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2 17:22:1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民辦學校托管,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下午4:30對很多家長而言是一個相當尷尬的時間。放學了,老師下班了,家長還未下班,家中沒有老人幫忙接送,孩子們何去何從?為了緩解這一局面,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就產生了。這種機構一般是指民居辦學的,容納20-30人左右,以作業輔導和興趣培養為主要內容的臨時教學場所。經統計,武漢市絕大部分小學2KM范圍內都存在此類托管機構。新世紀以來,教育培訓行業市場需求巨大,利潤也相當可觀,頗具投資吸引力。有趣的是,此類托管機構的數量經歷峰值后卻呈現出較強的穩定性,即現有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往往在周邊區域內有延續性,穩定性,長期開辦并且有著高認同度。它的認同度來源于穩定性,穩定性又進一步提升了認同度。此中既有就近辦學甚至是教師家屬辦學使得托管市場本身帶有一定的排他性的原因,也有4:30―5:30是家長下班和孩子放學時間銜接上的一個缺口,大部分家長的直接要求是“補位”,也即托而管之,新興各色培訓班吸引乏力的原因,還有家長的心理價位是40元/小時以內,較低的價格對新辦托管班而言稍顯壓力的助力。然而,此類有著高認同度的“托管班”卻存在著極大的隱患。調查發現,這類托管機構往往缺乏市場準入標準,監管方式、傷害預防機制都相當不明確,絕大部分托管機構的責任承擔力度嚴重不足。事實上,盡管近年來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但是相關理論研究卻少之又少。可以說,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既是權力配置的盲區,也是權利保護的死角。
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是否合法?這是與之有關的法律規制中的基礎性問題。教育培訓機構一般指的是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目前從事教育培訓的機構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非企業性質的民辦學校,由個人或者企業出資,需有辦學資質并經教育行政部門注冊、民政部門注冊;第二類是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許可設立,從事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第三類是教育咨詢公司,為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盈利性機構,在實際生活中也是最常見的培訓機構組織形式。此三類中,進行教育培訓的適格主體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目標市場為學生的主要是第一類和第三類,其中教育咨詢公司沒有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許可,事實上并不具備辦學資格。顯然,本文研究的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不符合上述三種組織形式中的任一種,而是一種事實存在的,且未經任何主管部門批準的盈利性機構。形式上最接近于教育咨詢公司。調查還發現,武漢市的托管班有兩種存在形式,一種是教育咨詢公司便搭托管業務,即教育咨詢在進行培訓業務的同時,附帶提供放學托管服務。另一種是無任何登記注冊手續的居民辦學,且后一種的比重接近七成。《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目前并沒有詳細的“另外規定”。可以說,培訓托管行業一定程度上游離于體制外。我國《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有一原則性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強調了教育機構的公益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也有定性,“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然而,僅僅“合理回報”是無法滿足民辦學校維持運營要求的。因此,即使有“非盈利”的要求,民辦學校要生存發展也不得不“盈利”,此為問題之一。民辦學校準入門檻較高,相比之下教育咨詢公司的準入門檻則低了很多,很多辦學者選擇申請注冊教育咨詢公司,以培訓公司為民辦學校出資人,或者以教育咨詢公司的名義從事教學活動。實際上后者超出了其營業范圍,是不合法的。但在對之的管理上卻亂象紛呈: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門不插手盈利性行為,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門對教育教學方面的管理也常常推諉。教育行政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誰來主管?這個問題同樣亟待解決。綜上,可以說,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的問題實際上是當前教育培訓機構畸形發展的衍生問題。要對其進行科學管理,重點和難點都是解決上游教育機構的失范問題。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了針對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問題的一些新思路。如在武漢市洪山區四眼井社區存在著一種新型的托管班――“四點半學校”,這種托管班是由社區自發組織,自行管理,自我服務的。輔導人員主要是社區管理人員,每月僅收取300元/人的合理運營費用,認同度相當高。又如華中師范大學教工社區同樣開辦了“四點半學校”,吸納全校區志愿者為孩子們輔導,學校后勤處給以支持,面向教工子女是免費的。這種社區服務中心組織的托管班由各級民政局管理,同時接受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屬于比較良性的運營方法,可以推廣。除此之外,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以上海為例,是存在學校延長教學時間,免費為孩子們提供“托管”服務的現象的。這種模式不存在市場準入規范,且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教育局,同上也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在收費上,經教育部門批準,向物價部門申請審批,在開辦和運行的發展上都更加科學有序。不得不說,當前成本較低,發展較廣的良性模式是社區辦學,而在未來一段最終解決這一問題,也許指向的是學校托管。
【關鍵詞】 民辦高職院校;注冊招生;學生管理;新特點
1高考招生新形式
自2011年,江蘇省高考招生首次采取二專批次院校注冊招生的新形式。所謂注冊招生,即凡是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未被統一錄取批次錄取的文、理類考生,均可向注冊院校申請注冊入學。它是一種以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為特征的招生方法改革,其目的在于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建立健全有利于專門人才、創新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
2民辦高職院校學生的新特點
不可質疑的,作為高校招生的最后一個批次,民辦高職院校的生源相對來說都是成績比較靠后的學生。加上民辦院校學費相對較高,能夠愿意參加注冊入學的,大多數都是家庭相對富裕,平時衣食無憂,但學習不努力,成績不突出,在高中階段幾乎墊底的學生。這些學生有他們自己的特點。
特點一,從小就是在寬松的環境里長大,家長對于孩子比較溺愛,學習上的事情過問不多,造成學生自我約束能力差,玩世不恭的心理比較突出。
特點二,學習成績長期處于中下游,缺乏成就感和自信心,長期的低分和墊底使他們逐漸喪失了學習的信心,而中學的某些行為也傷害了他們,如分好壞班等,使他們感到學校放棄了他們,他們成為真正的“差生”。
特點三,能力相對偏低,精力過于分散,注意力不夠集中。并且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質和發展方向,沒有明確的學習目標。
特點四,學習不勤奮,意志薄弱、毅力差,在長期內形成了懶散、松懈的缺陷,忍耐性差,易受外界引誘。有些學生跟家長和老師交流時談理想、談計劃,頭頭是道,可是每次只堅持了幾天,最終還是一事無成。
特點五,對集體漠不關心,我行我素。盡管這類學生數量并不多,但在班級里負面的影響卻很明顯。給班級管理帶來了極大的難度。他們往往不尊重別人的人格,對班級缺乏熱情,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和興趣,對于集體凝聚力的建設有很大的阻礙。
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學生并非一無是處,他們有自己的優點。比如,對于除了學習以外的事物往往投入的精力比較多,興趣點比較多元;在某些偏科領域擁有一定知識儲備;參加除了學習活動之外的課外競技或體育活動,相對積極踴躍。這些都是目前注冊入學的新生所體現出來的特點。
3面對新特點,開拓新的學生管理思路
對于新生的特點,我們在做學生管理時,也要及時調整思路,面對新的問題要能夠積極對待,敢于改變原有的風格,不能一成不變。
3.1正確、正面對待學生
正確對待學生,不能因為學生的學習成績差,有了管理難度就將責任完全歸結到學生身上。作為老師,該做的一定要做,該管的一定要管,不能總在學生面前提“差生”,“無可救藥”等等的字樣刺激學生,那樣只會使他們更加抵觸,對學習更加的沒有興趣而失去信心。相反的,我們要給予學生更多的鼓勵和表揚,引導他們往積極的心態上靠攏,多給他們機會去發揮自己的所長,表達自己的心愿,讓他們成為主角,創造機會幫助他們建立信心。
3.2以學生為中心進行教學改革
對于學生厭學的狀態,要充分了解原因,摸清學生是因為對所學的課程不感興趣還是真得聽不懂。如果是不感興趣,那么作為教師,要提高和改進教學方法,多用一些案例和顯而易見的形式把課堂內容表達出來,從與學生有關的生活經歷中去發掘案例,讓他們能夠學以致用,體會深刻。如果學生普遍反映聽不懂,那么作為老師,則要敢于面對自己的問題,從教學方案和課程體系上找突破口,用簡單實用的教案來教導學生,不能過于依賴課本知識。
3.3提升教師業務能力,培養雙師型教師
不管是任課教師還是輔導員,都要向雙師型方向發展。作為教師,只有具備更多的社會企業歷練的經驗,才可以將課堂知識更加生動形象的表達出來,才能對課本知識有更實際的深入的解讀,才能跟上社會發展步伐。作為輔導員,要不斷提升自身業務素質和各種知識儲備,不斷完善自己,從學生角度考慮問題,吸收更多的新科技、新理念、新名詞,從而實現比學生懂得更多,比學生了解的更透,力爭做到“學生知道的,我們都知道”,以個人魅力引導學生。
3.4多舉辦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學生之所以厭學、厭管,是因為在他們目前的大學生活中,只有課堂和宿舍,過于平淡和單調。作為學校各級組織,要積極開展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創造條件讓學生活躍起來,不能因為搞活動會耽誤本職工作或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而不敢作為,要大膽嘗試,把學生課外活動是否豐富的開展也納入到工作范圍之內。
3.5培養學生干部,帶動其他同學
在高校,學生干部的重要性尤為明顯。好的學生干部往往能夠在學習上、生活上、管理上發揮極大的帶動作用。有時候,學生干部的魅力甚至不比老師差。他們來自于學生,更了解學生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所以,培養好學生干部,不僅能夠深入了解學生動態,最關鍵的,可以把教學管理思路通過學生干部傳遞到普通同學當中。應該把學生干部管理納入到學院教學、管理工作中來。
3.6增強校外實訓能力,提供更多機會使學生參與實踐
目前各高校的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有限,對社會現象的很多認識是有誤區的。所以,作為民辦高職院校,應該創造更多的機會讓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比如可以通過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讓更多的學生參與企業的兼職行為,體會工作;給學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勤工儉學崗位,讓他們知道冷暖;幫助企業策劃和舉行一些公益性活動,通過活動提升自己的能力等等。
參考文獻:
[1]吳作武.“高三學生的心理特點分析及對策” 《中學政治教學參考》2009年第05期.
隨著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增多,新型城鎮化建設下人口結構的深刻變化,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作為佛山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中心區的禪城,其教育的供給從量到質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現實壓力。
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的持續推進,城市建設中心西進戰略的不斷升溫,日漸多元的教育成才觀,對禪城教育的供給結構提出了全新的高要求。
而祖廟布澤千年的文脈蔚然,南風古灶綿延至今的文化傳承,大佛山教育創新發展的迫切要求,則無疑是禪城教育厚積薄發的底蘊與動力。
當禪城這樣一座有著千年歷史的古城,在21世紀的今天,用供給側改革來思考與實踐區域教育發展的高位突破,其智慧與勇氣所衍生出的無疑是一片令人驚艷的風景。
治理體系結構:由二級向一級轉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國家改革的總目標,也是各領域改革的總要求。教育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領域,一切改革的舉措和行動,毫無疑義都要自覺圍繞這一總目標、落實這一總要求,從教育部門自身改起,完善科學規范的教育治理體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正是在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視閾下,禪城區對區內中小學校的管理體制進行大幅調整,實現了從區鎮二級辦學、二級管理向區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改變。
1.歷史沿革
禪城區于2003年建區,建區之初中小學、幼兒園的管理還是沿用建區前各鎮(街道)的管理辦法,也就是“區、鎮(街道)、村”三級辦學管理,除原市直中小學、幼兒園由區直接管理,其他中小學、幼兒園均由屬地鎮(街道)管理。2008年,禪城區進行中小學辦學管理體制改革,實行“以區為主,區、鎮(街道)共同管理”的二級辦學、二級管理,村一級不再承擔辦學職能,將原村辦小學歸口到鎮(街道)管理,并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而原本屬于鎮(街道)屬的中學,統一歸口到區教育局管理。
這種二級辦學、二級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鎮街辦教育的熱情與積極性,但資源分散、管理低效、各自為政、步調不一等問題同樣非常突出。禪城教育需要與中心城區的地位相匹配,需要最大限度地滿足家長需求,需要進一步激發活力,需要繼續保持可持續發展,這種模式無疑已經成為禪城教育拔節向上的桎梏與阻礙。
2.實踐路徑
在2013年初,禪城區召開動員會議,正式出臺《禪城區辦學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下文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改革內容主要包括:實行“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辦學管理制度和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負擔”的經費投入與管理制度、實行區級統籌調配的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促進學校依法行使辦學自及引導各級各類社會資源發展教育事業等內容。《方案》明確提出將全區中小學、幼兒園以及成人學校全部收歸區一級管理,鎮(街道)不再承擔教育管理職能,鎮(街道)及各職能部門做好協同管理的辦學管理制度。
從2003年建區之初,區、鎮(街道)、村“三級辦學、三級管理”,到2008年實行“以區為主,區、鎮(街道)共同管理”的“二級辦學、二級管理”,再到2013年落實《義務教育法》要求,實施區“一級辦學、一級管理”,體現了禪城政府改革創新的魄力,完成了辦學管理責任的回歸。而一級辦學、一級管理的實施,將有利于更準確的區域教育定位,有利于更高效的區域教育投入,有利于更好落實學校自主辦學,有利于更具活力的教育工作者隊伍建設,有利于更符合時代需要的人才培養目標確立,有利于更優化的教育環境改善,有利于更開放的教育系統構建,有利于更科學、可持續的發展路徑選擇。
3.效果明顯
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收歸區一級管理后,隨著辦學管理層級減少,管理成本亦隨之降低,政府對教育資源的統籌能力與教育管理的專業水平從根本上得到了提升,為學校自主辦學與優質多元發展提供了更有力的資源保障。2013年9月,老城名校佛山九小成功合并南莊紫南小學使之成為其西校區,通過師資共享,使得原南莊鎮紫南小學的學生在家門口就可以就讀名校。同樣,佛山九小師生也可以共享原紫南小學的校園資源。兩校合并辦學,讓兩者的優勢資源實現共享融合,進一步實現了九小優質學位的擴充。
原本分屬于兩個鎮街的兩所學校,之所以能夠順利“聯姻”,無疑是得益于禪城區辦學頂層治理結構轉制結出的碩果。“一級辦學、一級管理”體制下,禪城教育部門開始強化區級教育統籌能力,高效配置公共教育資源。這才有了佛山九小順利“牽手”紫南小學的佳話。
辦學主體結構:由包辦向多元轉變
優質的學校和學位已成為城市的重要競爭要素,成為投資企業、中高級人才選擇在禪城就業安家的首位要求。禪城作為大佛山的政治、文化中心區,區域教育的價值與責任擔當不容旁落。而這種責任與擔當,不可能僅是依靠公辦學校就能悉數解決。 因此,在推動禪城教育向均衡化、優質化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進行投入體制改革,由政府包辦教育向引入社會資金開辦學校轉變,由公辦學校包打天下向民辦教育成為區域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轉變,讓區域教育辦學主體結構日漸豐富多元,向社會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教育服務,成為禪城教育深化改革的必由路徑。
1.搭建平臺,把社會資金引進來
2016年8月28日,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舉行落成儀式,隨著新校區的投入使用,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的辦學規模將大為擴充,其中,新入學的初一年級將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60個學位,從4個班擴展為8個班,而未來3年,中學部將逐步擴展到每個年級16個班的辦學規模,新校區最高可容納6000人。
據了解,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成立于2012年,經過四年的快速發展,生源不斷擴大,原來的校區無法滿足需要。去年10月,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在位于張槎長虹路1號的普立華地塊動工,今年建成后正式啟用,初一、高一新生首批入駐,其他年級由學生和家長自行決定是否搬遷。
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以高標準建設,每間課室配備觸屏多媒體一體機、兩臺空調和學生書柜;實驗室、藝術樓均按照高標準配備器材教具。學校共有8個籃球場、6個排球場、2個網球場、400米標準塑膠環形跑道,另設3個乒乓球室,室內大型體育館等。在學生生活方面,學校飯堂配有中央空調,學生宿舍4人一間,每間宿舍有獨立衛生間、浴室、配有單獨電話。
值得注意的是,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新校區在普立華地塊動工,充分利用舊廠區原有基礎,根據學生使用需求進行改造裝修,重新激活了現有資源。“新校區的課室、宿舍和飯堂,感覺不錯,孩子在這里讀書感覺很放心。”一位高一學生家長參觀后表示。
而這正是禪城區大力支持、鼓勵社會資金興資辦學的成果之一。
2013年以來,禪城區已成功引進超過6億元的社會資金,先后建成了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羅格實驗學校、協同學校等一批優質民辦學校,為禪城學子提供了越來越豐富多元的就讀選擇。
禪城教育部門除了借力社會資金建設了一批優質民辦學校外,一些公辦學校也積極參照這種模式,引進社會資金建設學校宿舍,為學生提供優越的住宿條件和環境。
2.出臺文件,讓民辦教育“美”起來
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禪城區教育部門還專門出臺了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改革的持續深入提供制度保障。
2015年底,《佛山市禪城區促進民辦教育規范特色可持續發展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根據《意見》,禪城區政府可將符合條件的閑置工廠、宿舍租賃給民辦學校,特別是要探索“一元象征租賃場地用于民辦學校辦學”制度。
《意見》對禪城民辦教育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發展目標、實施路徑、特色內涵都給予了清晰的定位,提出力爭到2018年,禪城區全區民辦學校各學段招生規模科學合理,辦學行為規范有序,實現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100%達到標準化學校、規范化民辦幼兒園達到100%。
為此,《意見》明確,政府將對民辦學校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并探索政府對民辦學校購買服務,對于承擔政府教育公共服務職能的民辦學校,根據學校的層次、類別、質量以及辦學成本等因素,由教育部門聯合財政部門制定購買服務的價格標準。
《意見》指出,對經改造能達到辦學條件的閑置的房舍、廠區等,經審批后可用于舉辦各類民辦學校。在規劃上,要將民辦學校辦學用地統一納入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在解決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師資差距上,《意見》指出,鼓勵公辦學校優秀管理人員和教師到民辦學校掛職交流,組織民辦學校教師到公辦學校掛職交流或跟崗培訓。
資源配置結構:由僵化向靈活轉化
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既是老話題,又是新課題。在大力實踐區域經濟供給側改革,全面推進現代化建設的當下,禪城教育通過對資金、師資、學位等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了資源效益的集約化、高效化、精準化。
1.經費:引入競爭性分配
近幾年,禪城持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十二五”期間,禪城教育總投入連續5年實現增長,從2011年的16.6億元躍升至去年的21.9億元,五年總投入達96億元,其中財政教育經費投入超70億元,比“十一五”期間投入大幅增長56%。統計顯示,“十二五”期間,禪城區生均投入超6萬元,位列省內縣區前列。
禪城區為進一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激發廣大學校的改革創新活力,在部分教育專項經費引入競爭性分配制度,主要特點是引入第三方專家參與評審,全面科學把握學校情況。競爭性資金分配涉及教育聯盟、中小學信息技術、可持續發展項目等眾多內容。
以教育聯盟專項經費競爭性分配現場答辯會為例。答辯會評委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答辯會分兩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教育聯盟進行項目陳述,第二個環節是答辯。在項目陳述環節,各教育聯盟圍繞教育聯盟共建項目的打造,從目標愿景、實施措施、成果展示和資金安排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闡述;在答辯環節,專家評委與各教育聯盟答辯團進行了充分的互動交流。通過項目答辯,聯盟既展現了聯盟共建項目發展思路,同時得到專家的現場指導,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認識。而競爭性資金分配立足于聯盟學校的合作與共建,體現投入與績效相掛鉤的原則,旨在通過促進教育聯盟共同打造重點項目,以點帶面,深入推進聯盟學校開展全面合作共建和共同發展,打造區域優質教育資源集聚群,彰顯品牌效應。
2.教師:區管校聘,合理流動
2014年,禪城落實教職工全員崗位聘用制,形成“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崗薪一致”機制,激活教師工作熱情。在此背景下,禪城區教育局利用中小學校新一輪崗位設置及人員聘用工作契機,推動超編學校富余教師到缺編學校,共有200名教師在區域內學校流動,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5.3%,基本達到全區教師資源“削峰填谷”的目的。
剛性流動有機制。2015年,禪城被國家確定為全國首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對此,該區通過建立制度化的教師流動機制,把教師參與校際間的流動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掛鉤,促進區域教師資源均衡發展。統計顯示,當年全區共199名教師參加交流輪崗,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5.28%,其中骨干教師110人,占交流輪崗教師的55%。
今年,禪城進一步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建設,制定了《佛山市禪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在剛流的基礎上,新增加了指導交流、跟崗交流、合作交流、優化交流、支教交流等方式。數據顯示,今年共交流輪崗教師303人,占義務教育公辦教師總人數的8%,其中骨干教師131人,占參與交流教師總數的43%。
霍藻棉小學是禪城區教師交流輪崗機制的獲益學校。過去3年,累計有10多名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到該校。該校校長介紹說,優秀教師帶來了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也激發了本校教師工作熱情,推動學校教學水平穩步提升,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教育。
除了區域層面的交流,一些教育聯盟在內部實施同學段或跨學段教師交流,禪城實驗高中教育聯盟和佛山市實驗中學教育聯盟等交流力度較大,客觀上為聯盟內教師成長搭建了更多平臺,為學生成長拓展了渠道。
柔性流動有情懷。教師交流輪崗牽動著教師的切身利益。為了讓流動機制真正能夠得到落實,禪城教育穩扎穩打,一步步推進,不論是評估考核、評價激勵機制,還是出臺的相關政策,都將教師的合理利益訴求放到前面,確保教師在流動期間的待遇得到保障,從而調動教師自覺自愿流動的積極性,推進了這一機制的良性運轉。
如今,在禪城,好教師不再是“一校獨享”,而是每個學校都有,優秀師資在學區內流動起來,不僅催生了學校的活力,更促進了學校的共同提高,實現了義務教育的普惠性,滿足了人民群眾希望孩子在家門口就能接受優質教育的心愿。
3.學位:增量優質,存量優化
作為中心城區,禪城要打造與中心城區相適應、讓人民群眾更滿意的教育,首先就必須擴大優質學位和資源的供給,給家長和孩子更加豐富的選擇。圍繞這一目標,過去5年來,禪城深化教育改革,新建、擴建、改建學校和幼兒園,增加優質學位數量供給;同時大力推進集團化辦學、組建教育聯盟,促進了區域教育均衡發展,提升了優質教育供給能力。
增量優質。2016年9月1日開學首日,張槎街道將迎來比往日更多的中學生。而對于這群中學生來說,這也是他們在張槎上學的第一天。在開學前夕,落戶張槎的佛山市實驗學校(中學部)和佛山四中新校區先后舉行揭幕儀式并正式投入使用。
8月30日,佛山四中舉行新校區落成暨揭幕儀式,這所有著59年歷史的老校,成為全日制完全中學,辦學規模擴大為60個教學班,分為初中部和高中部,初中為18個班,高中42個班,新增學位1000多個。同時,該校區為學生提供3000個床位、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
佛山四中校長徐楊介紹,新校區按照“高起點、高品位、高質量”要求打造,由教學辦公區、宿舍生活區及體育活動區三個區域組成。整個學校空間由教學樓、圖藝樓、綜合樓、宿舍、食堂及體育館組成,形成布局合理又豐富多彩的空間組織。
在教學區,幾棟教學樓之間由平臺、空中連廊進行連接,設計有媒體計算機教室、網絡多功能教室等先進教學設備,還建有一流的現代化理、化、生實驗室,科技創客實驗室等。而在生活區,宿舍為8人一間,配有上床下桌、獨立衛浴、空調等設施,并與食堂緊密相連。在校區北側的體育活動區,400米標準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游泳池及擊劍館等設施一應俱全。
“智能化是新校區最突出的特點。”徐楊介紹,新校區目前擁有最先進的智能化教育管理系統,建設包括數字校園平臺系統、計算機網絡及無線局域網系統、安全防范系統、高考監控、多媒體系統、校園一卡通系統等設施,同時全系統能與禪城區教育局“睿智教育”公共服務云平臺數據實現無縫對接。“通過應用服務的集成與融合,新校區可以實現信息獲取、信息共享和信息服務,從而推進智慧化的教學、科研、管理、生活以及服務,實現教育信息化和智能化,還可以基于大數據的精細化管理提升教育內涵品質,讓每個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過去5年,禪城通過新建環湖小學,擴建鐵軍小學、瀾石小學,創辦啟智學校,擴大佛山四中、實驗中學、同濟小學等學校招生規模,開辦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等民辦學校,全區新增中小學優質學位約15000個,同時新建一批幼兒園,新增幼兒園學位4000多個。
禪城區教育局常務副局長李紅俠說,大致算來,2011年至今,禪城全區新增學位約2萬個,目前全區總學位量超過16萬個,總學位量完全能夠滿足戶籍人口的就讀需求,并基本能滿足常住人口的就讀需求,其中公辦學校學位占比72%,民辦學校占比28%,市民的就讀選擇也越來也多。
存量優化。在做大增量的同時,禪城教育局還大力推進存量優化,針對區域內現有學校的實際情況,實施優質學校創建工程、組建教育聯盟、推行一校多區戰略,改善辦學條件,有效促進區域優質教育均衡發展。
禪城創新資源整合方式,積極探索集團化及聯盟辦學。在邁向集團化上,禪城深度整合同濟小學兩校區,整合佛山九小與紫南小學形成九小“一東一西”兩個校區,整合南莊三中與南莊小學成立佛科院附屬學校,佛山市實驗學校增設中學部,委托實驗學校管理佛山市外國語學校等。
在集約化辦學上,禪城目前已成功組建禪城實驗高中教育聯盟等6個中小學教育聯盟,以“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想法進行實踐,推動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以公辦園、省一級園為領銜園,全區近140所幼兒園形成20個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
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通過教育資源大整合,實現優勢互補、取長補短的辦學效應,帶動原先基礎相對薄弱的學校,有力地促進教育的均衡優質發展,2014年禪城區成為國家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
招生供給結構:由固化向可選擇轉移
入學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準點,也是社會反映最強烈的民生問題。每年招生季,學位都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滿足市民多元化的需求,禪城從2012年起大力推進招生制度改革,通過自主選校、部分片區及教育聯盟內部學校對口直升、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等舉措活化學位供給,為市民提供更多的教育選擇。
1.調整普通高中招生結構
調整普通高中體藝類考生招生結構。針對2016年區屬公辦高中將全面取消擇校生的新情況,在區屬公辦高中進行招生模式改革,區屬4所學校安排適量招生計劃不限制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創新招生。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需求合理制訂錄取原則及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優化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式
為滿足市民多元化的需求,禪城實行轄區戶籍生免費自主選讀公辦小學、初中。初中從2012年,小學從2013年起,在全部戶籍生按照地段安排后,戶籍生可以根據已經安排的學校和本人意愿,選擇一所學校作為本人自主選校意愿,參加自主選校錄取,選校成功的學生免費到意愿學校就讀。
統計顯示,2012年以來,該區初中招生選校成功的學生約4000人,2013年以來小學招生選校成功的3000多人。而隨著外來人員子女入學需求的增長,為妥善安排大量政策性借讀生入讀公辦學校,2015年起,禪城也對政策性借讀生學位分配方式由統籌安排改為自主選校加統籌安排的方式。
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主選校體現招生工作以人為本的價值追求,為市民群眾提供更多的教育選擇機會,同時也有效促進公辦學校不斷提升自身辦學質量和影響力,標志著禪城教育從“學有所教”向“學有優教”轉變。
“目前一門式改革也深入到招生事項,禪城正在推進無紙化報名,預計到明年,義務教育階段戶籍生、政策性借讀生入學報名只需在終端上自助報名,更加方便快捷。”禪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禪城的招生工作近年來也更加立足實際。禪城區從2015年起在部分教育聯盟內試行片區小學對口直升公辦初中,今年試行范圍進一步擴大。具有同一學校6年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參加對口直升,大大減少了片區內學生的升學壓力。
據介紹,禪城區近年來在招生方面的改革還有義務教育部分地段兩校選一,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中職春季招生等,并通過實行招生全城通辦,推進入學報名無紙化等,多措并舉,極大活化了學位供給。
服務社會結構:由管理向便民惠民轉向
教育為民,不僅要在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上下功夫,還應該回應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在服務方式、服務環節、服務途徑上花心思,做到精準服務、有效服務、貼心服務。禪城教育供給側改革在面向社會的服務供給上不斷調整,摸索出了一條便民惠民的新路徑,效果喜人。
開放學校設施惠民。目前禪城區共有公民辦學校100所,全區有6所學校有標準體育館,8所學校擁有400米標準田徑場,55所學校有200米田徑場。在保障學生體育鍛煉需要的前提下,各學校積極面向社區和市民開放。其中,華材職中、榮山中學、惠景中學、佛科院附屬學校4所有體育館的學校由文化體育局購買服務向全社會開放,部分中小學課后和節假日主動面向村居開放。全區32所中小學擁有游泳池,除了文化體育局駐點學校,大部分具備條件的均已對外開放。
利用網絡溝通便民。近年禪城區教育局特別注重通過廣佛都市網、禪城、禪城教育微信等網絡平臺就重大教育決策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與市民互動。通過開展微信投票活動,對教育微信公眾號即時信息進行回復,增設新生入學信息自動回復菜單,開設具有吸引力和趣味性的信息欄目,在電臺播放微信宣傳聲帶等,加強了禪城教育微信公眾號建設,大大提高了該公眾號關注人群粘度,目前該公眾號粉絲已超過15萬人,周閱讀量超過10萬,其影響力名列佛山市各級政府部門官方微信前茅,成為教育部門與社會各界互動的重要平臺。
規范提升托管為民。為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禪城區政府將“提升學生托管服務,抓好14個示范點建設”列為2016年禪城區民生實事。《2016 年禪城區學生托管服務工作實施方案》明確2016年以“校內為主、校外為輔,校內提質、校外規范”為原則,堅持“規范培育校外托管機構、提升校內托管工作、學生托管服務向社區延伸”為主要工作方向,確定了18個示范點建設對象,包括校外托管機構示范點建設對象8個、托管服務延伸至社區示范點建設對象4個、校內學生托管服務示范點建設對象6個。截至目前,已建成6個校外托管機構示范點,召開了校外托管機構經驗交流會,起草了《校外托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校內托管方面,印發了校內服務工作指引,明晰校內服務的時間、內容、工作人員等工作要求, 6個校內托管服務示范點學校分“家校共建、豐富課后活動、引入第三方機構”三個方向開展試點,召開了校內托管服務經驗交流會。學生托管服務延伸至社區方面,已在各鎮(街道)選定示范點建設對象,并對區內可供學生托管服務的公共資源進行全面梳理。
整治校園周邊愛民。禪城區教育局在職能范圍內針對轄區部分校園交通擁堵問題進行了大膽嘗試,按照“教育學生、影響家長、帶動社會、削峰減量、一校一策、部門聯動、綜合整治”的工作思路,指導各相關學校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就緩解校園交通擁堵情況進行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校園周邊擁堵狀況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主要措施包括分段放學,舒緩車流;義工協助,提高車輛通行效率;家校合力,維護通暢;部門聯動,加強管理;教育學生,帶動家長;低碳出行、拼車上學;多點疏散,分流壓力;等等。
記者觀察: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現實意義
在某種程度上,對于一個城市而言,教育的品質,決定了她內在的氣質;教育的高度,決定了她發展的速度;教育的現在,決定了她的未來。
禪城,這所有著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的古城,通過教育供給側改革的結構突破,給我們展示了她不斷創新的蓬勃活力與深化改革的無窮動力。
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成功,首先在于各級黨政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有賴于教育基礎性、全局性、先導性作用的充分發揮;反之,教育只有很好地服務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并贏得廣泛的支持。把教育系統的改革作為民生實事來抓,切實呼應和解決學生、家長的教育需要,不到5年時間新建、擴建了一大批學校,增加了近20000個優質學位……一樁樁,一件件,枯燥的數字后面無不是禪城各級黨委政府對教育的感情與關愛。而禪城教育以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優質化、多樣化、信息化、國際化為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著人才培養、智力支撐、環境優化、資源整合等切實有效的反哺與推動。在禪城,教育與經濟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已經形成。
禪城教育供給結構改革的成功,還在于禪城教育人敢于改革的勇氣與善于創新的智慧。只有不斷深化改革才能內生源源發展動力,只有持續創新實踐才能衍生無窮成長活力。禪城人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改革管理體制、辦學體制、招生機制……每一項改革都意味著破舊立新,而破舊立新需要敢于碰硬、敢于攻堅、敢于擔當的勇氣,禪城教育人無疑是一群勇者。但禪城教育供給側改革在供給結構上的攻堅碰硬,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堅持系統解決禪城教育的實際問題和發展束縛,堅持理性思考、深入分析、科學決策。所以,無論是實施一校多區、教育聯盟,還是教師區管校聘合理流動,每一項改革,每一次創新,都立足實情、注重實干、得出實效,禪城教育人更是一群智者。
一、充分認識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的重要性
大力發展民辦教育,對于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推進教育改革,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多樣化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動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為深入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在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個別學校辦學師資力量薄弱,實驗實習設備短缺,財務管理、教學管理、安全管理不規范等。對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加以解決,真正使民辦教育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二、加強民辦學校的設置和審批管理
(一)規范民辦學校的審批權限。各類民辦學校(含教育
培訓機構,下同)的設置均由舉辦者向屬地教育或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然后根據審批權限和程序予以申報和審批。實施本科教育以及師范、醫藥類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民辦高等職業院校的設置由市政府審查審核,報省政府審批;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專修學院)、社會自考助學教育、普通高校函授站由市教育局審核,報省教育廳審批;民辦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由申辦學校屬地區縣教育部門審核,報市教育局審批,并報省教育廳備案;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及文化補習類培訓學校由屬地區縣教育局審批,報市教育局備案。
舉辦實施高級及其以上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由市勞動保障局初審,報省勞動保障廳審批;舉辦實施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由市勞動保障局審批;舉辦實施初級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由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各級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外國教育機構來華同中國教育機構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執行。
各類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二)嚴格執行民辦學校設置標準。全日制學歷教育學校必須有穩定的教學場所,校舍應擁有房地產產權,租賃教學場所辦學的,不予審批。民辦學校的設置應以同類國辦學校的設立條件、設置標準為依據,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符合當地教育結構與布局要求,否則不予籌設或審批。民辦學校教學場所的變更,必須經教育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勘察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同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三)認真履行民辦學校的審批程序。民辦學校的審批按照行政考察、專家實地評估、民辦教育設置評議委員會會議通過三個環節進行。2007年上半年,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照民辦學校相應的設置標準,對已經審批和籌設的民辦學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從學校設置、辦學標準、教學條件、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對現有民辦學校進行依法規范,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學校,要限期整改;籌設已滿3年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要停止籌設,舉辦者應重新申報。
(四)整頓民辦學校辦學秩序。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物價、公安、工商等部門要定期組織聯合檢查,對未經批準的亂辦班、亂辦學行為進行及時清理整頓,對違法辦學予以強令取締并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對辦學者造成群眾經濟利益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民辦學校的辦學管理
(一)理順民辦學校管理體制。民辦高等學校(含非學歷教育)在省教育廳指導下,市教育局負責管理,民辦高中階段學校由市教育局負責管理,學校所在區縣教育局予以協助;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及文化補習類培訓學校全部由屬地區縣教育局負責管理。民辦職業技能、職業資格類培訓學校由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審批權限負責管理。對已經批辦的民辦學校,要按照上述原則辦理移交手續,理順管理體制。
(二)健全內部管理體制和黨團組織。民辦學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民辦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辦學中的重要問題必須提交決策機構集體研究,依法行使決策權;校長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理事長、理事(董事長、董事)名單必須報審批機關備案;校長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報審批機關審批。
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黨團組織,配齊黨團干部,充實包括輔導員、班主任在內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加強對學生的服務、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民辦小學要建立少先隊組織,配備少先隊大隊輔導員。
(三)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民辦學校的財產歸學校所有,出資人要認真履行出資義務,做到按時、足額出資,投入學校的資產經社會中介機構驗資后要過戶到學校名下。辦學者投入的資產、社會捐贈的資產、辦學積累的資產產權屬于學校,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轉移。
(四)規范民辦學校財務管理。民辦學校要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依法設置會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主管人員和出納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記賬。
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委托社會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如實報告財務收支、資產變動情況。對弄虛作假,設立虛假財務、資產報告和“賬外賬”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舉辦者的法律責任。學校的辦學經費只能在學校的資金賬戶中統一管理使用,不得轉往學校賬戶以外的資金賬戶,更不得存入個人賬戶。學校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抽逃和挪用辦學經費。
(五)加強對民辦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的監督。審批機關和其它有關部門在審批設立民辦學校時要依法依規認真審查,使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要,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設學條件。對租賃校舍辦學的非學歷教育學校以及用地、校舍產權不能過戶到學校名下的學校,其辦學注冊資金應按一定比例存入審批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本金和利息屬學校所有,資金使用受審批機關監管。
(六)加強招生宣傳管理。重點是對招生簡章和廣告加強管理。民辦學校在全省或跨省招生的招生廣告和簡章,需經省教育廳審核;在全市范圍內招生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核;在區縣范圍內招生的,需經區縣教育局審核。民辦職業技能、職業資格類培訓學校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招生簡章和廣告重點審核學制、收費、發證、就業安置等方面是否有亂承諾等虛假成分。未經審核,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印發、刊播招生廣告、簡章和宣傳材料。對不能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必須注明取得學歷的途徑(如與其它學校聯合辦學、自學考試等)。招生廣告和簡章審核文號必須與廣告和簡章內容同時。對未按審核權限報批或擅自更改內容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民辦學校要自覺維護當地的招生秩序,根據審批名稱懸掛學校牌匾,不得擅自變更或增減文字,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范圍、拔高辦學層次以及通過招生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
(七)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民辦學校要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充實和完善辦學條件,健全教學管理機構,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教學和管理人員,精心組織、科學設計教學活動,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維護自身的辦學聲譽。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使用國家規定的教材,開全課程,開足課時。民辦職業院校要重點加強學生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培訓。
(八)加強安全管理。各民辦學校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要經常對教學、生活環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危房,出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到位,校園、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是否細致完備,傳染病、食品、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安全和交通安全有無保障,并切實將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落實安全管理人員,確保教育教學和學生生活場所在使用時,至少有一名專職管理人員在場,并做到全過程參與。
(九)加強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物價部門關于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對接受學歷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經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同級物價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示;對接受其它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經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同級物價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示。
民辦學校應到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收費許可證,領取收費許可證后方可收費,并在明顯位置設置收費公示欄。收費應使用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正式發票,并自覺接受物價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年度審驗。嚴格禁止高收費、亂收費;嚴格禁止以“建校基金”、“教育儲備金”等名義,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集資或變相集資。對嚴重違法違規收費、集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學校主要舉辦者的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民辦學校的學費收入,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統籌。
民辦學校學生注冊入學后,因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應根據以下情況核退部分學費、住宿費:屬學歷教育和學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學歷教育的,學生注冊入學后,學習時間不滿一周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十分之一收費,滿一周不滿兩個月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四分之一收費,滿兩個月不滿一學期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收費,滿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費。學制一年以下的非學歷教育,按實際學習時間折算核退所收費用。因學校刊登、散發虛假招生廣告(簡章)或者其它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學生退學的,退還全部費用。
(十)建立對民辦學校的督導和年檢制度。主管部門對所管理的民辦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綜合督導檢查,不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學校辦學中存在的問題。登記注冊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民辦學校,要按規定參加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檢。同時各級教育部門要成立由教育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負責,計劃財務及民辦教育主管科室參加的民辦學校財務監管小組,重點檢查民辦學校財務情況,及時了解舉辦者資金投入及從事辦學活動情況,保證辦學資金安全和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十一)加強民辦教育管理隊伍建設。各級教育、勞動保障部門要建立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制度,明確民辦教育主管科室、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負責抓好民辦教育管理、協調、指導和監督。在民辦學校數量多、管理任務重的區縣,可設立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專門負責本地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管理權限向民辦學歷教育學校委派專、兼職督導員,依法監督、引導民辦學校端正辦學方向,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管理,并及時了解掌握學校辦學的具體情況,主動向主管部門提出工作建議。要加強對民辦學校舉辦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培訓,增強其依法辦學、誠信辦學的意識,引導民辦學校重視社會效益,重視自身價值和形象,不斷增強民辦學校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自律意識。
四、落實民辦教育發展的扶持政策
民辦教育屬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加強對民辦教育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民辦教育的有關扶持政策,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一)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采取獨資、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辦學。鼓勵發展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和各類職業技術培訓。初中、小學屬義務教育,在地方政府舉辦的公辦義務教育滿足適齡學生就近入學需求的基礎上,可以批準舉辦少量辦學條件好、教學質量高、具有突出辦學特色的民辦學校,以滿足社會對教育多樣化的需求,但要嚴把準入關。不得將公辦義務教育資源改為民辦,不允許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搞“校中校”和“一校兩制”。目前依托公辦學校舉辦,按民辦學校性質運營,但不符合“四獨立”要求的學校,必須盡快規范,達不到規范要求的予以取締。
(二)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評選先進、政府貧困生救助、國家助學貸款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受教育者的同等待遇。
(三)加強民辦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民辦學校要依法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為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活動創造良好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按照有關政策和公辦教師標準繳足養老保險費用,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為其辦理養老保險,促進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合理流動。
(四)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建立并完善民辦學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縣(區)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負責管理民辦學校教職工的人事檔案。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在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職務聘任、業務培訓、表彰獎勵、教齡和工齡計算、科研項目申報與經費支持、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權利。民辦學校招聘的符合教師任職條件的專職教師,當地公安部門應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學校聘用的行政管理人員,根據當地戶籍管理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五)依法落實民辦學校的稅收優惠政策。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它優惠政策。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它必需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必須在準確核算辦學結余、賬目公開透明、董事會(理事會)集體研究并報審批機關或委托管理部門核準后確定。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享受的稅收及其它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新建、擴建民辦學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享受國家用地、建設優惠政策的民辦學校在存續期間,辦學資產只能用于辦學,不得用于其它用途。若學校停辦,其資產處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設立專項資金,對為民辦教育事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使用。
五、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規范管理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范管理,把民辦學校發展的重點轉移到穩定規模、規范管理、提高質量上來。各級發展改革、教育、勞動保障、人事、財政、稅務、審計、監察、金融、國土資源、建設、公安、民政、衛生、物價、工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民辦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定期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構建政府依法管理、民辦學校依法辦學、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民辦學校管理機制。
教育部門要配備專職人員做好民辦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評估和督導,對辦學資質、教學質量、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存在問題比較突出和比較嚴重的,要停辦,直至撤銷辦學資格。要實行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制度,定期民辦學校的辦學信息。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抓緊完善學生的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要及時發現、及早處置辦學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存在招生人數明顯下降、辦學資金嚴重短缺、社會投訴增多等辦學風險隱患的學校,要加強重點監管,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預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保持學校和社會穩定。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民辦教育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協調,優化結構布局,推動其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物價、審計等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財務狀況的監管。有關部門對不按照國家規定收費、退費的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違法招生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進行依法查處,教育、勞動保障部門要對違反國家規定虛假廣告、簡章或未經備案的招生廣告和簡章的學校進行查處。有關部門對民辦學校違法違規招生、欺詐招生、管理混亂、損害學生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情節特別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門要會同教育、民政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辦學機構和非法中介,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加強民辦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管理,持續開展環境整治工作。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辦高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20*〕101號)精神,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保障民辦學校舉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引導、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我省民辦教育發展迅速并取得了顯著成就,為實施科教興魯戰略和人才強省戰略做出了重要貢獻,民辦教育已經成為全省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民辦教育對于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推動教育改革,滿足人民群眾接受教育的多樣化需求,為國家培養各類適用人才,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對民辦教育事業發展的成績必須給與充分的肯定。同時,也必須清醒地看到,一些民辦學校在招生、管理、教學等方面存在著不規范的現象,有的甚至出現擅自集資,拖欠教師工資等管理混亂問題,有的未經批準挪用辦學資金造成學校破產。有的民辦高校未經批準擅自虛假招生信息和廣告,有的擅自招生搶攬生源,對學校和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民辦學校辦學指導思想不端正,內部管理體制不健全,法人財產權未落實,辦學行為不規范,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對民辦學校疏于管理、監管不到位。有的片面地理解發展民辦教育,甚至把本應政府承擔的發展義務教育的責任也推向民辦教育。有的對民辦教育存有歧視態度,有關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這些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并及時加以解決。要引導和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在發展中搞好規范,在規范中促進發展。各級政府要統一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要求,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辦高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20*〕101號)精神,對民辦教育中存在的不規范、不穩定、不重視的問題認真開展排查和整改,特別是民辦高校和規模較大的民辦教育機構,民辦教育數量較多的地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把規范民辦教育管理,促進民辦教育發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依法規范民辦學校管理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管理有以下幾項重要工作:
(一)民辦學校要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充實和完善辦學條件,健全教學管理機構,改進教學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加強民辦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民辦學校要依法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為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按照公辦教師標準繳足養老保險費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為其辦理養老保險,促進民辦學校教師的合理流動。
(三)民辦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招生工作。有關部門要把民辦學校的招生納入招生計劃,民辦學校的學歷教育特別是民辦高校要按照最近國家關于相對穩定招生規模的精神,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嚴禁超計劃搶攬生源。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招生宣傳工作,招生廣告和簡章必須經審批機關備案后方可,的招生廣告和簡章必須與備案內容相一致,不得在備案后再隨意改動。學校法人要對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真實性負責。
(四)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黨團組織,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要加強對學生的服務、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充實包括輔導員、班主任在內的黨團干部隊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隊伍,民辦小學要建立少先隊組織,配備少先隊大隊輔導員。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衛機構和規章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履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和維護穩定的制度,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侵犯學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民辦高等學校要配備保衛人員,負責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部門要切實履行檢查、監督、指導職責,在接到學校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后,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五)民辦學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體制。學校理事會(董事會)為學校決策機構,依法行使決策權;校長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理事長、理事(董事長、董事)名單必須報審批機關備案;校長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報審批機關審批。
(六)各地要建立健全對民辦學校的督導和年度檢查制度,要將民辦學校財務檢查作為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及時了解舉辦者資金投入及從事辦學活動的情況,保證辦學資金安全和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按照有關規定向民辦高校委派督導專員。民辦高校的督導專員依法監督、引導學校的辦學方向和辦學質量,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同時承擔有關黨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七)民辦學校要落實法人財產權,出資人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投入學校的資產要經社會中介機構驗資并過戶到學校名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轉移。民辦學校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會計和財務機構,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財會人員。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委托社會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如實報告財務收支、資產變動情況。對弄虛作假,設立虛假財務、資產報告和“賬外賬”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舉辦者的法律責任。學校的辦學經費只能在學校的資金賬戶中統一管理使用,不得轉往學校賬戶以外的資金賬戶,更不得存入個人賬戶。學校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抽逃和挪用辦學經費。
(八)要加強對民辦學校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的監督。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審批設立民辦學校時要依法依規認真審查,使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要,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設學條件;審批的學校名稱要規范,獲得審批的民辦學校要按照規定及時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批準設立的民辦教育學校,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其土地使用權證、校舍產權證必須辦理在學校名下并使用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名稱;對租賃校舍辦學的非學歷教育學校以及用地、校舍產權不能過戶到學校名下的學校,其辦學注冊資金應按一定比例存入審批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本金和利息屬學校所有,資金使用受審批機關監管。辦學注冊資金專戶監管的辦法由省教育、勞動保障、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九)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價格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收、退費辦法。對接受學歷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經審批機關同意后報同級價格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示;對接受其他教育受教育者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經審批機關同意后報同級價格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示。民辦學校應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收取的各項費用應按照規定予以公示。嚴格禁止高收費、亂收費;嚴格禁止以“建校基金”、“教育儲備金”等各種名義,向學生和學生家長集資或變相集資。對嚴重違法違規收費、集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學校主要舉辦者的責任,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民辦學校的學費收入,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統籌。民辦學校收費,應使用國家規定的統一票據。
三、依法落實民辦教育有關扶持政策
民辦教育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加強對民辦教育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民辦教育有關的扶持法規和政策,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主要抓好以下幾點: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民辦教育的有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度,在現有的機構和人員編制內明確必要的責任領導和責任工作人員,負責抓好民辦教育管理、協調、指導、監督和民辦教育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二)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采取獨資、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辦學。鼓勵發展民辦高、中等職業教育和各類職業技術培訓;民辦普通高中教育要在現有基礎上,優化辦學條件,加強規范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初中、小學屬于義務教育,要在地方政府舉辦的公辦義務教育完全滿足適齡學生就近入學需求的基礎上,經過批準允許舉辦少量辦學條件好、教學質量高、具有突出辦學特色的民辦學校,以滿足社會對教育資源多樣化需求,但是不得把公辦義務教育資源改為民辦,不允許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搞“校中校”和“一校兩制”,不得超出規定亂收費。
(三)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評選先進、政府貧困生救助、國家助學貸款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受教育者的同等待遇。
(四)把民辦高、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成人專業學校、民辦技工學校)發展、實習基地建設和教師培養提高納入全省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教師培訓計劃。民辦高、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成人專業學校、民辦技工學校)實習基地經評估、審核符合條件的,按公辦學校的有關政策給予資金支持。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技術等級鑒定,按同類公辦職業(技術)學校的政策執行。
(五)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建立并完善民辦學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縣(市、區)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負責管理民辦學校教職工的人事檔案。民辦學校的教職工在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職務聘任、業務培訓、表彰獎勵、教齡和工齡計算、科研項目申報與經費支持、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權利。民辦學校招聘的符合教師任職條件的專職教師,當地*部門應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學校聘用的行政管理人員,根據當地戶籍管理規定辦理落戶手續。
(六)要依法落實民辦學校的稅收優惠政策。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享受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民辦學校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必須在準確核算辦學結余、帳目公開透明、董事會(理事會)集體研究并報審批機關或委托管理部門核準后確定。合理回報的比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金融機構要積極開發適應民辦學校發展的信貸服務項目和信貸品種,通過收費權抵押、信譽貸款及其他可行的方式為民辦學校貸款提供服務。
(九)新建、擴建民辦學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享受國家用地、建設優惠政策的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辦學資產只能用于辦學,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遇有學校停辦,其資產的處置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設立專項資金,對為民辦教育事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與表彰和獎勵。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使用。
四、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規范管理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民辦學校的規范管理,把民辦學校發展的重點轉移到穩定規模、規范管理、提高質量上來。要建立促進民辦學校健康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省科教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民辦教育規范管理的重大問題,具體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發展改革、勞動保障、人事、財政、稅務、審計、監察、金融、國土資源、建設、*、民政、價格、工商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民辦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積極做好服務、管理、監督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定期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構建政府依法管理、民辦學校依法辦學、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民辦學校管理格局。
教育部門要配備專職人員做好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民辦學校的評估和督導,對辦學資質、教學質量、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達不到相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之后仍達不到要求、存在問題比較突出和比較嚴重的,要停辦,直至撤銷辦學資格。要實行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制度,定期民辦學校的辦學信息。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抓緊完善學生的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要及時發現、及早處置辦學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出現招生人數明顯下降、辦學資金嚴重短缺、社會投訴增多等辦學風險隱患的學校,要加強重點監管,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預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保持學校和社會穩定。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民辦教育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協調,促進結構分布與優化,推動其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審計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民辦高校財務狀況的監管。有關部門對不按照國家規定收費、退費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工商部門要對違法招生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依法查處,教育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要對違反國家規定虛假廣告、簡章或未經備案的招生廣告和簡章的學校進行查處。有關部門對民辦學校違法違規招生、欺詐招生、管理混亂、損害學生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情節特別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部門要會同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辦學機構和非法中介,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在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職責任務,持續開展民辦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民辦教育行業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在民辦教育中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