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4 09:24:1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Abstract: land management related to the stability and prosperity of the whole country, must pay close attention. Based on the problems of land management, land management to create a common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s, and such a mechanism to establish the appropriate strategy has an important role for land management, scientific and legal .
Keywords: land management issues, the mechanism of the common responsibility strategy.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我國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政府管理部門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管理一直以來都受到我國政府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 是政府管理的重點所在, 雖然相比以前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群眾的肯定, 但仍舊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的合理使用,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 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與快速的發展。 這很大程度上與政府管理部門的管理模式與效益有關, 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審批不嚴,甚至有些部門出現違法違規審批,在審批的程序上把握不嚴。(2)監管不到位。 審批程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限制一些土地的濫用現象, 但審批后的監管也非常重要, 但目前很多政府部門在項目審批后,就以為萬事大吉了,沒有進行事后的監督、跟蹤管理。(3)工作缺乏相應的銜接,沒有建立充分的共享機制。
1.2 土地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考慮很多的因素,其中土地的合理使用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土地使用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已經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違規違法的土地使用現象已經逐步的減少, 但仍舊存在中一些問題,嚴重的制約了土地的合理使用,不利于國家的健康穩定增長,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土地資源數量不清。 很多土地的使用并沒用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缺乏相應的備案處理, 導致政府無法從掌握的文件中弄清土地資源的數量。(2)土地權屬混亂。 在土地的使用過程中,存在著土地的亂開發現象,出現了很多新增的土地,但都沒有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進行, 導致了土地權屬混亂。(3)土地糾紛增多。 在土地使用的過程中人們忽視了土地的使用權與轉讓權的合理程序,就相關的土地使用、轉讓、變更、出租、贈與等沒有進行按照法律的相關程序進行, 最終導致就相關的土地的使用存在糾紛,容易造成動亂。
1.3 共同責任機制缺乏
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國家是土地管理的主體,土地及土地利用中產生的人與人、人與低、地與地的關系式土地管理的客體,目標是維護土地公有制, 并通過國家對土地的利用的監督, 土地關系的調整實現土地的合理使用。 由此可知,土地管理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需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以及技術的手段和方法來進行,這其中主體、客體之間的責任是如何承擔的是整個土地管理過程中的關鍵所在, 必須建立共同責任機制。 然而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并沒用真正落實共同責任機制, 而是一味的強大政績,甚至出現政府職能的偏差,熱衷于項目的開發與投資,導致了很多土地管理中的共同責任機制無法深入的開展,
2.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策略
2.1 從政府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政府作為土地管理的領導者必須從根本上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發揮其在共同責任機制中的主體作用。 對此政府應該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必須建立政府問責機制。 通過相關的立法與法規的完善切實將這一機制落實到具體的實踐中,明確規定責任的主體、責任的性質、責任的承擔等, 并將此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其次建立責任追究級別機制,就土地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根據相關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來判斷其責任的輕重程度,并以此劃分責任追究級別。 再次,建立資源通常機制。 通過這一機制的建立將土地資源的具體利用狀況進行全方面的把握,以適時根據具體的需求狀況來做出相應的策略,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 最后建立嚴格的審批、監督機制。 在具體項目的審批方面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切忌出現盲目的追求政績的情況出現,做到從源頭上杜絕,同時在審批后仍要進行相關的跟蹤與監督管理,切實把握土地利用的動態,以及時的做出相關的決策,發揮主體作用。
2.2 從國土資源部的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國土資源部作為土地管理的重要部門,對土地資源的利用與效益的發揮起著關鍵的作用, 必須支持共同責任機制的構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首先,建立基礎管理責任機制。 基層管理雖然是基礎部門所執行的,但卻處于關鍵部位,是土地管理相關政策的直接執行者, 基礎管理責任機制的構建能夠及時的發現和查處相關的違法行為。 其次,建立內部責任追究機制,從根本上防治各種失職行為, 將職權與責任有機的結合起來,做到有權必有責,凡出現不及時上報、錯報、漏報的行為必追究相關權利人的責任。 最后,建立激勵機制,對于那些做事負責,敢于擔當的職員進行獎勵,并對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有積極作用的可進行提拔,促進國土資源的發展。
2.3 從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國家土地監督機構作為共同責任機制的監督機構,在整個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與完善的過程中其中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將土地監監察機構的責任落到實處。
必須建立全程監察機制,從而對整個項目的審批進行全程跟蹤,以確保把握整個項目的全過程,對土地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問責情況的監督,做到將責任落到實處,認真的貫徹共同責任機制。 從而從外部力量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對資源進行保護。
3.結語
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是對于現代化的土地管理方法,將土地管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這種機制的建立不僅能夠解決目前土地管理中遇到的難題與問題,也能從根本上保障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對社會的穩定與繁榮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是我國富民強民的一項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管理 問題 共同責任機制 策略
1.我國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政府管理部門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管理一直以來都受到我國政府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是政府管理的重點所在,雖然相比以前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群眾的肯定,但仍舊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的合理使用,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與快速的發展。這很大程度上與政府管理部門的管理模式與效益有關,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審批不嚴,甚至有些部門出現違法違規審批,在審批的程序上把握不嚴。(2)監管不到位。審批程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限制一些土地的濫用現象,但審批后的監管也非常重要,但目前很多政府部門在項目審批后,就以為萬事大吉了,沒有進行事后的監督、跟蹤管理。(3)工作缺乏相應的銜接,沒有建立充分的共享機制。
1.2土地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考慮很多的因素,其中土地的合理使用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目前而言,我國的土地使用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已經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違規違法的土地使用現象已經逐步的減少,但仍舊存在中一些問題,嚴重的制約了土地的合理使用,不利于國家的健康穩定增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土地資源數量不清。很多土地的使用并沒用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缺乏相應的備案處理,導致政府無法從掌握的文件中弄清土地資源的數量。(2)土地權屬混亂。在土地的使用過程中,存在著土地的亂開發現象,出現了很多新增的土地,但都沒有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進行,導致了土地權屬混亂。(3)土地糾紛增多。在土地使用的過程中人們忽視了土地的使用權與轉讓權的合理程序,就相關的土地使用、轉讓、變更、出租、贈與等沒有進行按照法律的相關程序進行,最終導致就相關的土地的使用存在糾紛,容易造成動亂。
1.3共同責任機制缺乏
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國家是土地管理的主體,土地及土地利用中產生的人與人、人與低、地與地的關系式土地管理的客體,目標是維護土地公有制,并通過國家對土地的利用的監督,土地關系的調整實現土地的合理使用。由此可知,土地管理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需要運用行政、經濟、法律以及技術的手段和方法來進行,這其中主體、客體之間的責任是如何承擔的是整個土地管理過程中的關鍵所在,必須建立共同責任機制。然而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并沒用真正落實共同責任機制,而是一味的強大政績,甚至出現政府職能的偏差,熱衷于項目的開發與投資,導致了很多土地管理中的共同責任機制無法深入的開展,
2.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策略
2.1從政府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政府作為土地管理的領導者必須從根本上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發揮其在共同責任機制中的主體作用。對此政府應該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必須建立政府問責機制。通過相關的立法與法規的完善切實將這一機制落實到具體的實踐中,明確規定責任的主體、責任的性質、責任的承擔等,并將此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其次建立責任追究級別機制,就土地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根據相關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來判斷其責任的輕重程度,并以此劃分責任追究級別。再次,建立資源通常機制。通過這一機制的建立將土地資源的具體利用狀況進行全方面的把握,以適時根據具體的需求狀況來做出相應的策略,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最后建立嚴格的審批、監督機制。在具體項目的審批方面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切忌出現盲目的追求政績的情況出現,做到從源頭上杜絕,同時在審批后仍要進行相關的跟蹤與監督管理,切實把握土地利用的動態,以及時的做出相關的決策,發揮主體作用。
2.2從國土資源部的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國土資源部作為土地管理的重要部門,對土地資源的利用與效益的發揮起著關鍵的作用,必須支持共同責任機制的構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首先,建立基礎管理責任機制?;鶎庸芾黼m然是基礎部門所執行的,但卻處于關鍵部位,是土地管理相關政策的直接執行者,基礎管理責任機制的構建能夠及時的發現和查處相關的違法行為。其次,建立內部責任追究機制,從根本上防治各種失職行為,將職權與責任有機的結合起來,做到有權必有責,凡出現不及時上報、錯報、漏報的行為必追究相關權利人的責任。最后,建立激勵機制,對于那些做事負責,敢于擔當的職員進行獎勵,并對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有積極作用的可進行提拔,促進國土資源的發展。
2.3從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角度建立與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國家土地監督機構作為共同責任機制的監督機構,在整個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與完善的過程中其中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將土地監監察機構的責任落到實處。必須建立全程監察機制,從而對整個項目的審批進行全程跟蹤,以確保把握整個項目的全過程,對土地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問責情況的監督,做到將責任落到實處,認真的貫徹共同責任機制。從而從外部力量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對資源進行保護。
3.結語
共同責任機制的建立是對于現代化的土地管理方法,將土地管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這種機制的建立不僅能夠解決目前土地管理中遇到的難題與問題,也能從根本上保障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對社會的穩定與繁榮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是我國富民強民的一項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一、責任主體
(一)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是指各鄉鎮(場、區)、縣直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土地管理及違法用地查處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各鄉鎮(場、區)是轄區內國土資源保護的主要責任主體;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厚農場,工業園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是轄區內土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相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土地執法共同責任的主要責任人,經辦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是土地執法的行政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土地管理工作。公安、監察、發改、法制、經貿、財政、建設、農業、林業、環保、水利、房管、市容管理、工商、電力、銀監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把好審批關口,共同遏制違法用地行為,及時做好土地違法行為的預防和查處工作。
(四)土地違法查處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下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對上級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
二、職責分工
(五)各鄉鎮(場、區)對本轄區內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執行、違法用地情況負總責;加強信息化建設及依法用地的社會宣傳。
(六)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切實負起轄區內的土地管理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在轄區內的執行情況,定期將違法用地查處動態及土地執法共同責任追究情況報告同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按照規定要求組織實施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工作,及時制止和報告巡查中發現的違法用地行為,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用地案件,規范土地管理秩序。
(七)監察部門負責對鄉鎮(場、區)、村(居)及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法執紀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要求,依法依紀追究違法用地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公安機關負責對群眾舉報涉嫌土地違法犯罪案件和國土資源部門移送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對涉嫌犯罪的違法用地當事人立案偵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為相關部門的土地執法工作提供保障,對妨礙、阻撓土地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當事人應按照110接警規定趕赴觀場并依法查處。
(九)建設部門負責建筑施工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對違法用地項目,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并對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牽頭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國土資源及相關驗收部門進行聯合竣工驗收。
(十)規劃部門負責對城鄉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工作,對違法用地行為,不得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法采取相應措施制止違法建設。
(十一)工商部門負責對工商登記情況進行檢查,必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規定,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設立企業的,不得給予登記。
加快機制創新 推進節約集約
黨的十提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對國土資源管理更是明確提出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要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控制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給農業留下更多良田,給子孫后代留下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要全面促進資源節約,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強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要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土地用途管制。要加強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合理開發。這些對今后一段時期的國土資源管理指明了方向,賦予了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貫徹落實好黨的十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的精神,推動國土資源科學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添磚加瓦,就要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以科學發展觀武裝頭腦,沖破當前國土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重眼前,輕長遠;重建設用地,輕耕地保護;重圈地擴張,輕節約集約利用等落后思想觀念的束縛,科學處理好當前與長遠、保障與保護、速度與效益、建設與生態的關系,使國土資源各項工作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加快創建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管理新機制,實現國土資源管理機制的轉型。
就當前土地管理的實際,應著力建立健全好以下六個方面的機制。
一是積極有效的土地調控機制。宏觀調控主要靠規劃、計劃、審批和市場等手段來實現。一要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類與土地利用有關的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在土地利用和管理過程中,必須首先考慮是否符合規劃,凡不符合規劃的建設項目,不得批準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必須要在嚴守本地區耕地紅線的前提下,突出體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障科學發展的功能,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和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從緊安排建設用地增量。二要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計劃,發揮計劃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當前用地計劃普遍比較緊缺,為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要科學編制和使用好有限的用地計劃。要在盤活存量用地指標上下功夫,把盤活存量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計劃,不能把存量土地只作臨時性調劑使用。三要嚴格土地審批,調控土地供應總量、優化供地結構、調節供地節奏、調整用地布局。按照“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依據規劃和計劃調控建設用地總量、速度和布局,嚴格執行《禁止項目用地目錄》和《限制項目用地目錄》,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門檻,優化供地結構。依據定額標準,核減超標準用地,核消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用地。加快改進建設用地審批方式,簡化程序和環節,為建設項目提供優質、快捷的用地服務。四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一律實行招拍掛出讓的基礎上,推進國家機關和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設施以及部分社會事業用地有償使用。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地價監測網絡,加強數據分析,科學利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
二是有保有壓的用地供管機制。始終堅持“有保有壓”的供地原則,推進以“工業向開發區集中,居住向集鎮和中心村集中,耕地向基本農田保護區集中,不合理建設用地要調整使用”為總體思路的土地利用工作,按照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優先、基礎設施項目優先、主導產業建設項目優先、生態建設項目優先、民生建設項目優先的“五優先”供地制度,妥善解決優勢產業開發、重點基礎設施、招商引資項目及解決民生問題的合理用地。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用地堅決不予報批。要嚴格執行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加強用地預審管理,落實設計審查,合理核定并嚴格控制建設項目用地面積,切實改變一味按項目投資者要求供應土地的做法。在用地管理上,要從注重審批向批前介入、批中把關、批后監管并重轉變。要提高項目建設效率,縮短開發建設周期,確保項目早開工、快建設,堅決杜絕一方面爭取用地指標,而另一方又將批回和推出的土地閑置浪費。
三是節約集約的土地利用機制。面對“地根”緊縮,土地供需矛盾不斷加劇的嚴峻形勢,要狠抓內涵挖潛,拓展用地空間,致力尋求突破土地資源瓶頸制約的新辦法,開創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新路子,解保護與保障“兩難”之困,走“雙贏之路”。一要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從源頭上抓好節約集約。嚴格規劃計劃管理,禁止超計劃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在標準上,在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行業用地定額標準的同時,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制訂符合本地實際的行業用地定額標準。特別要對交通、工業、城建等占地量大的行業,細化用地標準和控制措施,嚴禁超標準批地、用地。在項目上,對國家限制類和禁止類項目要嚴加控制。在布局上,引導企業向園區集中,以集中促節約。在空間上,適度發展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向天上要高度,向地下要深度,大力推進多層標準廠房建設。二要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提高現有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對城鎮建設用地中批而未供、空閑和閑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建立“可利用土地數據庫”,狠抓閑置土地處置 ,依法查處閑置囤積土地現象,嚴厲打擊炒地行為。對批而未供的土地,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供地,超過規定期限的,宣布文件作廢。按照“以用為先”的原則,對批而未建或建設周期過長的,督促企業加快建設進度、收取土地閑置費或依法收回土地;對項目建設單位不具備開發能力的,有償調劑給急需用地的項目或堅決收回。促使用地大戶開展“零地技改”,原地提升發展能力,充分利用多余土地和廠房,實行“一廠多企”。堅持“剩余歸公”,對黨政機關因搬遷、撤并而騰出的空閑土地,由政府統一收回、統一管理和統一重新處置。鼓勵公開交易、合理流動,采取靈活的利益分配辦法,促進事業單位將老宅院或超規模用地公開出讓,支持企業“退二進三”、“退市進郊”。加大“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在城市中心區大力發展“樓宇經濟”。加快開發區、城區低效工業用地的二次開發和再利用,對低效利用土地要限期增加投資、核減用地面積和易主置換,同時建立落后產業退出機制,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實現“騰籠換鳥”。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開展“空心村”整治,推進農民有規劃的集中成片建房,盤活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三要大力總結推廣節約集約用地的典型經驗。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節約集約用地的控制標準和激勵政策,探尋因地制宜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思路與新方法。
四是打防結合的執法監管機制。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做到在管理中服務,在服務中管理,把強化執法監察作為加強監管的一個重要措施來抓。一要完善違法用地防范監管體系。健全市、縣、鄉三級動態巡查防范機制,落實動態巡查考核監督和登記通報制度,開展上下聯動、左右聯動的國土資源執法動態巡查,從項目建設初期加強監控,做到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及時發現、有效制止,把違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狀態。二要強化違法用地案件聯合查處機制。加強與監察、公安、法院等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充分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綜合手段,從嚴從緊管好國土資源,切實加大案件處理力度,公開曝光一些重大、典型的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嚴肅查處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三要實行用地指標分配獎罰掛鉤制度。對年度的用地計劃指標分配,采取與各地土地管理績效掛鉤制度。對土地管理績效好、違法用地現象少、用地潛能挖掘多的地區加大計劃指標獎勵力度;對土地管理績效差、和違法用地現象高發、發展主要靠粗放式供地的加大懲罰力度,相應扣減當年的用地計劃指標;情節特別嚴重的,采取限供或停供措施。
五是共同參與的責任落實機制。保護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這么多年來,國土資源部門一直有種感受,就是費了很大勁也沒能很好地管到位。這就是責任機制出了問題,大家的事,總是由一家承擔。必須建立共同責任機制,嚴明責任,嚴格檢查,嚴格考評獎懲,變“一管多用”為“多管多用”,變“一家責任”為“共同責任”,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局面。要把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落到實處,建立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的動態監測和預警制度,層層量化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強化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的職責;落實政府相關部門保護耕地共同責任,加快建立相關部門耕地保護績效考評、失職問責、瀆職追究制度,形成政府主導、多部門聯動的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加大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明確土地權利人保護耕地的義務,通過建立農民耕地保護協會等形式,增加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增強全社會保護耕地的共同責任意識。通過構建共同參與的責任落實機制,促進各級政府樹立科學發展理念,促進全社會耕地保護意識普遍增強。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國家土地法律法規和土地調控政策,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土地資源,強化各部門、各居村責任,積極推動節約集約用地建設,努力為大良街道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基礎性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打擊違法違規用地力度,對全省第三次“衛片執法檢查”在我區發現的違法違規用地實現立案率1*%、查處率1*%、結案率90%以上,確保*利通過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以及市、區政府的檢查驗收,確保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的比例不高于15%,確保2*9年全省第四次“衛片執法檢查”中的違法違規用地比第三次檢查下降80%以上(國家、省、市、區立項的重點項目不列入統計),有效遏止違法違規用地量大面廣的態勢;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依法、節約集約用地的觀念,有效防止違法違規用地的發生;進一步促進各部門、各居村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建立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共同責任,進一步探索從源頭上防止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的長效機制,努力促進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行動的有效開展,成立大良街道集中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領導組下設“*德區大良街道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潘瑞民擔任,副主任由*擔任。其職責包括:一是會同有關單位制定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的具體工作計劃和方案;二是協調、監督、驗收違法違規用地上建(構)筑物的拆除和土地復耕復綠工作,三是協調有關單位、各居村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案件查處工作,并對需要追究違法違規用地當事人黨紀政紀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各居村提出意見和建議;四是根據共同責任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督促、檢查有關單位、居村配合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工作,對未按規定配合工作的部門、居村和個人及時向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部門報告;五是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加強土地管理、制止違法違規用地的政策措施。
四、查處整治范圍
凡屬2*6年11月以后發生的各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均列入此次集中查處整治范圍,尤其是重點查處整治2**年10月以來的違法占用耕地行為。另外,對各執法單位歷年已結案但尚未組織拆除的、影響惡劣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案件,在本次整治行動中一并予以執行。
五、查處整治原則
(一)違法違規用地當事人在收到《責令限期改正(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后限定時間內自行糾正的,不另作出處罰;對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對于填土未建設的違法用地,一律由土地所在地居村組織復綠或恢復耕種。所需資金統一由街道辦事處負責。
(三)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基本農田或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實施,且已經建有建筑物的違法用地,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由區違法用地整治辦提供明細項目表并報區政府批準,街道辦事處組織專門隊伍拆除地上建筑物,并進行復綠和恢復耕種條件。
(四)按照“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則,對于違法違規用地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準備階段(9月25日~10月6日)。
配合市國土資源局*德分局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百日行動”和第三次“衛片執法檢查”以來發現的違法用地進行認真核查。
(二)查處整治階段(10月*日~12月10日)。
這一階段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展開違法違規用地案件的查處和整改行動,具體包括以下措施:
1.有計劃地對轄區范圍內的違法用地行為進行查處,選取典型案件在10月進行強拆,典型案件包括:占用基本農田的;嚴重影響規劃的;妨礙國家、省、市、區重點工程施工的;群眾反映強烈的;上級轉辦的。其余案件根據各自的實際進行查處整治,并務必在12月中旬前完成整治任務。
2.成立巡查隊伍,充實巡查隊伍、加大巡查力度,實行每日一查,每月通報,發現一宗制止一宗。對情節嚴重的,該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要立即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該移送司法機關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違法用地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將違法用地遏止在萌芽狀態,堅決防范新增違法用地的發生。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12月15日)。
1.按照*德區及街道集中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檢查整改工作,并將自查整改情況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查處整治工作情況將納入居村領導考核內容。
2.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問責制。根據區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明確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各村(居)委會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將打擊違法用地行為與績效評定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安排掛鉤,增強有關部門、村(居)委會打擊違法用地的緊迫性、自覺性。
3.建立和落實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共同責任制。完善共同責任體系,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層層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機制。要結合《關于進一步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堅決制止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的通知》(*府發〔2**〕32號文)的有關規定,對各部門配合共同執法的情況列入年終考核內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相關部門、各居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家有關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的要求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明確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嚴格工作標準,落實職責分工,配備充足的人力物力,確保機構、職責、人員、措施的四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從而形成上下聯動、步調一致、落實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強協調,聯合執法。要將《關于進一步完善執法協
作機制堅決制止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的通知》(*府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