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4 15:33:05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提升稅收征管質效,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政策 激勵
一、海南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及出現的問題
近幾年,在海南省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省中小企業有了很大發展,形成了獨具特色,門類較為齊全的體系,也為推動該省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安置農村剩余勞動力,保持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近兩年來,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出現了新的情況,呈現了下面幾個特點:
(一)中小企業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和轉移剩余勞動力方面的作用日益顯現,并且在推進農業產業化、增加農民收入、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現今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并不寬松。所有制類型和行業的特性成為了現有政策的制定基礎,因而這些政策更傾向于大企業,而一直未能形成系統統一的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及配套產業政策。另一方面不少中小企業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在行業準入上還受到諸多限制,并不能完全的受惠于現今的扶持政策。
(三)技術支持體系不健全。一是技術裝備水平低。二是技術開發能力較弱。經調查100戶企業的技術創新經費,平均僅占全部營業收入比例的1.2%左右,其中只有3.6%的企業技術創新經費比例達到5% 。受此影響,海南省中小企業產品缺乏知名品牌,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低,競爭力弱。
(四)融資難,成本高。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得到貸款;而為中小企業提供的信貸資金在不同所有制企業中分布不均,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得到的信貸支持力度很小,同時借貸成本也偏高。
(五)人才瓶頸問題突出。海南省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調查發現,某些技能人才、高級技工在一些地區供不應求,缺乏高級技師這樣的骨干技術技能人才已是我省大中型企業的共同問題。
二、現行稅制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不足
據調研,目前稅收政策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稅收激勵對于中小企業風險投資融資的力度較弱
我國現行稅制中涉及到中小企業風險性創業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實質上的激勵力度較??;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高風險性本身決定了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較難得到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而政府的直接財政補助效果對于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來說又不明顯。
(二)現行稅收制度對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激勵不夠
從宏觀層面上看,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制度對科技創新的激勵政策更加側重于產業鏈下游成果轉化期、對先進技術及應用技術研究的引進等方面,而對其他方面的稅收激勵力度相對而言較小。這些政策雖然對擴大高新技術產業規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這種政策激勵作用下,企業的重點更加側重于對技術和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引進,而對自身產品研發的投入則相對不足。
三、對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的思考和建議
(一)基本原則
針對現在的政策中出現的問題,在制定稅收扶植政策時,須把握以下原則:一是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提高稅收政策的針對性;二是激勵中小企業廣納社會勞動力;三是鼓勵中小企業技術更新;四是幫助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二)政策選擇
1、公平中小企業稅收待遇。一是進一步擴大增值稅制改革范圍。我國的生產型增值稅的制度正在面臨全面轉型,這個轉型的過程也是個很好的契機來盡快實現對中小企業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尤其是對于其中的高新科技企業,從而能夠促進中小企業加大對于固定資產的投入;二是應當形成統一的出口退稅政策。我國現在的出口退稅特別是針對中小企業的退稅不不能夠及時到位,使得部分主營進出口的中小企業面臨資金缺口。建議今后應當在出口退稅政策方面要進一步做到一致性,使中小企業也能夠享受到完整的進出口經營權。
2、引導中小企業促進更大規模就業。一是建議將現有的有關下崗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適當延長,使中小企業在擴大招工范圍的同時能夠活的更多的利益;二是建議將現行的對于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范圍擴大到涉及農村剩余勞動力,以促進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3、進一步鼓勵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一是由于目前實行的各種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都只是針對地處各地高新區內的企業,而對于沒有建設在高新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并沒有惠及到,建議應當在政策中取消地域限制,對高新技術產業一視同仁,只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的都一并惠及;二是建議對通過轉讓先進技術所支付或所得的關于特許權使用、技術援助、研究開發,對投資者提供技術相關的收入可適當考慮進行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
4、促進中國城市化。通過運用稅收等多種經濟杠桿,實現“城鄉經濟共融”。建議對設立在縣城以及鄉村的一些中小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實行減征企業所得稅,這樣能夠促進中國的農村城市化建設;同時對這些設立在縣城以及鄉村的企業,能夠吸納一定比例的社會勞動力,可適當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減征。
5、支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建議對一些地處地方的進行非營利性經營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已經在擔保的機構可進一步進行營業稅的減征免征,并針對當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建立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建議給予更長時期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我們相信,在政府的指導下,有稅務部門的積極努力,未來海南省中小企業將會有更長遠的發展,為促進海南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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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成龍.發達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及啟示[J].經濟縱橫.2009(09)
2010年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向全市教育系統發出了“關于轉發市教委、市公安局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保安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由市教委、市公安局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保安服務管理規定》。通知強調中小學、幼兒園必須聘用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員或自行招用有資質的保安員,從事校園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工作。并要求各中小學、幼兒園按門崗數配備保安員。白天學生在校期間,每個門崗至少配備2名保安員在崗值勤;夜間無寄宿制學生的學校至少配備1名保安員值勤;寄宿制學校至少按普通學校保安員的雙倍配置保安員。學??梢愿鶕嶋H情況,擴充保安員人數。
2014年7月18日,針對學校安全保衛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為適應新形勢下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公安局聯合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制訂并頒布了《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保安員護校工作規范》(滬教委青〔2014〕18號文件),再次強調了學校保安服務必須由專業保安服務公司提供服務,并對學校保安員應具備的素質、配備人數、崗位職責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浦東新區教育局于2014年8月18日,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浦東新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浦教辦2014第12號文件),要求浦東新區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滬教委青〔2014〕1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保安員配備、裝備的配置、保安服務費的組成、依法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兩個《通知》,對規范全市和浦東新區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導性的作用。至此,中小學、幼兒園的保安服務工作,基本扭轉了過去嚴重存在的學校保安服務跨行業經營、從業單位多而雜、個人掛靠保安服務公司違法經營、無序競爭和低價惡意競爭、從業單位侵害保安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嚴重等現象,逐步走上了社會化、專業化、制度化的健康發展的軌道。
一、關于對學校保安員的技能要求
對學校保安員應當具備的素質,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綜合性課題。這需要對保安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法制理論的培訓等,以培養保安員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和道德觀,掌握作為保安員應當具備的各種職業技能。除此之外,《通知》對學校保安員應當具備的技能作出了新的規定,要求“學校保安員必須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和TC卡,并應當參加公安部門組織的校園保安崗位專業輪訓考評,考評合格且在IC卡中予以認證后方能上崗”?!锻ㄖ分兴Q的專業輪訓,就是指學校保安員的專項技能培訓。
為此,2014年八九月份,按照《通知》規定,公安部門要求各學校保安服務從業單位組織在崗的學校保安員進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學校保安員專項技能培訓”,并進行了考試,學校保安員“防處突發事件”的技能得到了增強和提高。
各學校保安服務從業單位,應當以這次培訓和考試為新的契機,除強化對學校保安員的崗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外,應當進一步加強“防處突發事件”的培訓和演練,以進一步提升學校保安員防止和處置突發事件、反恐防暴等的能力。
當前,經過對一些從業單位在學校提供的保安服務進行檢查的情況分析,一些從業單位沒有在內部建立對學校保安員的專項培訓機制,缺乏長效培訓和管理機制,甚至個別從業單位以缺人不缺崗的形式,惡意減少保安員的人數以增加盈利,在不同程度上對學校的安全防范埋下了隱患。對此,學校應當履行對保安服務公司的監督責任,通過責令整改等的方式,督促保安服務公司改進和提高服務質量。
二、疊加保安員數量,通過增加校門口保安力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
從通報的國內外學生遭遇暴力侵害案件來看,大部分發生在校門口,案件發生的時間大部分是在學生上學或放學時段。同時,校門口又是各類人員、車輛、物資等出入的必經之路,如果校門口安全管理混亂,就極有可能發生各類無法預測的案件,埋下安全隱患。因此,校門口是學校安全保衛的重點部位,學生上學或放學時段是安全保衛的重點時段。為此,《通知》規定各學校必須加大對學校門口的安全保衛力度,通過疊加保安員人數的方式,強化對校門口的安全守衛,確保學校師生出入學校時的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每一個學校門崗,必須滿足學生在校期間有2名保安員提供安全守護服務,履行對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等的控制,禁止未經詢問、請示確認、查驗身份證件和隨身或隨車輛攜帶(裝載)的物品等作業流程的人員或車輛隨意出入校門。同時,為了加大在重點安全保衛時段的保安力量,《通知》要求在學生上學和放學時段疊加2名保安員,會同2名日常保安員一起,在門口執行安全守護任務,強化護校職責。日常保安員由1人持長橡膠保安棍、1人持短橡膠保安棍分別站于校門內兩側。疊加的保安員由1人持長橡膠保安棍,另1人持圓盾牌和短橡膠保安棍分別站于校門外兩側。
自從2014年《通知》以來,經過檢查,各學校均十分重視此項工作的落實,校門口安全防范的力度得到了明顯的加強和提高。但經過檢查發現,個別學校的門崗依然存在不按規定配置人數的現象,對此,應當予以整改。
三、落實制度建設,加快制度化、規范化服務和管理的步伐
浦東新區教育局和浦東公安分局于2011年聯合制訂了《浦東新區學校保安服務管理實施辦法》(浦教辦2011第24號文件),填補了學校保安服務進入社會化服務后無相關制度的空白,開始走上了制度化建設的軌道。對規范學校保安服務從業單位的經營行為和管理責任,起到了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要使學校保安服務真正走向制度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保安服務和管理、監督的制度建設體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學校安全保衛的日常指導、檢查和考核的力度,要制訂并完善相關的考核管理體系和制度,確保學校保安服務圍繞著“滬教委青〔2014〕18號”和“浦教辦(2014)第12號”二個通知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作為保安服務需求單位的學校,要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雙方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約定,切實履行對保安服務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行為的監督,做好對保安服務公司的選擇,確保選擇制度健全、管理規范、依法經營、誠信服務且具有《保安服務許可證》的企業提供保安服務。
【關鍵詞】DEA;Malmquist指數;稅收征管效率
近年來,我國稅收收入一直保持高速增長態勢,2010年我國稅收收入約為7.3萬億元,比上年增長23%:2015年,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110604億元,比上年增長6.6%,但是我國稅收收入增速呈現明顯下滑態勢。稅收收入的長期持續增長的態勢除了經濟增長、稅制調整等因素外,稅收征管效率的提升也是重要原因。對我國地區稅務部門的稅收征管效率的準確測評,有助于優化稅收征管,提高稅收征管效率,使稅收各項職能有效發揮。
本文從稅收征收的“投入”與“產出”匹配效率的角度,運用DEA-Malmquist指數模型,整合2010-2014年30個?。ㄗ灾螀^、直轄市)的面板數據,對全國和各地方的稅收征管的效率進行測度,并提出進一步提高稅收征收效率的對策建議。
一、稅收征管效率評價方法及指標選取
(一)評價方法的確定
1.DEA(Dataenvelopeanalyse)即數據包絡分析,不必要對生產函數的具體形式做出界定,它是以際決策單元(又稱“DMU”)為基礎,利用線性規劃技術進而得到各決策單元的相對效率的方法。本文采用BCC模型測定在設定規模報酬可變情況下對2014年30個?。ㄗ灾螀^、直轄市)稅務機關的綜合效率、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進行測度,以此評價這30個的稅務機關稅收征管效率的情況。
2.Malmquist指數法。本文采用假設規模報酬不變的情況下,并將Malmquist指數分解為技術變化指數(TECH)和技術效率變化指數(EFF),技術變化指數反映了生產中技術進步的情況,而技術效率變化則反映了一定時期內組織管理水平的變化。其中技術效率變化指數可以進一步分解為純技術效率指數(PECH)和規模效率指數(SECH)。在一定時期內,若Malmquist大于1,則代表全要素生產效率較上一時期有提升,反之則下降。
(二)指標體系的選取
稅收征管效率的評價指標應從投入(x)和產出(Y)兩個方面來選取。投入指標可以劃分為稅務機關自身的投入要素和不可控的環境因素。具體來說如下:
1.稅務機關投入要素。稅務機關的投入主要包括物質資本投入和人力資本投入。由于稅務部門的物質資本投入相關資料難以獲得,在進行效率評價分析時不納入指標體系之中。另外,人力資本的投入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影響稅收征管效率,所以本文選用稅務機關職工總數(X1)和人員素質(大學及以上學歷者所占比重)X2作為投入指標進行分析。
2.不可控環境因素。首先,從宏觀角度上面來看GDP是最大的稅源,考慮到取消了農業稅之后第一產業基本不交納稅收,所以選擇第二、第三產業的產值總額(X3)作為投入指標。其次,考慮到各個決策單元選取時其稅務機關稅收管轄范圍人數的差異,運用人口和稅務人員之比(X4)來測度。最后,經濟開放程度不同,企業和個人的觀念和行為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對稅收征管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本文選用外商投資資金利用情況指標(X5)來表示稅務機關所在地的經濟開放程度。
3.產出指標(Y)。本文選擇每年稅收收入額作為產出指標,應該包括征管所得稅收和追繳欠款收入,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將各地區的國稅、地稅的總收入量作為輸出指標,暫不將欠繳稅款納入考慮。
(三)指標數據的獲取
本文旨在通過2010-2014年的數據對30?。ㄗ灾螀^、直轄市)稅務機關稅收征管效率進行橫向和縱向的比較,收集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國稅務年鑒》相關各期和各省市統計年鑒數據。另外,在區域稅收征管效率的效率比較上,基于《中國統計年鑒》的劃分方法,將這30個?。ㄗ灾螀^、直轄市)分為東部11個省(直轄市),中部8個省,西部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見表2。西部地區的選取上沒有包括,是因為在稅務統計年鑒中沒有稅務機關人員構成的有關數據。
二、稅收征管效率的實證估計
本文旨在通過2010-2014年的數據對各?。ㄗ灾螀^、直轄市)稅收征管的效率在橫向和縱向上進行比較,運用DEAP2.1軟件對模型進行測度。
(一)各省稅收征管效率的DEA相對有效性
本文選取2014年30個?。ㄗ灾螀^、直轄市)稅務機關的截面數據進行橫向比較。通過DEAP軟件將原始的投入和產出指標的相關數據導入之后,運用BCC模型不僅可以測定各省整體上是否為DEA相對有效,而且還可以從中得出非技術有效的地區是由于純技術效率偏低還是由于投入規模不當引起的。
通過軟件計算的結果顯示,綜合效率為1即稅收征管相對有效的DMU有9個,還沒達到全部地區的三分之一,這說明這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征管稅收收入與當地的資源投入和基本經濟狀況相匹配。另一方面,技術效率為1的決策單元有12個,說明這些地區對資源投入已經得到了充分利用。另外,有18個決策單元的純技術效率小于1,說明這些地區的投入存在冗余的現象,資源存在浪費。規模效率為1的決策單元有9個,說明這些地區的資源的投入已最優的規模。
從上表可以看出,從全國整體情況來看,無論是東中西部地區東部地區,綜合效率都小于1說明稅收征管效率非相對有效,仍有待進一步的提高,但是技術效率都處于較高的水平。東部地區的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都是最高的,西部地區的綜合效率高于中部地區。
由上述結果可以看出:
1.經濟發展水平對稅收征管效率有重要影響
稅收征管效率的差異表現出明顯的區域化的特點,綜合效率較高的省份均為經濟上較為發達省份,而綜合效率低的省份多為經濟欠發達省份。這是因為經濟上發達的地區,經濟開放程度較高的地區,稅源數量較充足,稅源質量較好,納稅遵從度較高;另一方面,經濟越為發達的地區稅務機關的招收標準越高,人員的素質較高,工作效率較高;不僅如此,經濟上較發達省份的稅務機關有較多的資金用于現代稅收信息化,這些都將極大地提高征管效率。
2.稅收征管技術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本文測算的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中,只有12個省份的稅收征管處于效率前沿面,其他省份的技術效率均小于1,這說明現有稅收信息化的技術潛能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這可能是因為一些稅務機關在當前稅收信息化的M程中沒有加強稅務機關人員的培訓,忽視了“人”與“機”的有效結合,沒有實現稅務工作人員的專業化,不能切切實實地發揮稅收信息化的作用。此外,稅務人員數量過于龐大是造成征管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二)稅收征管效率全要素生產率的Malmquist指數分析
從表中的數據可以看出,2010-2014年在技術效率變化指數下降和技術變化指數上升的同時,稅收征管效率指數呈現出較為明顯的上升趨勢。所以引起征管效率提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技術變化指數的上升。另外,技術效率變化指數的下降表明了組織管理水平的下降趨勢,技術變化指數的上升說明新技術的進步使得我國稅收征管技術水平不斷提高。
三、研究建議
(一)注重稅收征管的區域協調
稅收征管的區域化的特點雖然很大程度上源于經濟發展水平的相對差異,但是還是要通過一定的政策手段提高我國整體的稅收征管效率,一方面稅收征管機關內部的區域交流和協調應該放在重要的位置,及時地分享優秀的稅收征管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縮小地區間的差異,促進征管效率低的地區加速提升其征管水平,另一方面,從總體上加強對地區相關征稅管理效率的考察和監督也是國家稅務總局應該著手實行的。
(二)控制稅收征管單位的人力資本投入
目前我國稅務機關的人力資本投入不僅表現為在數量上的冗雜,而且體現為征管人員的素質水平較低的雙重問題。要提高征管效率,應該精簡人員、節約資金提升征管投入絕對量使用效率。要控制稅收征管的人力資本以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應該控制征管單位工作人員絕對數量特別是低素質人員數量上著手,并且需要加強對征管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等提升征管人員素質的投入。
關鍵詞:稅收收入;稅收征管效率;稅收增長;GDP增長;技術效率
中圖分類號:F812.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10)08-0020-06
一、引言
自1997年以來,我國稅收一直呈現高速增長態勢,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往往超過了同期GDP的增長速度。稅收超GDP增長也成為學術界近年來探討的一個熱點問題。其中,一個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在這一過程中是否伴隨著稅收征管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如何對稅收征管效率的變化進行定量測量?稅收征管效率的變化是主要源于征管技術的變化,還是源于管理水平的變化?這些問題不僅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而且對相關稅收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近年來,研究者圍繞征管效率進行了有益的探討。楊得前(2008)利用1994-2005年29個省份的面板數據對我國稅收征管效率進行了定量測算。結果表明,稅收征管效率對稅收增長的貢獻率為28.11%。稅收征管效率的提升是稅收高速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王德祥、李建軍(2009)以隨機前沿函數為基礎的研究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參數方法主要是通過數據擬合求得模型中各參數,從而計算效率值。其主要局限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如果設定的稅收產出函數與實際相差甚遠,則必然導致最終測算結果出現較大誤差。二是設定的模型不能通過顯著性檢驗,從而使參數方法無法使用。
與參數方法相比,非參數方法的優越性主要體現在無需對生產函數的具體形式進行設定。它主要包括DEA和自由處置殼(FDH)等方法,其中又以DEA應用最為廣泛。如孫靜(2008)基于傳統DEA方法對湖北省若干市的稅收征管效率進行了測算。傳統的DEA方法的局限在于:一是無法對DEA有效點與弱有效點進行準確區分;二是無法對效率提高的程度進行準確計量。
此外,一些研究者對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的因素進行了定性分析。這類研究雖針對性較強,但在理論上有待于進一步提升。為更進一步揭示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變化及其成因,本文以我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1997-2007年的面板數據為基礎,運用基于數據包絡分析(DEA)的Malmquist生產效率指數法對我國稅收征管動態
于1,則表明它是生產率提高的根源;如果小于1,則表明它是生產率下降的根源。
(二)投入產出指標的選取
征稅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投入一產出過程,征稅過程中的投入主要包括稅源數量、稅源質量、稅務機關投入的人力資本的數量和質量、物力及財力,其產出主要是稅收收入、納稅服務等。合理地定義投入與產出,是正確利用Malmquist指數計量征管效率的一個關鍵問題。借鑒楊得前(2008)、王德祥和李建軍(2009)選擇的指標,本文中選取的投入指標有:
1 稅源數量。稅源可以從宏觀、微觀等不同的層面來理解。從宏觀層面來看,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只能來源于對GDP的分割。所以,GDP是能夠較好地代表宏觀層面的一個稅源指標。但由于我國目前第一產業提供的稅收較少,因此,采用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來反映稅源數量更為合適。
2 稅源質量。稅收不僅受稅源數量的影響,而且也受稅源質量的影響。在稅源數量相同的情況下,稅源質量越好,最終的稅收產出越多。營業盈余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常住單位創造的增加值扣除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和固定資產折舊后的余額。因此,營業盈余占GDP的比重能夠近似地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效益水平。本研究用其表示稅源質量的高低,其比重越大,說明稅源質量越好。
3 人力資本數量。任何稅法在實施過程中都會產生管理費用。它主要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法的順利實施而付出的各種費用。如稅官的薪酬、津貼、辦公經費、差旅費等。征稅是一種典型的勞動密集型活動,稅務人員數量的多少會對最終的稅收產出及管理成本產生重要影響。本文將稅務人員數量作為一個投入指標。
4 人力資本質量。在稅收征管過程中,人員素質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到稅收征管的質量與效率,而受教育水平是人力資本質量高低的一個重要標志。因此,本研究用各地稅務人員中大學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員所占比重作為人員素質高低的替代變量。
由于各省稅務機關的辦公經費沒有較準確的統計數據,因此,本文沒有將其列為投入指標。稅務機關的產出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稅收收入,二是納稅服務。但是,由于在對納稅服務的定量測量上存在著極大的困難,因此,本文沒有將納稅服務作為一個產出指標,而是僅將稅收收入作為稅務機關的產出指標。
三、數據與實證
本文使用1997-2007年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面板數據對其稅收征管效率及其提高進行
測算,在研究中沒有將作為樣本,其原因在于稅務統計年鑒中沒有地方稅務機關人員構成的相關數據。其中,稅務部門征收的稅收收入、稅務機構人員數、教育程度數據取自于1998-2008年《中國稅務年鑒》;各地區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營業盈余占GDP比重取自于1998-2008年《中國統計年鑒》。限于篇幅,本文沒有列出1997-2007年各地稅務機關的投入產出數據,而僅列出了分析結果。采用DEAP 2.1軟件對1997-2007年我國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稅收征管效率的變化情況進行計算,并將Malmquist指數分解為技術變化指數(TECH)和技術效率變化指數(EFF),其中,技術效率變化指數可以進一步分解為純技術效率指數(PECH)和規模效率指數(sECH)。結果報告在表1、表2和圖1中,從中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基本判斷。
1 從總體來看,1997-2007年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其具體表現是,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年平均提高3.6%,技術變化指數平均提高8.4%(此為所有指數中變動最為顯著的一個指數),綜合效率指數平均下降4.4%,純技術效率指數下降3.6%,規模效率指數下降0.9%。在分地區方面,從稅收征管效率指數來看,1997-2007年,除河北、安徽、湖北和湖南外,其他地區的稅收征管效率指數均呈現上升趨勢;從技術效率變化指數來看,除上海外,其他地區的技術效率變化指數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趨勢;從技術變化指數來看,所有省(市、自治區)均呈現不同程度的上升趨勢。
2 經濟發展水平對征管效率有顯著影響。從表1可以看出,1997―2007年,稅收征管效率提高幅度排名前6位的依次為:江蘇、上海、北京、山東、天津、廣東。征管效率提高較快的多為經濟發達省份,這表明征管效率的提高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存在一定的內在聯系。這可能是因為,一方面經濟發達省份的稅務機關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稅收信息化建設中,從而有效提高稅源管理與監控能力;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經濟發達地區的稅源數量較充足,稅源質量較好,納稅大戶多,這些都有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3 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稅收征管中新技術的采用。從表2和圖1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在技術效率變化指數下降和技術變化指數上升的同時,稅收征管效率指數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所以,技術變化指數的上升是引起征管效率提高的最重要原因。另外,技術效率變化指數的下降表明了組織管理水平在1997-2007年間呈下降趨勢,技術變化指數的上升則表明1997-2007年我國稅收征管技術水平不斷提高。至此,可以得出結論,1997-2007年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稅收征管中新技術的采用,而不是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
4 技術效率變化指數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純技術效率的下降。從表2可以看出,1997-2007年純技術效率指數平均下降3.6%,而規模效率指數變化不大,平均下降0.9%。由于純技術效率指數反映了生產中現有技術利用的有效程度,因此,純技術效率指數的下降說明新技術在稅收征管中的有效利用程度在下降。另外,組織管理水平的下降主要是由于稅收管理中現有技術利用有效程度的下降,而不是規模效率的下降。
四、對征管效率提升原因的進一步討論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我國稅收征管效率平均每年提高3.5%,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是我國稅收收入增長快于GDP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稅收征管中新技術的采用,而不是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之所以出現這一現象,其主要原因在于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我國稅務機關開始把計算機技術引入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使稅收管理實現了由傳統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現代化管理方式的重大轉變。1998年后,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專業化”的總體改革思路。1998年初啟動的“金稅工程”二期、2003年10月開始的“金稅工程”三期都顯著地提高了稅收管理的信息化、網絡化水平,有效提高了稅務機關監控稅源的能力,同時也提高了稅務機關稅源管理的效率,降低了稅源管理的成本。從表2可以看出,2003年也是征管效率指數和技術變化指數最高的一個年份。另外一個顯著的標志是,增值稅的征收率由1997年的44.6%上升至2006年的86.26%。
1997-2007年我國稅務機關組織管理水平呈現出下降趨勢,其根本原因是在稅收征管中,我國在引進新技術的同時,忽視了對新技術的充分利用,忽視了合理處理好人與先進技術、設備的關系,強調了科技興稅,淡化了人的能動性的發揮,進而導致相應的管理沒有同步跟進。其具體表現是一些稅務部門對稅收信息化的應用僅僅停留在對手工勞動的替代上,現代征管信息系統的強大信息處理能力還遠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五、結論與政策建議
【關鍵詞】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對應策略
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點,因此需要通過提高稅源控管水平來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完整性,需要加強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工作,有效的保證地方政府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執行稅收征管,同時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有效的解決當前地方稅收征管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地方收征管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一、地方稅收征管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地方稅收征管審計的難度有所增加
隨著我國地稅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當前我國地稅征管審計難度進一步增加,地方稅收部門面臨著稅收和執法的雙重壓力。雖然國家一些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有效的對地方稅收執法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違法亂紀現象有所減少,但由于地稅征管問題具有隱蔽性特點,這也對審計工作人員帶來了較大的挑戰。部分地方稅收機構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存在和鉆法律空子的行為,導致審計工作環境更加復雜化。為了能夠更好的與當前新形勢相適應,審計機構需要加大審計力度,調整審計范圍、審計方式和審計內容,從而與當前新環境下的審計工作更好的適應。
2.審計機構沒有做好審計客體意見的落實工作
隨著當前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地方稅收部門在日常工作能夠按照上級的指示來執行稅收任務,同時也能夠有效的配合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及時將有關于稅收方面的會計資料和信息等交給審計工作人員,并積極回答審計人員的提問。但部分審計機構由于自身法律意識薄弱,審計結果出來后對其缺乏分析和落實,無法更好的執行審計結果,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機構的權威性,使稅收部門無法正確認識審計結果,存在著不執行審計結果或是在執行審計結果時敷衍了事。另外,部分審計機構為了地方經濟發展需要對審計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處罰或是減輕處罰,這不僅使審計機構的行為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違背,而且也不利于審計機構監督檢查作用的有效發揮。
3.審計機構對地稅部門缺乏了解
審計機構人員在開展稅收征管審計工作過程中,由于審計人員對地方稅收部門的機構設置、職能范圍、稅收流程等缺乏有效了解,這就對審計工作效率及質量帶來了較大的影響,極易導致審計結果出現偏差。
二、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問題的解決措施
1.找準審計工作的審計重點
在當前新形勢下,由于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工作難度不斷增加,這就需要在開展稅收征管審計工作需要找準審計重點,針對一些易出現問題的地方進行重點關注,同時采用專項調查的方式來對關鍵環節進行重點排查。另外,還要對以往資料進行有效對比,及時對地方稅收變化情況進行了解,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整理和分析,確保稅收征管審計工作的深入性,更好的發揮出審計的監管作用。
2.加大落實審計結果
審計機構要樹立權威,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以及被審計機構的法律意識,被審計單位要積極的執行審計結果。加強國家政府部門的監督力度,加大對審計結果執行的監督檢查。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對不能夠積極執行審計結果的個人或部門處以免職或罰款的處罰措施。
3.制訂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
在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需要認真學習和研究上級下發的稅收征管審計工作方案,同時與當地的具體情況有效結合,并對稅務部門稅收征管數據和其他外部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從而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審計實施方案具有較好的操作性,以便于更好的對審計程序進行規范,確保審計質量的全面提升。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需要緊緊抓住稅收征管質量這條主線,注重分析稅收收入增幅及結構變化,適時監控主體稅種和主體稅源發展態勢,加強對納稅大戶的監督力度。合理確定審計重點和范圍,主要通過延伸審計重點納稅人稅款申報繳納情況,來檢驗稅務部門的稅收征管質量。堅持“審計+專項調查”的審計模式,加大專項調查分量。根據地方稅收發展趨勢和每年審計結果的規律性變化進行分析對比,選取行業利潤率高、履行納稅義務貢獻小、管理相對薄弱的行業作為重點,策劃方案,實施專項審計調查,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4.創新審計方法,挖掘審計成果
為了更好地對稅務部門稅收征管質量進行檢驗,需要在稅收征管審計實施過程中利用延伸審計重點納稅人的方法來及時發現部分企業存在的違規問題。因此,在實際審計工作中,需要在審計開始之前對審計重點進行分析,并將所得到的數據向各審計人員進行分配,以便于及時進行現場處理。通過對掌握的稅收征管電子數據與延伸納稅人實際納稅申報資料進行核實,通過內外資料的核對來發現差異。還要關注稅務部門或是納稅人有關的第三方內查外調工作,及時發現疑點。另外,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人員要做到分工明確,加強內部交流和溝通。通過對審計方法進行創新來及時發現稅務部門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各種上問題,進一步深入挖掘審計成果。
三、結束語
通過開展稅收征管審計工作,能夠有效促進地方稅收政策的執行,落實好稅務部門履行職責和納稅人履行義務等問題。當前我國各項稅制制度和稅收征管自動化程度不斷深入,這就需要審計機關需要加大審計力度,對稅收征管審計工作方法進行不斷創新,認真履行好審計職責,全面提高稅收征管審計的工作效率和質量,為地方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汪建國.深化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若干建議.稅務研究,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