽談、聽申訴、聽答辯、聽朗讀、聽廣播、聽會議,聽完后要讓學生講出聽話的內容和精神,這樣就能有效地強化學生聽的能力。
說話是讀者在社會交際中憑借語言傳遞信息、交流情感的一種言語活動。這種內部語言外化為口頭言語的信息輸出,具有很強的瞬時性、情境性、多變性和復合性。它一方面要求學生在說話之前很快打出腹稿,做到成竹于胸;另一方面要求學生適應說話的內外語境,邊構思邊說,隨機調控,盡快把思維轉換成語言。培養學生說的能力,職業學校語文教師必須放開手腳,讓學生深入生活、深入社會,或討論、辯論,或洽談、談判,或演講、游說,使學生無論在多么復雜的語言場合中,都能鎮定自若、應酬自如。同時教師還要培養學生快說的能力,盡量避免說者和聽者在心理上的時間差,講求立竿見影。例如即興快速講話、比賽現場解說、辯論搶先答題等都會逼迫說話者刻不容緩地使出自己觀察、思維和表達的全身解數,使語言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而這種效果又源于“慧于心而秀于口”的硬功夫。當然,快說要以觀點明確、條理清晰、表達連貫為基準。
讀是學生從文字符號系統中提取、加工和轉換信息的一種精神勞動。這種書語內化為心語的信息輸入過程,必須經過“感言辨體”的認形階段和“人情得義”的取神階段以及“加工再造”的轉換階段。現代知識量巨大,信息密度高,學生必須掌握現代化的讀書方法,才能有效地開發和利用這些信息。因此,職校語文教學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各種讀書方法和讀書習慣的訓練,如瀏覽、略讀、跳讀、精讀的訓練,識記、推究、篩選、鑒別、轉換、概括、總結等讀書能力的訓練,對大量信息進行處理、歸納、提取等能力的訓練。同時教師還要不斷地提高學生閱讀的速度,逐步培養學生由“見形——讀音——知義”的點式閱讀,向“見形——知義”的線式閱讀過渡,最后上升到一目十行、去粗取精、內化簡縮、眼腦直映的面式閱讀。這樣經過長期的訓練,學生就會逐漸提高讀書能力,進而適應現代社會競爭的需要。 轉貼于
寫是指作者把自己感知客觀所獲,通過主觀感受用文字符號表達出來的一種創造性的生產勞動,它是內在語言轉化為書面語言的信息輸出。未來社會的發展,需要社會成員具有較高的書面表達能力,而且這種能力必須是多向的。
學生不僅要寫好記敘文、議論文和說明文,而且還要寫好實用文,如咨詢信、證明、賀詞、賀信、賀電、唁電、唁函、申請、自傳、簡歷、請柬、說明書、廣告、通知、啟事、海報、會議記錄、規劃、電報、合同、訴狀、總結等。更重要的是要不斷提高學生的寫作速度,通過有層次、有梯度的訓練,讓學生能夠做到“下筆千言,倚馬可待”。當然,快寫應當以內容充實、結構嚴謹、條理清楚、語言通順、字跡工整為前提。一般職業中專畢業生,通過系統周密、扎實嚴格的訓練,行文速度每分鐘應超過30個字。教師在引導學生快速寫作時,應注重思維的快速敏捷,力爭使學生做到事到思成、意到筆隨、心手相應、游刃有余。唯其這樣,學生才能適應高速發展的社會需要,贏得未來人才市場的競爭。
二、培養學生的思維和評價能力
一個人能力高低的關鍵是思維,因此,教師在語文教學中強化學生的思維訓練至關重要。思維一般分形象和抽象兩大類:就形象思維而言,主要特征是聯想和想象,思維方式可以是順勢,也可以是逆向,可以是發散,也可以是收斂;就抽象思維而言,其主要特征是分析和綜合,主要方式包括抽象、概括、比較、分類、具體化和系統化等。中專語文教學中,教師應通過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讓學生分析、綜合、概括以及聯想和想象,進而引出新發現、新思想、新認識。這樣學生將來步入社會,才能夠對各種各樣的復雜問題進行快速處理,并做出快速準確的決斷,這是未來所必需的。
評價能力,就是一個人對自己耳聞目睹的現象或事物進行理解、分析并做出相應評價的能力。要想提高學生的評價水平,教師必須讓學生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對待問題的評價必須是聯系的、發展的、全面的。同時評價能力還是其他多種能力的綜合體現,它還包括記憶、理解、分析表達等,學生只有站得高、看得廣、想得透,表達清晰連貫,才能對事物或現象做出較準確的評價,同時這種評價還必須快速及時。在未來的生活中,解說、演講、辯論、洽談等,都需要這種高水平的評價能力。
三、培養學生的交際能力
【關鍵詞】地理;活動;策略
Analyses the junior middle school geography new curriculu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organization strategy class student activities
Liu Fangyuan
【Abstract】Junior middle school geography new curriculum implementation,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organize student activities in geography class provides a theoretical basis and objective basis, so that the students have a profusion of stage of learning.
【Key words】Geography; Activities; strategy
伴隨著教育改革的春風,素質教育給當今的初中地理課堂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新課程標準的實施,要求在初中地理課堂上有效組織好學生的活動,以更好地適應地理教育改革的發展,培養出四有新人及高素質人才。
1 初中地理課堂學生活動的意義
按照地理新課程標準,通過初中地理教師改進教學方式,在地理課堂中有效組織、合理開展切合實際、快速高效的活動,以便提高學生情感認識,改善學生學習方式。讓學生在活動中、在體驗中、在共鳴中素質得到豐富、能力得到提升,以進一步提高課堂效率,促進學生得到充分全面的發展。
2 初中地理課堂學生活動存在的問題
當前教學中,由于種種原因,存在著一些初中地理課堂學生活動與新課程標準的理念相去甚遠,素質教育的效果也是大打折扣。存在的問題主要有:① 有些地理課堂,由于教師的傳統觀念約束,沒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課堂上學生基本不活動,進而影響課堂效率;②也有些課堂走了極端,教師少講甚至不講,讓學生“放羊式”學習活動,放任自流,其效果可想而知;③有的課堂,學生的學習雖然有活動但方式十分單一,學生興趣較為不足,課堂氣氛較為沉悶,難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等等。
3 初中學生心理的主要特征:
新課程背景下有效組織初中地理課堂學生活動,必須了解學生心理的主要特征,從而為合適的策略提供理論基礎和依據。簡單地說,初中的學生年齡大約12-15歲,在心理上具有獨立性和依賴性、自覺性和沖動性、成熟性和幼稚性等錯綜復雜的特征。①在認識上,觀察積極主動但精確性不高,意義識記開始占優勢,抽象思維占據主導地位 ②富有熱情,自制力較差 ③自我意識增強,“成人感”突出 ④興趣開始分化。
3 策略淺析
有效組織初中地理課堂學生活動,解決課堂活動存在的種種問題,按新課程標準實施素質教育,必須結合初中學生的心理特征,使用恰當的教學手段,采取正確合適的方式方法。
3.1 討論是最常見的活動方式:討論在課堂中有利于學生合作及互相幫助的協作精神的培養,有利于形成師生互動、生生互動的充滿生命活力的課堂。討論方式有一對一討論、一對多討論、小組內部討論、小組與小組之間的討論、師生之間的討論等等。
3.2 適時應用辯論:對于學生認識不清楚的有疑問、有爭議的問題,適當組織進行辯論,既可以調動學生學習地理的興趣,鍛煉學生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又可以較好地解決地理問題,進一步提高學生運用地理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如中國地理第一章第三節“中國的人口”,涉及到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這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有利于我國社會的持續、和諧、穩定發展。然而,現在的學生通過周圍其他人的生活及廣播、電視、網絡等,對計劃生育政策產生了部分片面認識,甚至歪曲了對我國這項基本國策的理解。對此,教師可讓學生分成甲乙兩方,課下搜集整理資料,且給予適當指導,在課堂上有組織地開展辯論活動,相信“真理會越變越明”的。
3.3 有地理特色的地圖活動:地圖是地理的第二語言,對于學習地理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常用的有讀圖、填圖、繪圖、拼圖等活動方式。這種有效的、豐富的地圖活動對于學生學習地理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4 分角色表演:這種方式可以加深學生對地理理論知識的理解。如日本是發達國家,其經濟模式可簡單概括為“進口原料加工出口工業產品”,從而賺取高額利潤。為了便于理解,可讓一個學生扮演日本的汽車生產商,通過敘述鐵礦石等原材料的低廉價格與汽車的昂貴價格的差異比較,賺取多少利潤,進行表演,從而了解日本的經濟特征。
3.5 導游活動:有些地理知識的教學,可在學生預習的基礎上,讓學生充當導游以游覽的方式展示出來,效果非同一般。如學習美國眾多的城市,讓學生以導游的身份指著地圖講解,帶領全班同學暢游一番美國,欣賞各地的特色,應該是別有一番情趣的。
3.6 制作、實驗、演示:這個方法相對適用于比較抽象的、理論性較強的地理內容,也更有利于對地理知識的理解、運用。如經緯網的教學,可讓學生準備好乒乓球,在上面畫出經線、緯線,制作出簡單的地球模型,從而增加直觀映象,有助于經緯網這個難點的學習。而地球的形狀對氣溫的影響,可讓學生拿手電筒照射墻面進行實驗,這樣更好理解。對于地球自轉產生的地理現象及地球公轉的特點、產生的地理現象,可采用模型演示的方法。
3.7 充分利用多媒體、幻燈片等現代教學手段:在地理課堂上,現代教學手段的運用使地理課堂更加豐富多彩,極大地提高了學習效率。而且學生充分地參與其中,更能體會到學習的樂趣,促進身心的全面發展。
1.研究“考點”。圍繞考點梳理教材觀念、一一進行鏈接。
中考通過教材的主干知識考查學生的基本素質,通過設計聯系社會生活實際、貼近學生的情景材料和問題去考查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所以,為了打好有準備的“復習站”,教師必須積極地尋找突破口,即哪些是主干知識,考哪些方面的基礎素質(如守法遵紀、基本社會責任和公德),然后在教學中創設和引用貼近學生生活和社會實際的情境問題,通過拓展訓練,提高學生素質,也達到了遷移效果。另外,中考的命題有“兩關注”,即關注時政熱點和關注時代主題,對時代主題的考查、意義重大而深遠,它將對初中政治產生重大的影響,作為教師必需順應的這一發展趨勢,重視對這方面的研究,并通過研究考題找出切實可行的解題方法。
為了更好的鏈接知識,體現復習的多位性,與高效性。可以利用建立“概念圖”,勾畫“思維圖”的方式強化復習。通過概念圖直觀快速的把握一個概念體系,供學生回顧整個思維過程,用線條和箭頭構造一個清晰地網絡。有利于直覺的思維的形成,促進知識遷移,需要注意的是選擇主題概念應該是含義最廣、包容性最大的概念。
2.研究學情,改進復習方法,激發學生的復習新動力
作為九年級的學生,大大小小的考試經歷很多,特別是政治科,學生知道用一些理論加上說好話、說稱贊的話基本可以應付考試。另外一些社會熱點也已不再新鮮、缺乏當時那種好奇和研究的勁頭。因此需要有特別的導學方法。要深入研究顯示當前的學習態度、學習過程、學習方法、知識水平能力、內在心理需求。只有適合學情的教學,才能真正的發揮學生的主體積極性,取得效益最大化。教師要以積極的心態對待學生,設法鼓勵、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要確立積極可行的階段目標,促進學生提升自我,超越自我,也有利于實現師生共同成長。
在迎接中考前的復習課上,筆者采用的方法是:揭題——自評——導學——遷移的方法,這種模式有利于引發學生的興奮點,使他們積極地參與教學活動,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與創新能力,也有利于鍛煉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促進全面提高。
在復習課上會涉及許多的時政問題,因為他們發生在過去,不是很容易抓住學生的好奇心。這種情況可以淡化學生"為考試而學時政"的思想意識,引導他們積極地關注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家鄉、社會的變化,培養親近社會、親近自然、升華愛國愛家鄉的情感。比如在課前教師搜集、篩選信息,拿到課堂上,開設“時政論壇”,“我的小貼”等活潑的發言交流形式,也可以通過辯論,編專題墻報的形式鏈接教材知識,這樣就實現了理論,實踐,應用的統一,提高了中考答題的綜合能力。
3.拔高學生的創新能力
中考要拿高分,要拉差距,僅掌握基礎知識是不夠的,要強化學生獲取和解讀信息的能力,更要提高學生整合知識,突破條條框框的創新能力以及培養學生善于發現、敢于質疑的能力。
政治學科是一門綜合性的課程,內容非常豐富,在外部世界中,存在著大量復雜的信息,其中有些是常規性的問題,有些是創造性問題。所以在課堂中可以創設一定的問題意識環境。啟發引導學生獨立思考,讓學生提出不同的看法和見解,讓學生在爭辯中產生與眾不同的見解,對于學生的不同的見解,教師要給予肯定,對其合理的有價值的新意提出表揚。另外,教師還應引導學生進一步思考、擴大思維中的閃光因素,學生的探索精神往往是出自發現矛盾。
【關鍵詞】ESP 商務英語 教學模式
【基金項目】本論文是“2016年度四川省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一般課題”的階段性成果,得到四川外國語言文學研究中心、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資助。課題編號:SCWYH16-16。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6)35-0093-01
1.引言
ESP(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專門用途英語是滿足市場需求而產生,是英語教學的發展方向和主流模式,旨在培養學生在一定工作環境下的英語能力。ESP有四個主要特征:1)滿足指定學習者要求;2)教學內容與專業和職業相關;3)詞匯、句型和語法與指定專業、職業相關;4)與普通英語形成鮮明對比(Strevens,1988)。即ESP針對特定專業所設置,在教授英語的同時教授特定行業的基礎技能和知識。目前我國商務英語教學的現狀為教學內容和教學模式缺乏職業性、針對性和系統性,不能有效培養學生的商務英語能力。于此,本文通過界定和梳理ESP的四個主要特征,對商務英語ESP教學模式進行了分析和總結。
2.商務英語ESP教學模式的應用研究
首先,商務英語ESP教學模式以需求分析為基礎, 這樣的學習才是有效的學習。它包括:1)目標情形分析即分析學習者將來真實的工作交際情景。2)學習需求分析即分析學習者現有和缺乏的商務、英語、跨文化交際及人文素養的技能和知識。3)當前情形分析即分析學習者原有的英語語言水平、商務知識、跨文化交際能力和人文素養及對下階段學習的要求和期待。實踐中分為:1)課前分析:通過入學信息、就業需求和行業需求預估學生需求,并進行需求分類以采取靈活有效的教學模式。2)課中分析:根據學生的課堂表現和課程反饋及時調整教學模式以滿足學生需求。3)課后分析:依據教學模式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和調整。三個階段要以學生需求為出發點,堅持商務英語的教學目標;同時,教師要結合市場需求不斷對學生的需求進行分析以跟進教學模式。
其次,商務英語ESP教學模式受商務英語教學內容的制約,體現在詞匯、句型、語法、語用及語篇上要體現出商務特色。如以商務英語綜合教程為主干課程,并開設相關的行業英語課程(如文秘英語、物流英語、會計英語、旅游英語等)以滿足社會和行業的需求。實踐中可采用翻轉課堂和傳統課堂相結合的教學方式。如教師先引入商務背景知識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動機;然后要求學生個人或小組全英對商務知識進行課下研究、課下或課堂討論、課堂報告與課后反思。全英教學是ESP教學的最高級別,對鍛煉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效果很好。最后教師對學生的課前準備和課堂表現進行評價和總結以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這種課中引入、課下學習、課中檢查、課后反思,變被動學習為主友芯康幕ザ教學模式能實現英語學習、商務習得、交際能力和人文素養提高的多贏。
最后,商務英語ESP教學模式以學習者為中心,重點培養學生在商務環境下用英語交流的能力。隨著教學資源共享化的深入,實踐中可對學生的課堂表現(比如報告、討論、辯論、對話等)進行錄像,要求課后學生借助自我評估記錄本和同學互評記錄本對自己和同學的課堂表現進行分析和總結以加強學生的批判思維能力和自主評價能力,同時提高學習的興趣、主動性和延伸性。隨著ESP教學的展開,相關選修課和第二課堂(比如校企合作、企業實習或見習、專業比賽、專業項目等)的比重需要不斷增加以滿足學生多樣化和專門化的需求,并為學生的自主學習提供保證。
3.結語
ESP教學應用于商務英語教學是一項有益舉措,能為培養具備扎實英語語言基礎知識、較高中西文化素養、較強跨文化商務交際能力和人文素養的應用型復合商務英語人才提供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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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民事訴訟;辯論主義;辯論原則;處分主義
0 引言
辯論主義是大陸法系國家民事訴訟法學中一個重要的基本概念,也是民事訴訟基本原則之一。目前,“主張我國民事訴訟中引入辯論主義似乎已成學界共識”,①但有關辯論主義與其緊密相關制度間的關系尚需進一步探討。為此,筆者僅就這一相關問題予以粗淺探討,力圖與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區別開來。
1 對辯論主義概念及其內容的解讀
辯論主義是來源于大陸法系國家民事訴訟法學的一個基本概念,其基本含義是法院只能以當事人提供的訴訟資料(事實和證據)作出權威性的判定。一般而言,在大陸法系國家的民事訴訟中,典型的如日本,德國等,“從理論上將民事訴訟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即起訴要件、訴訟要件、權利保護要件(本案要件)。②”法院要對民事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這一過程主要通過對起訴要件、訴訟要件、本案要件的審理判斷得以體現。也就是說“原告為了讓法院對訴訟進行審理、判決,首先,訴訟必須適法提起;其次,一旦具備了起訴要件,案件便系屬于法院,但其系屬在程序上必須適法。法院對訴訟適法系屬的審理,稱為‘訴訟審理’,作出的判決稱‘訴訟判決’;最后,具備訴訟要件時,訴訟才能進入本案審理,即對本案要件的審理,其判決稱為‘本案判決’。③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法院不僅要在訴訟程序上作出判定,而且也要在非訟程序中作出判定。判定不但包括判決,還包括決定、命令。所以辯論主義適用于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但就辯論主義的主要作用領域而言,一般認為“辯論主義只適用于本案的審理,起訴是否適法等事項應由法院作出判斷,訴訟審理實行職權主義原則。”④因此,本文對辯論主義的探討主要把視角界定在本案審理的范圍。
如果以本案為視角,所謂辯論主義,是指法院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訴訟資料作出判決的一項原則。通說認為,辯論主義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第一,法院不能將當事人未主張的事實作為判決的基礎。第二,法院應當將雙方當事人無所爭議的主要事實當然地作為判決的基礎,就這一意義而言,法院也受自認(白)的約束。第三,法院能夠實施調查的證據只限于當事人提出申請的證據(禁止職權調查證據)。⑤可見,辯論主義是把提供訴訟資料的權能和責任賦予當事人的一項原則。那么,如何理解它所包含的這三項內容呢?筆者以為,關鍵在于怎樣考慮權能和責任的關系。就辯論主義所包含的三項內容而言,第一項和第三項內容體現當事人的權能和責任十分明顯。一方面,當事人主張什么事實或不主張什么事實,提出什么證據或不提出什么證據的問題上,當事人享有支配訴訟資料的自由,在這個意義上當事人享有權能。另一方面,如果當事人不進行事實的主張,或者進行了事實的主張但不提出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或是這些訴訟行為不妥當,就有可能承擔敗訴或其他不利后果的訴訟風險負擔,從這個角度思考意味著當事人的責任。對于第二項內容,一般認為自認(白)與處分主義聯系緊密,或是說當事人依據處分主義行使處分權的結果。但在這里我們應該把自認與認諾予以明確區分。自認一般是訴訟中對方主張的、于己不利的事實;自認的對象是事實而不是其他,自認并不必然導致敗訴;而認諾是當事人依據處分主義對自己民事權利進行處分,其對象是對方的訴訟請求。認諾一旦成立直接會導致敗訴。對于第二項內容仍從當事人的權能和責任上考慮較為妥當。這是因為:首先,一方當事人主張某一事實,而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沒有爭議并予以承認,相當于是一方當事人積極的主張該事實,另一方則消極的提出該事實;雙方對該事實均無異議,法院便可不去用證據調查予以查明就能認定某一事實的存在而直接作為裁判的基礎,即“證據的要否由當事人決定”。⑥這當然地體現了當事人的權能,即當事人對訴訟資料的自由支配。其次,自認雖然免除了一方當事人提出證據去證明其主張該事實的責任,但對于作出自認的一方當事人來說,因該事實不利于己而被法院予以認定作為裁判的基礎,這種不利后果的風險自我責任負擔是潛在的。
如上所述,辯論主義是當事人有權能和責任提供訴訟資料的一項原則,其著眼點就在與當事人的權能和責任,而“權能和責任是互為表里的關系”。⑦
2 辯論主義在訴訟模式中的地位
對民事訴訟模式的概念以及訴訟模式劃分的標準,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尚未形成通說。但認為民事訴訟基本模式包括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這兩種類型都得到一致的認同。在這兩種對立的基本模式中,其包含的內容可具體總結為以下三個對立方面:①訴訟程序的進行;②訴訟程序的開始、終了以及審理對象的確定;③事實提供和證據提供。⑧當采當事人主義時,對這三方面又采有具體的稱謂,其中對①的主導具體的稱為“當事人進行主義”,即當事人主導程序的進行。對②的主導稱為“處分主義”,即當事人在訴訟程序的啟動、終結和審理對象的確定上享有主導權。對③的主導稱為“辯論主義”,即當事人有權能和責任主張事實并提供證據。反之,采職權主義的在這三個方面又具體與當事人主義對立,采用了不同的稱謂,其分別稱為“職權進行主義”、“職權調查主義”、“職權探知主義”。即法院主導程序的進行、法院在訴訟程序的啟動、終結以及審理對象的確定上享有主導權、法院可以依職權調查當事人沒有提供的證據。⑨
那么辯論主義是否決定當事人主義這一訴訟模式呢?從上述兩大模式類型的內容比較可以看出,當事人主義它包含了當事人進行主義、處分主義和辯論主義這三方面的重要內容。置言之,當事人進行主義、處分主義和辯論主義都是當事人主義特征的體現,完整的當事人主義是這三者的有機統合。我們可以得出辯論主義是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模式特性的一個重要方面的反映這樣的結論,但并不能說辯論主義就等于當事人主義。辯論主義僅是當事人主義的一環,盡管這一環很重要。
3 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的關系
辯論主義這一概念是由德國學者肯納于1801年出版的《德國普通訴訟法提要》一書中所首創,而在德國普通法時代私法中并未將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詳細的加以區分,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被看成是與處分主義為一體的概念,現在我們經常提的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都包含于處分主義當中,可見其與私權自治的聯系十分緊密。
如果我們僅認為二者都是私權自治的體現,可謂有著共同的基礎,那么,二者是否就是彼此包含、沒有加以區分的必要呢?回答是否定的。隨著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分離,對二者的區分也就顯得十分重要。在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所包含的內容中可以看到,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是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核心內容,兩者集中的反映著當事人主義的主要特征。筆者以為,二者的區別也是相當明顯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本質不同。辯論主義是把提供訴訟資料的權能和責任賦予當事人承擔,承認當事人在收集訴訟資料的主體性和程序參與性;而處分主義則是尊重當事人在訴訟的開始、終了、審理對象的確定等方面的自治權。②適用范圍及內容不同。辯論主義是與訴訟資料支配有關的一個原則,其適用于事實主張和證據提供方面;而處分主義則是與裁判對象有關的一個原則,其內容不僅包括程序方面,還包括實體方面,如訴訟程序的啟動始于當事人的起訴、訴訟程序開始后,當事人有權放棄訴訟請求、認諾訴訟請求、法院只能相應地在原告訴訟請求的質和量的范圍作出判決等。③處分主義強調了當事人對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自由處分,主要從權利的行使角度加以規范;而辯論主義則是從權能和責任雙重角度加以規制。
鑒于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在諸多方面存在的不同,兩者各有其側重面、適用范圍乃至本質的不同,所以對兩者采不同的稱謂。更重要的是因為訴訟資料的收集與審理對象的確定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況且在訴訟模式這一大框架下,一個國家在司法實踐中對這兩個方面既有可能一個方面采當事人主義,在另一個方面采職權主義,我們應明確區分這兩個問題,也應明確各自的范圍。所以,筆者以為,那種從廣義上把辯論主義和處分主義統稱為辯論主義或處分主義,從而忽視了各自的側重面,極易造成彼此界限不清,彼此混淆、包容的情況,這在理論和實踐中都是欠妥的、不科學的。
4 辯論主義與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該條文被認為是辯論原則的法律依據,是對辯論原則的原則性規定。一般把辯論原則定義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當事人有權就案件事實和爭議的問題,各自陳述自己的主張和根據,互相進行反駁和答辯”。⑩其主要內容一般認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辯論權是當事人的一項主要的訴訟權利,即當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對訴訟請求有陳述事實和理由的權利,有對對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訴訟請求進行反駁和答辯的權利。當事人借此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②當事人行使辯論權的范圍包括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③當事人行使辯論權的形式包括書面和口頭形式兩種。④辯論原則所規定的辯論權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除特別程序以外,在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中,都貫徹著辯論原則,允許當事人行使辯論權。⑤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應當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辯論權。{11}
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辯論原則與辯論主義無論是在概念,還是在內容,抑或在訴訟模式中發揮的作用都相去甚遠,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原則。
這兩者間的差別至少表現在:第一,著眼點不同。辯論主義的著眼點在于把提供訴訟資料的權能和責任賦予當事人;而辯論原則的著眼點就在于當事人就案件的事實問題和適用法律問題進行辯論的權利。第二,在訴訟模式中的地位不同。由于辯論原則著眼于當事人的辯論權,所以其無論是在職權主義下還是在當事人主義下都可以在民事訴訟法中加以規定,它并不反映某種訴訟模式的特征;而辯論主義是當事人主義的體現,是當事人主義重要的一環,反映著當事人主義的重要特征,其在職權主義下沒有存在的空間與體制支撐。第三,作用范圍大小不同。辯論原則規定的辯論權貫穿于民事訴訟的全過程,主要作用于法庭辯論程序,即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就證據的真偽問題進行質證、辯駁、對質、辯論以及就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辯論的程序;而辯論主義只適用于本案審理。第四,法律后果不同。辯論原則規定的辯論權,其實質是一項權利。就權利而言,當事人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行使,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怠于行使或放棄行使辯論權,并不必然導致不利法律后果的負擔;而辯論主義在實質上為當事人設定了應訴責任,保障了當事人訴訟程序的參與性,當事人為了使自己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判決支持,就必須進行事實主張和提供證據,否則必然面臨著敗訴的不利后果負擔。
綜上所述,辯論主義與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有著根本區別。那種通過比較把辯論主義概括為“約束性辯論原則”和把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概括為“非約束性辯論原則”{12}的觀點值得商榷。首先,這種觀點把辯論主義的概念做了廣義上的理解,認為辯論主義包括處分主義的內容,從而忽視了其側重面乃至本質。其次,從民事訴訟中法院與當事人的角色分擔的角度看,無可否認辯論主義的內容所包含的當事人的訴訟行為的確有約束法院職權的一面,但僅從這一方面考慮并得出結論顯然是不全面的。因為從整個民事訴訟法律關系分析,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一種多面關系,依據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法院等各個主體之間的訴訟行為都應是彼此受拘束的。最后,即使這一概括或是說命題能夠成立,由于辯論主義廣義上包含了處分主義,那么照此邏輯,那種主張把我國民事訴訟中辯論原則改造成“約束性辯論原則”(辯論主義)的論說,毋寧說是主張訴訟模式的轉變。
注釋:
①熊躍敏.辯論主義:溯源與變遷——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與法院作用分擔的再思考,載現代法學,2007(2).
②[日]中村英郎著,陳剛,林劍鋒,郭美松譯.新民事訴訟法講義[M].法律出版社,2001:152.另可參見崔峰著.敞開司法之——民事起訴制度研究[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48-69.
③參見[日]中村英郎著,陳剛,林劍鋒,郭美松譯.新民事訴訟法講義[M].法律出版社,2001:153-157.
④[日]中村英郎著,陳剛,林劍鋒,郭美松譯.新民事訴訟法講義[M].法律出版社,2001:171.
⑤[日]高橋宏志著.民事訴訟法:制度與理論的深層分析,2001,第329、330.
⑥[日]中村英郎著,陳剛,林劍鋒,郭美松譯.新民事訴訟法講義[M].法律出版社,2001:177.
⑦[日]谷口安平著,王亞新,劉軍榮譯.程序的正義與訴訟[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108.
⑧參見肖建國著.民事訴訟程序價值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112-117.
⑨參見張衛平著.訴訟架構與程式——民事訴訟的法理分析[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15-16.
⑩劉家興主編.民事訴訟法學教程[M].北京法學出版社,1994:65.
{11}常怡主編.民事訴訟法學[M].法律出版社,1994:38-39.
{12}張衛平.論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重述,載法學研究,1996,(6).
參考文獻
[1][日]中村英郎著,陳剛,林劍鋒,郭美松譯.新民事訴訟法講義[M].法律出版社,2001.
[2]崔峰著.敞開司法之門——民事起訴制度研究[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
[3][日]高橋宏志著.民事訴訟法:制度與理論的深層分析,2001.
[4][日]谷口安平著,王亞新,劉軍榮譯.程序的正義與訴訟[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
[5]肖建國著.民事訴訟程序價值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6]張衛平著.訴訟架構與程式——民事訴訟的法理分析[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
[7]劉家興主編.民事訴訟法學教程[M].北京法學出版社,1994.
[8]常怡主編.民事訴訟法學[M].法律出版社,1994.
[9]劉學在著.我國民事訴訟辯論原則研究[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
[10]熊躍敏.辯論主義:溯源與變遷——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與法院作用分擔的再思考[J].現代法學,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