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10 09:52:4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勞動教育的實際意義,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概念界定
基于移動端的老年遠程教育市場,是指教學對象為老年人群、使用移動互聯網為傳播媒體的教學模式。老年遠程教育市場是養老產業中的細分市場之一,屬于“養老產業三大板塊”(養老住宅市場、養老服務市場、養老日用品市場)中的“養老服務市場”,屬于“養老產業細分市場”中的“老年教育市場”,屬于養老產業的“衍生產業”中的“教育培訓”。另外,老年遠程教育市場也屬于“智能養老產業新業態”的“智能文化服務”中的“網絡教育”。
二、現狀分析
(一)需求數量
我國移動端老年遠程教育市場需求量大。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老年人口增長態勢明顯,且還應考慮60歲以下退休或下崗的人群,預計,2014-2053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將由2.12億增長到4.97億,老齡化水平將由15.5%提升到34%,是同期全球老齡化平均速度的約兩倍[1]。在知識型社會中,接受教育成為老年人的重要追求之一,這意味著我國老年教育有較大的潛在需求。
(二)需求類型
老年教育學大師麥克拉斯基基于西方社會老年人的生活體驗,在馬斯洛需求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五種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一是應付需求;二是表現需求;三是貢獻需求;四是影響需求;五是超越性的需求。另外,也可將老年人學習的動機分為五點。第一,補文化課,圓“大學夢”;第二,學習知識,與時俱進;第三,學習保健知識;第四,學習教育孫輩的方法;第五,結交朋友,減少孤獨感;第六,陶冶情操,豐富精神生活。
(三)需求內容
一是學習目的,包括有學習群體相互交流;學習多方面知識技能等。二是學習內容,包括健康知識課、電腦培訓課、器樂課、文藝課、攝影課、書法課、繪畫課、太極課等。
(四)抑制因素
1.認知程度不足
相當一部分老年人對手機感覺陌生,畏懼心強,自學能力低。多數老年人擁有手機和網絡,但上網時間特別是上網學習時間少、花費少。詹霞等(2016)的調研顯示,40%的老年學習者會使用網絡交流工具,60%的老年人不會使用網絡交流工具;25%的老年人經常上網學習,20%的老年人偶爾上網學習,55%的老年人不會上網學習[2]。柳華盛(2017)的調研則顯示,大部分老年人聽說過移動端學習,超過40%的老年人已經在日常生活學習中使用[3]。
2.健康狀況不佳
一方面是身體原因,老年人普遍視力、聽力下降,看手機屏幕的文字比較吃力,存在使用移動型學習設備的客觀障礙;另一方面是心理原因,部分老年人對手機、無線網等新生事物具有排斥心理,不易接受新型學習方式。
3.資源整合度低
目前我國基于電視、電腦的遠程教育已得到初步發展,網絡上的學習資源也比較豐富,但是尚未整合至手機平臺,加之適合老年人的、且適用于移動端的“微課”較少,造成老年人學習的搜尋成本較高。
(五)供給分析
較之于傳統的面授教育模式,老年遠程教育具有開放式、普惠式等特點,且具有覆蓋面廣、便捷、質量有保障、個性化等優勢。然而,目前,存在抑制移動端老年遠程教育市場的市場供給的因素。
1.社會資源供給不足
一是社會網絡環境;二是課程學習內容;三是老年群體的參與教育活動的機會。目前,隨著無線網覆蓋面推廣,社會網絡環境已大大優化;但課程學習內容和老年群體參與教育活動的機會不足,特別是與移動端相結合的課程活動偏少。老年教育具有公益性的特點,政府財政的補助尤為重要。政府支持力度不夠、市場活力欠佳,是資源供給不足的主要原因。
2.移動學習設備缺乏
雖然可供老年人學習設備看似種類繁多,如電視、電腦、PAD、手機、收音機等,但真正為老年人學習提供專門服務的電子產品較少。就移動設備而言,普通智能手機的定位人群多為青年人、中年人,各方面均不適宜老年人使用;而“老人機”更似“傻瓜機”,設計單一、操作簡單,但犧牲了作為學習設備的功能。
三、結論與建議
(一)社會資源供給
一是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加強移動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整合現有資源,如老年開放大學課程,將移動平臺與相應的課程、活動對接,建設基于移動網絡的老年教育資源庫;三是生產適合老年教育的移動設備,破解目前老人機功能不足、智能機對老人友好程度較低的尷尬局面。
(二)移動平臺建設
一是提供移動端平臺的交流?賢ǖ那?道,如微信公眾號、微信群、手機APP等;二是建立友好的操作界面,如設計簡潔清爽的界面,提升視頻的音質效果,將字體調整為大號;三是提升平臺的實用性和反饋的及時性。
(三)課程內容設計
一是有健康養生的系列課程,如健身知識、養生知識;二是有滿足興趣愛好的內容,如琴棋書畫、養花垂釣、電影電視等。三是整合學習資源,不僅要加強建設移動端學習資源,更重要的是整合、推廣,確保老年群體能夠對信息有充分的了解。
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農業部門的邊際生產力日益增加,最終這將會縮小甚至消除城鄉收入差距。但與此同時,它還將建立具有中國的特點“雙重勞動勞動和就業制度”和“城市二元社會”。在2006年,蔡?P認為使用勞動力流動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需要一定的條件。在當前階段的中國,由于很多不完整的條件,勞動力流動和收入差距擴大是主要的現狀。
一、研究綜述
首先,農村剩余勞動力經濟學最早的研究者是劉易斯,他認為發展中國家中農業部門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是一個十分關鍵的環節,只有實現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才能使城鄉經濟一體化,消除二元經濟結構。其次,有的學者還提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是改善行業發展狀況的一個先決條件,可以提高農業生產率和農業技術,通過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最后,另一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理論是托達羅理論。發展經濟學家托達羅認為,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不僅取決于城鄉差異,還取決于成本―收益對比。經濟發展的勞動力轉移造成的心理動機是主動轉移。這顯示出對他們個人的主觀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個人品質是影響勞動力轉移的重要的心理因素。
二、教育培訓對勞動力轉移的影響
勞動力轉移的難易程度和轉移后的工資狀況受職員受教育水平的影響。因此,轉移的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成為轉移是否成功的關鍵因素。受教育水平最主要的內容就是知識水平。
農業生產現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使農村產生大量剩余勞動力,這些剩余勞動力的唯一選擇就是向城市轉移,這也體現了農村發展的不斷進步,雖然存在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但他們進入城市后從事的大多是技術含量較低的工作,制約他們發展的關鍵因素就是勞動者素質低,最主要的方面是知識水平較為薄弱,因此加強農村勞動者的教育培訓是至關重要的。
如果農村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他們的可選擇工作范圍也將有所增加,可以和城市勞動力進行公平的競爭,提高其競爭能力。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可以增加城鄉收入和在一定程度上縮小城市和農村之間的收入差距,教育培訓可以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
關鍵詞:農村居民收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1)-12-0-02
進入新世紀以來,河南省的農村經濟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勢頭,農民收入經歷了從低速增長到較快增長的發展歷程,逐漸走出了徘徊狀態,農民收入結構不斷優化。如表1所示。
從農民收入來源變化與構成特點分析,可以發現河南農民工資性收入和家庭經營性收入比重占到了人均純收入的93%以上,構成了農村居民的基本收入。其中,工資性收入逐年攀升,不斷提高。2010年達到1943.86元,比2000年增加1470.18元,年均增長15.2%,其間對純收入增長的貢獻率達41.6%;工資性收入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23.9%提高到35.2%,十年間上升了11.3個百分點,年均增加1.1個百分點。這充分證明了農民工資性收入日益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一、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及特點
(一)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
河南是中部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之一。其中農村人口占絕大部分。2010年,全省農業人口為7109萬,占常住人口的76.8%,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2.89個百分點。面對嚴峻形勢,河南省把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作為破解“三農”難題的有效途徑。圍繞變人口壓力為資源優勢、發展優勢,以落實河南省省政府與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部簽署的“共同推進河南全民技能振興工程”為主線,以“春風行動”為載體,千方百計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總量達到2363萬人,新增105萬人,全年實現勞務收入1980億元,人均年勞務收入8380元,比2009年增加873元,增幅達11.63%。
(二)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特點
1、河南省省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近年來,河南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特別是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戰略構想的提出,采取大力招商策略,順應產業轉移趨勢,大量吸引外部資金。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下,河南省經濟快速增長,農民在本地務工收入與沿海地區差距逐漸縮小,吸引了大批農村勞動力在省內就業。2010年,河南省內轉移農村勞動力1142萬人,占48.33%,與2009年相比,省內轉移增加123萬人,增幅為12.07%。
2、新生代農民工成為轉移就業主要力量。據調查,目前河南省外出務工人員中30歲以下的占總量的50%以上,說明80后、90后出生的農村勞動力已成為河南省外出務工的主要力量。
3、知名勞務品牌不斷增多。目前河南省12個縣市被授予“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稱號,數量居全國首位。培育出“林州建筑”、“長垣廚師”等有較大規模的勞務品牌95個,涉及30個行業50多個工種,初步形成了建筑、服裝、餐飲、電子、家政、裝卸、采摘等成規模的優勢勞務產業。
4、農村勞動力轉移逐漸向高層次過渡。部分農村轉移人員通過自身打拼,逐步走上了企業技術崗位和管理階層;還有一部分經過多年的實踐積累拓寬了視野,掌握了本領,積累了一定資本,便利用自身的有利條件返鄉創業當起了老板。盡管這部分人員數量較少,但已成為推動河南省縣城經濟發展不可低估的力量。
5、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大大提高。目前河南省農民工外出務工時間12個月以上的達到933.13萬人,平均外出務工時間由2005年的7.5個月提高到目前的10個月。
二、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薄弱,就業服務對農村和農民覆蓋不夠
目前,全省1400多家就業中介機構和800多家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定點機構幾乎全部在城市,多數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存在人員不足、經費緊張、沒有辦公場所的困境,縣、鄉兩級公共服務機構不能適應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
(二)業政策落實力度不夠,回鄉創業農民工比例較低
河南省目前回鄉創業人數僅占到外出務工總人數的2.95%。同時,由于創業觀念滯后、缺乏開辦資金、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農民工回鄉創辦的企業大多科技含量低、規模較小,生存發展空間較為有限。
(三)城市公共服務不能滿足務工農民的需要,新生代農民工訴求尚未得到重視
新生代農民工作為一部分務工群體,由于城市戶籍制度尚未改革到位,很難獲得城鎮戶口,無法與城市居民同等享受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子女受教育等權利,且絕大多數沒有能力購買城鎮住房,很難真正融入城市生活,這些“新生代農民工”的問題已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
三、加快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對策建議
(一)充分發揮農村內部的“推力”效應,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1、艱苦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自然推動農村勞動力向條件好的區域轉移。
2、偏僻、落后的地域環境推動勞動力的轉移或流動。
3、有限的耕地面積維持不了基本的生活所需,勞動力不得不外出從業或從事非農行業。
4、農業生產經營效益低下,與非農產業相比反差較大,農民愿意從事非農產業。
(二)充分發揮城鎮的“虹吸”效應,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虹吸”主要來自于城市,屬于勞動力的地域轉移。包括城市環境的吸引,收入、子女就學、公共服務等引力作用。
(三)加快政策體制機制創新,營造有利于農村就業、創業和到城鎮就業的外部環境
戶籍制度、土地流轉制度以及近期出臺的“限購令”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因此,迫切需要給農村勞動力寬松的環境。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的農業改革政策。如土地流轉制度改革,農村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土地股份化,“四荒地”使用權租賃等。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利于農村非農化的產業政策。以開發農村勞動力資源為重點,結合農業產業化、城鎮化、工業化。通過制定政策,改革農村投融資體制。引導有一技之長的外出務工人員積極回歸創業。同時,注重培育農村新的投資熱點和經濟增長點,從多方面為創業人員構建安居樂業的環境。
(四)努力消除就業空間障礙,拓寬勞動力就業渠道
勞動力轉移從空間地域上一般表現為省內、省外和國外。近幾年,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企業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導致失業人員不斷增多,城市中就業困難群體激增,大學生、退伍軍人、“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也要求解決就業就業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使農工轉移的就業的空間、渠道更加狹窄。因此,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空間和渠道就更為緊迫。1、完成服務網絡;2、輸出基地化;3、培訓層次化。
(五)消除產業轉移的障礙,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對農村勞動力就業帶來新的壓力。農村勞動力由于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低,勞動力素質與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之間帶來新的矛盾。因此,必須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參考文獻:
[1]辛小柏.“十二五”時期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就業問題分析[J].中國經貿導刊,2010,(2).
(1)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被勞動教養人員,造成身體傷害或死亡的;
(2)毆打或者唆使、縱容他人毆打被勞動教養人員嚴重后果的;
(3)侮辱被勞動教養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
(4)對勞動教養期滿的被勞動教養人員,無正當理由不予解教的;
為了貫徹中央關于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的決定,做好市級黨政機關所辦經營性企業的脫鉤工作,經北京市黨政機關與所辦經營性企業脫鉤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對我市市級黨政機關移交、撤銷企業人員的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移交、撤銷企業人員的范圍
移交、撤銷企業的人員應是2000年6月30日前正式錄用,并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在冊人員。
二、移交企業人員的安置和社會保障
(一)移交企業的職工和退休人員隨企業一并移交。對于編制在黨政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人員,原則上隨企業去向安置,并與機關脫離行政關系;離休人員由市級黨政機關各部門負責安置,不隨企業移交;對于編制在黨政機關的人員,參照市委、市政府《北京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的意見》的有關政策,符合提前退休、提前離崗條件的,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離崗,不隨企業移交。
(二)移交企業的職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有效。由于企業移交造成企業名稱變化的,應變更勞動合同的企業名稱;造成職工崗位、待遇變化的,雙方應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協商不一致的,企業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移交企業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按《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市政府令1998年第2號)、《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38號)、《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規定》(市政府令1995年第6號)、《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規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48號)及有關規定,在企業移交前到企業所在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職工養老、失業、大病統籌、工傷保險等手續,并補繳社會保險費用。若企業無力補繳,2000年12月31日前所需社會保險經費由企業原主管單位籌資解決。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移交后應繼續向所在區、縣社保機構繳納各項保險費用,不得因移交而中斷或拖延繳費。移交企業中凡編制在黨政機關或具有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在首次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時,其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職工個人繳納保險費的年限。
三、撤銷企業人員的安置和社會保障
(一)撤銷企業的職工,由企業主辦單位本著“統籌安排、積極穩妥”的原則負責安置。
(二)撤銷企業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約定處理勞動關系。職工被安置到其他企業就業的,原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職工與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新企業應將職工在原企業工作時間視同現企業工作時間。企業主辦單位與職工就重新安置協商不一致的,原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比照經濟性裁員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撤銷企業職工自謀職業的,企業可以按照每人一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發給安置費,安置費由企業和企業主辦單位籌措。
(四)撤銷企業工傷職工傷殘程度為五至十級的,由企業主辦單位負責安置。如本人自愿自謀職業,由企業按照市政府令1999年第48號的規定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企業和企業主辦單位籌措。
(五)已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大病醫療、工傷保險的撤銷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到其他企業的,社會保險關系隨同轉移,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自謀職業的職工,可將其檔案委托存放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人事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存檔,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與存檔前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失業的職工,可由企業將檔案轉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失業人員進行求職登記,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