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10:22:4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保險公司經營與管理,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一九八八年二月一日四川省勞動人事廳、總工會、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業以川勞人險〔1988〕002號文件印發的《關于國營企業實行承包租賃以后保障職工保險福利待遇的意見》中反映的問題,在其他一些地區也同樣存在。我國現行的保險福利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亟待進行改革,以逐步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險福利體系和制度。但這項改革很復雜,又關系到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為了使國營企業,特別是國營小型工業和商業企業更好地推行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并在實行經營方式轉變時注意保障職工應該享受的保險福利待遇以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現將四川省勞動人事廳等三個部門的上述意見轉發給你們,供參考。
關于國營企業實行承包租賃以后保障職工保險福利待遇的意見
近幾年來,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我省國營企業,特別是國營小型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實行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增加了企業的生機和活力,得到了廣大職工的擁護。同時,一些企業對于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制度的某些方面,進行了一些配套改革嘗試。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業在承包、租賃以后忽視了職工應該享受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損害了職工的合法利益,加重了職工的負擔,影響了職工的基本生活和生產積極性,不利于改革順利進行,為此,對國營企業在承包、租賃以后保障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我國勞動保險制度是黨和政府關心職工生活,保護職工健康,減輕職工在生、老、病、死、傷、殘時的困難,通過立法,為職工所提供的一項生活保障和醫療保健的重要措施,也是憲法賦予職工的基本權利。現行勞動保險制度,存在著不適應當前情況的一些問題,必須隨著經濟體制改革進行相應改革。國務院國發〔1981〕166號《國務院批轉關于實行工業生產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明文規定:“要保障職工正當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條例等法令所規定的職工個人待遇,除國家明令修改者外,不得自行變動。有些規定根據當前情況需要改進的,經過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進行個別試點”。因此,改革勞動保險制度必須穩妥地、有步驟地進行。對現行勞動保險制度中確實不合理的地方,可報省主管部門組織進行有重點的、分階段的改革試點,在國家(包括中央、省)未作出新規定前,原則上仍應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不要隨意改變。
二、承包、租賃企業的承租人,必須把執行國家勞動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納入承包、租賃合同,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原合同沒有納入的,必須補訂入承包、租賃合同中。
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職工病假、傷殘、死亡待遇,特別是對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的待遇,不準隨意降低甚至取消。
以改革為動力,推進保險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保險公司應及時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化和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控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經營行為。內控管理制度是保險公司經營效益實現的保證,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他們的經營行為直接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一、各種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比較
世界各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通常有幾種類型:就業務經營種類上看,一是人身保險公司,在辦理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以外,也辦理健康保險業務;二是財產及責任保險公司,在辦理財產及責任保險的同時,也提供健康保險服務;三是專門的健康及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專門辦理健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從組織形式上看,按所有權的形式不同分為營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和非營利性的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健康保險協會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斷發展,功能上互相補充,從而形成了專業化和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體系。
(一)由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
1.附加壽險(產險)形式。即將健康保險業務附加于壽險或產險業務上進行經營的形式。這種經營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初期成本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險公司的共享資源,如營銷、管理人員、技術開發數據等。其不足為:此種方式不可避免地將健康保險定位在壽險或產險的輔助和從屬地位上,而壽險業務的內在特征和經營都與健康保險業務完全不同(見表1),產險業務的保險標的性質與法規適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險,因此,兩種業務經營理念上的沖突和矛盾將不利于健康保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和管理,且由于業務的開展要分拆到壽險(產險)公司的各職能部門,有關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性較差,因此,業務規模難以擴大,質量不易控制。
2.保險公司事業部形式。即保險公司設立專門的健康保險部來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健康保險事業部一般充分享有產品的開發權、業務拓展權、市場推動權和利益分配權,與公司的其他部門形成相互、單獨核算的關系,構成公司相對獨立的業務體系,是公司健康保險的實際經營者和管理者。其優勢在于:具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充分照顧到健康保險的特點以進行專業化經營,有利于產品的設計、開發、推廣和風險控制,以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從而有助于業務經營規模的擴大和利潤的實現。同時,又可以共享保險公司的資源如銷售網絡、技術優勢等。其不足為:健康保險的推廣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如營銷部門、客戶服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因此,業務的開展會受制于其他部門的發展水平和投入規模,不利于業務規模的最大化,且與公司其他業務的沖突會降低健康保險的經營效率。
3.保險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險公司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專門經營健康保險。其優勢為:由于已經具備了相當獨立的組織體系,且實行內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夠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同時,可以充分共享保險公司的現有資源;子公司在設立上前期投入較小,一般無需另行申報、獲取執照,業務的開展可迅速達成。其不足表現在:子公司的組建需要一定的技術、人才、資金條件,有一定難度,同時,需要與母公司協調關系,因此在經營觀念上存在矛盾。
(二)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形式
由保險公司專門進行健康保險經營的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者的積極性較高,可以使公司專心圍繞健康保險業務進行經營決策,徹底改變健康保險業務依附、從屬于壽險或產險業務的狀況,充分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容易擴大業務規模,提高業務經營質量。而劣勢在于:無法分享其他保險公司的資源,籌建成本較高,且經營初期成本較大。依所有權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險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等組織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能夠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業競爭激烈,更能開發新險種,并采用相適應的新和新技術。其二,容易籌集巨額資金。健康保險公司業務的拓展是以償付能力即自有資本為基礎的,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資本來源以支撐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規模經營,降低了的經營風險,且能夠通過上市進一步實行風險的轉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險的經營需要。其四,資金實力雄厚,便于網羅和培養人才,滿足健康保險經營的技術需要,如產品設計、風險選擇、分保安排、賠款處理等。其五,采取確定保費制,使投保人保費負擔確定,符合保險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為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勢在于:其一,業務經營的利潤壓力大,因此,容易導致公司經營的短視和短期行為,加大經營風險。其二,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較多,不利于保護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風險。健康險是道德風險頻發的業務,據美國 GAO的報告,健康保險賠付金額的10%是保險欺詐,而在我國,有關政府部門估計這一比例至少為30%。
依相互保險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同時為保險人,社員的利益也即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險中保險人的不當經營和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比較適用于健康保險這種道德風險較大的業務。其二,保險費內不包括預期利潤,所有資產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險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險成本相對較低,保險費低廉,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人們尋求健康保險保障提供了機會。其三,投保人可以參與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勵投保人關心保險經營。其四,由于社員具有穩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較為注重長遠利益,不易出現短期行為。其劣勢在于:其一,資金籌集不易,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場競爭中,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處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費采用課賦制,如遇經營不善,無法獲得足額的賠償。
(三)合作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組織,一般表現為生產者合作社,即由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人員組織起來,為大眾提供醫療與健康保險服務。如美國的藍十字、藍盾和健康維護組織。其建立可采取多種形式,如社區團體組織發起,由參保成員選出代表,組成理事會進行管理,自辦,雇傭醫生;由醫療保險公司組織發起;由醫療服務提供者即醫生或醫院發起和管理。由于保險人直接介入醫療服務過程,故使得傳統的商業健康險業務經營中的保險公司、被保人、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三角關系轉變為醫療機構(保險公司)與被保人的雙向關系,使單純的事后賠付改變為包括預防保健、健康在內的綜合經營機制。其優勢在于:其一,合作社屬于社團法人,是非營利機構,故保費較為低廉,能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健康保險保障,另外,在經營中產生的利潤基本上用于為社員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會目標的實現;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風險,有利于控制醫療費用,提高利潤;其三,有助于減少逆選擇行為帶來的損失,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確保大多數被保險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無需尋找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且能夠獲得優質醫療服務。其劣勢在于:對被保險人而言,醫療服務受限,選擇面變小;籌資能力弱,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一)我國現行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分析
目前,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全部開展了健康保險業務,其經營形式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附加壽險形式,這是健康保險發展初期各家壽險公司普遍采用的經營形式。這種經營形式下,保險公司并沒有明確的健康險經營目標,開展健康險主要是為了配合壽險業務的發展,險種多為壽險業務的附加險,條款責任簡單,契約操作容易,風險管理上實行簡單控制。二是壽險公司事業部形式。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推出為契機,我國第一個健康保險部于1996年7月在乎安保險公司成立,此后,人壽、泰康、太平洋保險公司等也相繼成立健康保險部,組建了專業化的健康保險人才隊伍,初步實現了健康保險業務的獨立運作和專業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對健康險的認識還沒有完全統一,健康險盡管設立了健康保險部,但不配備專業管理人員,不嚴格按照健康險風險控制流程進行風險控制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險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由于以上兩種經營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將健康保險定位于壽險的從屬和輔助地位,以管理壽險的方式來管理健康險,忽視了健康保險的內在特征,違背了其經營,因此,都難以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健康持久。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由于各種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各具特點,有利有弊,沒有普遍適用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因此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應當根據健康保險所面臨的內外部條件選擇相應的最佳經營形式;另一方面,各種經營形式并非一成不變,它們之間可以相互轉化以適應健康保險的發展需要。,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采取的具體措施為:
1.進一步促進現有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
根據《保險法)修正案,財產保險公司也可以進入商業健康保險領域,因此,我國以后會存在人壽保險公司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共同經營健康保險的狀況。由于健康保險業務獨特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復雜性,因此要求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即在數據的搜集和累積、產品定價、利潤核算、風險評估、理賠管理、客戶服務及方式以及合作與管理、銷售方式等方面都應該建立相應的經營手段和風險管理方式,而這又必須以獨立的組織架構和專業化的管理體系作保證。
獨立、完善的組織架構是各項政令及專業化管理措施順暢實施的通道,是專業化經營的組織保證。這種獨立性體現在不同的層面上,可以是保險公司的專業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險公司事業部,但無論如何,都要賦予它獨立的業務管理權和相當程度的人事任免權和利益分配權,對健康險的市場調研、產品開發、培訓、銷售、業務管理、風險控制等各個環節實行統一而全面的管理,構成公司健康保險的產品制作中心、風險控制中心、技術支援中心、市場推動中心和利潤產生中心。
在管理體系上,健康保險事業部或子公司應有獨立的產品開發部門,負責市場凋研、險種的開發和設計、費率的厘定、條款擬定;業務管理部,負責核保、理賠、保全等業務規則的制訂、實施、檢查以及與醫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場推動部,負責業務的市場推動、激勵、銷售的策劃、人員的培訓以及輔助銷售渠道的開拓等。同時,事業部或子公司還應充分共享公司的資源,如銷售渠道、技術優勢和信息平臺等。如在銷售渠道上,除了在適當的地區建立自己的機構和隊伍以外,還應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銷售,并輔助以健康保險銷售資格的管理與銷售人員的培訓。
2.盡快設立專業化的健康保險公司
專業化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將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險業務的經營,在健康保險經營方式、風險控制方法、精算體系、保險公司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合作、經驗數據的處理、產品設計和定價、產品的營銷等方面進行更加專業化的和嘗試,推動健康保險業務的創新和發展,加大健康保險的發展規模,進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專業化水平。另外,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設立,將有效地促進健康保險市場的競爭,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險體系的改造和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經營水平。
3.從實際出發,適度發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
當前我國國民保險意識普遍不強,人口素質尚待提高,誠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險的經營上存在嚴重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此問題。相互保險公司的相互性主要體現在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同時其非營利性的經營目的使其更好地體現健康保險服務的公共性,因此在實踐上應盡快嘗試。
4.積極探索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險中的供方風險一直構成健康保險管理上的難題,而我國由于醫療服務環境不規范,醫療償付機制不合理,醫療機構普遍缺乏費用控制意識,對傳統的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構成了巨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在發展中的地區差異和城鄉差異,以及伴隨而來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廣大、欠發達地區以及部分城鎮的居民經濟負擔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購買費率過高的營利性健康保險業務來獲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可以解決以上問題。在此種健康保險組織中,可以實行醫療服務供方與保險方的一體化,從而控制醫療費用和供方風險,而其合作性及非營利性使其能夠滿足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其發展,以解決特殊地區和群體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而保險公司也應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積極探討介入此種經營方式的可能性。
[1]陳滔。健康保險[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2]鄒根寶。社會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3]馮乃憲。論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J].保險研究, 2002,(1):34—35.
關鍵詞:中小保險公司;差異化;經營模式
中圖分類號:F84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4月14日
一、引言
近幾年,中小保險公司的數量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作為保險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保險公司具有經營靈活、專業性強以及分布面廣等顯著優點,對繁榮保險市場以及發展國民經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就目前國內保險市場而言,三大保險巨頭(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牢牢占據70%~80%的市場份額,其余保險公司僅占20%左右。在這樣的競爭格局下,中小保險企業雖然有其獨特的優勢,如管理成本低、歷史負擔小、經營靈活等,但這遠不能彌補其資金流動性不足、市場資源短缺、技術水平相對落后等劣勢。在和大型保險企業競爭過程中,單靠壓低價格與之抗衡,只能把自己逼入絕境,因此中小保險企業必須大力推進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通過差異化經營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才能實現企業內部資源的最優配置和最佳經濟效益。
二、中小保險企業實施差異化經營模式的優劣勢分析
(一)優勢分析。首先,中小保險公司能夠及時轉變發展思路,依托股東不斷推進其向專業化方向發展。中小保險公司的大股東一般都在某一行業或者領域具備領導能力和號召力,為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小保險公司借大股東的影響力和號召力,能不斷提升企業的知名度和信譽,實現企業的跨越式發展;其次,中小保險公司能取得較高的邊際效益。大型保險公司經歷了快速發展時期,現在基本趨于成熟階段,而中小保險企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經營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礎上,及時調整經營策略,為企業擴大再生產提供前提條件;再次,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能為保險專業人才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大量優秀人才選擇回國發展,再加上我國重視金融保險人才的培養,所以我國人才保險市場逐漸趨于飽和。與大型保險公司相比,中小保險公司具備更大的發展潛力,能為員工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吸納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業的人才資源得到鞏固,為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提供了可能。
(二)劣勢分析。
第一,資金實力不足,資金運用效率低。大型保險公司經歷了較長的發展歷程,有些保險公司由于其強大的發展動力,在一定時期內曾處于壟斷地位。大型保險公司經歷了漫長的發展史,投資經驗相對成熟,其資金規模、人才資源、營銷網絡以及業務開拓等均處于領先地位,獲得的收益更高。而中小保險公司的發展時間短,資金積累不足,在投資時會遇到較大的阻力。由于資金儲備及各種限制條件的制約,中小保險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不論在資金規模還是人才儲備上都難以與大型保險公司抗衡。
第二,經營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險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極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東利益。自交保險公司一般承擔股東的大量保險業務。但是保險業的資金回收期較長,而股東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這就構成了一對矛盾體,保險公司更多的為股東服務,所以一般選擇短期收益較高的保險產品,對長遠利益的考慮不充分,經營策略不明晰。
第三,內控機制不明晰,缺乏創新及監管力度。我國保險市場的經營方式較為粗放,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內控機制,企業的內部管理存在較大的缺陷,嚴重阻礙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其主要表現在:首先,內部監管不嚴,稽查審計機構尚屬空白,有的保險公司盡管建立了稽查審計機構,但是人員素質質量不高且檢查效率低下,導致企業無法正常履行稽查監督職能,不利于中小保險公司及時規避風險;其次,承保單的管理存在較大的問題,隨意性大,隨意注銷保單、變相降低條件承保以及篡用條款的現象屢見不鮮,對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第四,缺乏風險防范意識,沒有注重服務質量的有效提升。保險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服務行業,它是經營風險的專門金融機構,但是較之于其他金融機構,保險業對自身經營所存在的風險不夠重視。中小保險公司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局限于騙賠水平上,但是對管理風險、資金運營風險、經營風險、償付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認識較為缺乏。有些保險業務員為了完成經濟指標,將風險意識拋之腦后。他們為了拿到保費,不管風險如何,他們都會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費用,無形中擴大了企業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與此同時,中小保險公司不重視業務的拓展和延伸,沒有提升服務意識,客戶的滿意度也逐年下降,給保險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三)中小保險公司實施差異化經營模式的策略。競爭手段、經營范圍和產品的同質化,一直是制約保險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中小保險公司要想跨越式發展,就必須不斷進行創新,找出適合自身發展的目標市場,確立差異化經營模式,形成自我發展的獨特優勢。
1、轉變經營方式,樹立差異化經營的發展理念。經過多年保險市場激烈的競爭,保險業普遍存在的“速度情結”和“規模偏好”正在發生轉變。中小保險公司應當深刻認識到,保險資產規模擴張會帶來規模經濟效益,但并不是規模越大越好,過快的規模擴張意味著資本快速消耗和風險不斷積聚,必須切實改變傳統的重投入輕效益、重數量輕質量、重規模輕結構、重速度輕管理的外延粗放型經營方式,真正構建起集約化經營、內涵式增長、差異化競爭的經營發展理念,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例如通過對公司員工進行“誠信、專業、價值”核心價值觀的宣導,使差異化經營的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快戰略轉型,推進差異化經營結構的轉變。中小保險公司必須依靠其自身獨特的核心競爭力來推動戰略轉型,通過戰略轉型的過程再強化其核心競爭力,并推進公司經營結構的轉變。戰略轉型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一方面圍繞所服務區域的支柱產業轉變發展方式。面對保險行業目前的現狀,新模式的建立和新技術的變革,保險業從內部開始逐步轉變經營管理模式,所以中小保險公司應重塑核心競爭力,避免同質化的競爭。例如,可以聯合建立共享服務中心,從而提高服務客戶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小保險公司經過近些年的積極探索,在戰略、管理、文化、品牌、服務、技術、產品、業務結構、客戶結構、收入結構等諸方面均形成各自差異化的競爭優勢,使得產品和服務實現標準化、規范化和流程化,促進服務持續改善。中小保險公司在經營中應體現當地主流經濟特點、在支柱產業的經營逐步形成專業化服務特點,通過戰略轉型,逐步形成差異化、專業化的經營模式,切實為經濟發展提供“靈巧的穩定器”服務。
3、加快創新步伐,建立差異化經營的競爭模式。中小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公司治理、發展模式、管理流程、產品服務、綜合化經營等多方面的積極創新,大力提升管理效率和優化服務流程,提供全面綜合的金融保險服務解決方案和專業化經營的創新業務,著力改善業務結構、客戶結構,努力實現集約化經營、專業化管理、一體化發展,構建自身差異化的核心競爭能力。中小保險公司要加快創新商業模式,提升核心技術能力,實現批量化、標準化經營,例如在人力、機構、費用、技術、品牌等諸多方面的資源配置向與自身服務能力相匹配的業務、客戶、產品方面傾斜,通過產品差異化、經營差異化、服務差異化,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流程,確立適合于自己能力的市場定位和管理模式,不斷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拓展市場發展空間,集中有限的人財物資源,做出了品牌和影響力,形成比較競爭優勢。
4、充分細分市場,獲得差異化經營的區域優勢。中小保險企業要充分認清市場形勢,找準市場發展目標。要充分發揮機制靈活的優勢,不斷開展市場調研工作,進一步劃分業務渠道、險種、客戶群體以及地域等相關限制要素,找出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地位。中小保險公司要科學布局,將本行業的競爭、產業的集中程度、經濟發展潛力以及產業中心轉移的方向等作為分支機構建立的先決條件,形成企業獨特的競爭優勢,不斷提升市場占有額。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惡性競爭,降低資源消耗,增加企業利潤,為總部開拓新的市場,從而從整體上提升保險公司的利潤,確保分支機構的健康發展。同時,還要具備戰略性眼光,對保險深度和密度相對不足以及人均收入較低的地區也不能忽視,要充分挖掘其潛能。要清醒地認識到,只有將這些地區的潛在客戶充分挖掘出來,才能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搶占更多的市場先機,為保險公司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5、強化人才管理,提供差異化經營的人才保障。首先,中小保險公司必須強化人才戰略,創新人才管理機制。中小保險公司的從業人員只有加強自身素質,確保服務的周到、全面,不斷提升客戶滿意度。為了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中小保險公司首先要建立健全競爭擇優機制,科學選拔人才,同時要總攬全局,明確企業的人才需求,不斷建成平等、公開、擇優的用人機制,為人才的更新換代奠定基礎;其次,要建立約束平臺,嚴格執行以貢獻定薪酬的激勵政策。中小保險公司要做好崗位分析、崗位設置以及崗位評估工作,對不同崗位實施分類管理,同時依據職責設計多樣的升級渠道,實現貢獻和報酬、責任和利益的統一;最后,要培養員工的終身教育理念。中小保險公司要特別注重知識型人才的培養,幫助員工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提升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擴大中小保險公司的市場占有額。
三、結論
總之,隨著進入后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結構調整的加快,保險業經營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的改變,這對于中小保險公司來講不僅是巨大挑戰,也孕育著新的發展機遇。在同業競爭日益激烈的條件下,中小保險公司只有立足于自身發展實際,積極探索差異化經營的發展道路,才能促進企業的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李濤.中小保險企業生存現狀及提升競爭力的途徑分析[J].金融經濟(理論版),2010.12.
[2]楊有成.寡頭壟斷保險市場模式下中小保險公司的經營策略[J].開放導報,2010.2.
一、保險公司建立內部控制機制的必要性
最新的管理理論研究表明,內部控制是管理層為了把錯誤降到最低,并有效進行監控而建立的對業務經營活動的檢查和相互制約的機制。早在1997年,為防范金融風險,健全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機制,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就制定了《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該指導原則的適用范圍包括所有的金融機構,也包括保險公司。因此保險風險控制是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內容,保險公司也必須建立內部控制機制。
保險公司的特殊性決定了必須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證保險人的償付能力,防止保險經營的失敗;二是保證保險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險進行欺詐;三是保證保險經營的效率,提高被保險人的利益。需要從政府、保險行業、社會等各個層面對保險公司、保險經營活動和保險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從而分為政府保險監督、保險行業監督和保險信用評級三個層次。相對于保險公司而言,保險監督是一種外在的、強制的監督,而公司內部控制則是內部的、自覺的監督。從要達到保險監督的目的來看,外在的監督只有通過公司的自我約束,才能真正發揮作用。自我約束是保險公司內在的、對保證保險公司持續健康發展起決定性作用的層次,而自我約束能力又取決于及時、有效的內控管理。內部控制管理與保險監督管理是一個事物的兩個層面,前者是內因和根據。
二、當前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權、轉授權制度基礎上的分層次多級管理,并未明確內部控制的構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內部控制的內容。即內部控制還限定在業務項目如險種或部門層次上,缺乏采用內部控制
要素的觀念,按照業務循環或作業流程來設計動態的內部控制機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問題:
(一)保險公司不重視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目前,一些保險公司領導管理層的內部控制意識淡薄、認識簡單化。有的認為內部控制就是由監察部門或審計部門對問題的事后監督和檢查。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重視“亡羊補牢”式的事后監督,而輕視“未雨綢繆”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視“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式的動態事中控制,因此出現事故、案件屢禁不止的現象。
(二)對業務流程的控制不足
這主要表現在:有些保險公司的管理層認為規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執行即可;還有一些管理者把內部控制與經營管理對立起來,認為加強了內部控制就會影響到業務的發展,把內部控制與公司的發展和效益的提高對立起來,缺乏把內控工作作為一項經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加以重視的意識。
(三)對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過于放松
具體表現在:在財務上重會計核算、輕預算管理;承保業務上重“風險”合規判斷、重要素是否齊全,輕風險管理指導和風險的評估工作;理賠上重賠付速度,片面強調結案率和結案速度,輕理賠質量。
(四)缺少檢查評估和具體處罰條例
據筆者觀察,目前一些保險公司比較重視自查和各類工作的常規性檢查,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由于責任劃分不清、礙于情面或因為“家丑不可外揚”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連文件通報也是“隔靴搔癢”,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處罰力度和連帶責任的追究制和問責制,致使內部監督和控制失去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新時期完善我國保險公司內控機制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內部會計系統和內部審計控制
在會計制度框架內建立適應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統一下級公司的核算口徑,明確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與方法,遵循會計制度規定的各條核算原則,同時建立內部審計,主要有財務審計、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內部審計在企業應保持相對獨立性,應獨立于其他經營管理部門,最好受董事會或下屬審計委員會的領導。
(二)完善全面預算和績效評估制度,建立健全業務流程體系
保險公司應抓好預算體系的建立、預算的編制和審定、預算指標的下達及相關責任人或部門的落實、預算執行的授權、預算執行過程的監控、預算差異的分析與調整、預算業績的考核等環節;公司還應建立以核保、核賠、投資風險控制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控制制度,堅持“雙人勘查、交叉復核、分級核損、終審歸案”的原則,防止假賠、騙賠案的發生。嚴格控制高風險、低流動資產比例,加強資產負債匹配和現金流量管理。
(三)著力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1.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2.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地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進行控制。
(四)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1.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2.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3.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4.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